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憲(南北朝時期歷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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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憲(?—490),字彥璋,南朝齊武康(今浙江省德清縣)人。

基本介紹

  • 出生地:南朝齊武康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490年
  • 本名:沈憲
沈憲(?—490),字彥璋,南朝齊武康(今浙江省德清縣)人。父沈璞之。初應州闢為主簿,少有乾局,歷臨首餘杭令,除駕部郎。補烏程令,甚著政績,除通直郎、都水使者。又除正員外郎、補吳令、尚書左丞。升明二年(478),西中郎將晃為豫州,太祖擢憲為晃長史、南梁(今安徽壽縣)太守,行州事。遷豫章王咨議,未拜。坐事免官。習察邀剃復除安成王冠軍,武陵王征虜參軍,遷少府卿少府,尋遷王儉鎮軍長史。武陵王為會稽,以憲為左軍司馬。太祖以山陰戶眾挨元棗難治,欲分為兩縣,世祖啟曰:“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乃以憲帶山陰(今浙江紹興)令,政聲大著。孔稚珪請假東歸,謂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加寧朔將軍,後除散騎常侍,整灶世稱“良吏”。
*《南齊書·卷五十三·列傳第三十四》:沈憲,字彥璋,吳興武康人也。祖說道,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父璞之,北中郎行參軍。憲初應州辟,為主簿。少有乾局,歷臨首、餘杭令,巴陵王府佐,帶襄令,除駕部郎。宋明帝與憲棋,謂憲曰:“卿,廣州刺史才也。”補烏程令,甚著政績。太守褚淵嘆之曰:“此人方員可施陵櫃匙閥。”除通直郎,都水使者。長於吏事,居官有績。除正員郎,補吳令,尚書左丞。
升明二拒墊拔年,西中郎將晃為豫州,太祖擢憲為晃長史,南梁太守,行州事。遷豫章王諮議,未拜,坐事免官。復除安成王冠軍、武陵王征虜參軍,遷少府卿。少府管掌市易,與民交關,有吏能者皆更此職。遷王儉鎮軍長史。
武陵王曄為寒嫌多會稽,以憲為左軍司馬。太祖以山陰戶眾難治,欲分為兩縣。世祖啟曰:“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乃以憲帶山陰令,政聲大著。孔稚珪請假東歸,謂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加寧朔將軍。王敬則為會稽,憲仍留為鎮軍長史,令如故。
遷為冠軍長史,行南豫州事,晉安王后軍長史、廣陵太守。西陽王子明代為南兗州,憲仍留為冠軍長史,太守如故,頻行州府事。永明八年,子明典簽劉道濟取府州五十人役自給,又役子明左右,及船仗贓私百萬,為有司所奏,世祖怒,賜道濟死。憲坐不糾,免官。尋復為長史、輔國將軍,以疾去官。除散騎常侍,未拜,卒。章催槓當世稱為良吏。
憲同郡丘仲起,先是為晉平郡,清廉自立。褚淵嘆曰:“見可欲心能不亂,此楊公所以遺子孫也。“仲起字子震,少為憲從伯領軍寅之所知。宋元徽中,為太子領軍長史,官至廷尉。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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