沈懷文被賜死案

沈懷文被賜死案,此案發生於南北朝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沈懷文被賜死案
  • 發生年代:南北朝
  • 涉及人物:沈懷文
  • 出處:《宋書·沈懷文傳》《南史·沈懷文傳》
案件詳情
沈懷文有才,時任侍中。他性好諫諍,因此得罪了孝武帝。孝武帝把他外放出去任廣陵郡太守。大明六年元旦,懷文依例自郡赴建康參加朝會。事畢,孝武帝派遣他返回廣陵,懷文因女兒生病,請求延期,孝武帝已是含怒未發,這樣一直延到三月。懷文臨赴廣陵,面辭孝武帝時,又請求停留三天,但到期仍未出發。孝武帝更加憤怒,主管官吏按照孝武帝旨意糾劾沈懷文,懷文受到免官並禁錮十年的處罰。懷文於是賣掉在建康的住宅,打算回到吳興武康老家去。孝武帝聽說此事,認為他不好好閉門思過,反而要還鄉自養,大發雷霆,立即派人將他拘捕,關入廷尉獄中。懷文三子沈澹、沈淵、沈沖,在建康大路上邊哭泣,邊請求公卿上言營救懷文。大臣柳元景想救懷文,又怕觸怒皇帝,就在上朝時委婉地啟奏道:“沈懷文的三個兒子,都哭得如炭塗面,不堪入目,希望陛下早日給他定案。”柳元景原以為懷文罪不至死,不料孝武帝答道:“那就應該早點把懷文殺掉,好讓他那些兒子死心!”這一年的三月二十七日,孝武帝終於下詔賜沈懷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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