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戴德偉:主持全面工作。
鄧小東:副局長 分管污染防治股、法制宣教股、計畫與科技股及污染減排等工作;
彭甲秀:局黨組成員 分管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股、財務股、政務中心等工作;
李述坤:局黨組成員 分管環境監察大隊、環境安全等工作;
向開華:局黨組成員 分管環境監測站工作;
熊福章:局黨組成員 協助書記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及黨建工作,分管自然保護股、生態創建辦、政工室及綜合治理、紀檢監察、創造爭優、工會、青年、聯鄉、計生等專項工作;
陳開權:工會主席 開展工會工作,協助彭甲秀同志開展辦公室工作。
各股室職責
1、辦公室
負責人:楊獻中
業務範圍:⑴負責全局公文的制發和計畫、總結以及其他文字材料等工作。
⑵負責檔案收發、上傳下達、綜合協調、督查督辦。
⑶負責政務公開的組織協調工作。
⑷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綜治、內保、考勤、水電管理等工作。
⑸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後勤接待、會務服務及其它事務性後勤保障和組織執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
⑹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環境影響評價股
負責人:侯小敏
業務範圍:⑴負責新、改、擴建項目的預審、審核、審批和“三同時”管理、驗收工作。
⑵參與小城鎮建設的規劃論證並負責管理其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⑶負責新上項目污染治理方案的實施,負責所管轄範圍內企業的日常監管。
⑷負責所管轄範圍內企業的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⑸負責完成涉及本股工作職責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辦理工作;
⑹負責縣環保學會的日常工作。
⑺負責協調並組織完成企業“雙聯”工作。
⑻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污染防治股
負責人:謝鵬青
業務範圍:⑴負責全縣範圍內老污染源的日常監管。制定污染源限期治理、達標排放和環境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⑵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⑶負責組織實施“十二五”期間市、縣控排污單位的達標排放;參與“三同時”環境管理制度的執行和竣工驗收工作。
⑷負責擬定全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
⑸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組織申報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審批、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⑹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承辦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出口許可工作,負責輻射環境、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監督管理。
⑺負責參與《環境污染突發性事故緊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及所管轄範圍內排污單位的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⑻負責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試點及推廣工作。
⑼負責完成涉及股室工作職責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辦理工作。
⑽負責衛生縣城、文明縣城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⑾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法制宣教股
負責人:張宏亮
業務範圍:⑴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制定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承辦環保案件行政處罰、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與縣政府簽訂的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管理工作。
⑵負責全縣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並為主抓好“環保世紀行”活動和“六五”環境日宣傳活動。
⑶負責環保專業報刊的發行相關工作和環境信息工作。
⑷負責開展環境教育。
⑸負責沅陵縣環境保護局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維護,負責完成更新局政務信息的網上發布工作。
⑹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自然保護股(生態縣創建辦辦公室)
負責人:鄧龍
業務範圍:⑴負責《沅陵縣生態縣建設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⑵負責創建工作縣長目標責任制的分解、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⑶負責組織實施“系列創綠”工作。
⑷組織和監督實施自然生態保護法規和規章。
⑸組織編制全縣自然保護區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擬定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
⑹承辦縣內省、市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負責縣級自然保護區的評審組織工作,提出新建的各類縣級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設及上報備案工作;監督管理縣級自然保護區,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及其範圍內開發建設項目的環保監督管理。
⑺監督管理全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重建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⑻負責全縣農村生態環境創建工作。
⑼負責完成涉及本辦工作職責的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答覆、辦理工作。
⑽負責完成局領導和縣生態示範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6、計畫與科技股(污染物減排辦公室)
負責人:李少華
業務範圍:⑴協助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組織實施全縣環境功能區劃、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審核城鎮和農村鄉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⑵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及環境保護重大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工程,負責組織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推廣和使用。
⑶負責管理全縣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
⑷負責所管轄範圍內污染治理和自身能力建設項目計畫的編制、申報、聯繫和實施工作。
⑸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承辦我縣涉外環境保護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⑹ 根據省、市污染減排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全縣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
⑺負責全縣的環境統計工作。
⑻負責污染源普查及後續相關管理工作。
⑼負責縣域經濟考核,新型工業化考核、績效考核等相關考核工作。
⑽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政工室
負責人:代玉芳
業務範圍:⑴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黨統乾統、勞動工資、計生、婦女、退休、內退、待崗人員的管理等工作。
⑵負責全局行政、業務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和保密工作,並指導監測站的歸檔工作。
⑶負責黨的建設、黨員管理、人事、檔案管理。
⑷負責協調二個支部的工作。
⑸負責駐鄉(建整扶貧)工作。
⑹協助局領導搞好“四服務”人員的相關管理工作。
⑺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財務股
負責人:侯緒亮
業務範圍:⑴擬定全局經費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方面的檔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⑵審核局機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相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竣工驗收。
⑶協助有關股室組織申報、審核中央、省、市、縣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提出資金安排初步意見,參與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⑷組織編報、審核、實施年度部門預決算。承擔局機關財務計畫上報、管理、各項經費會計核算和財務分析工作,負責國庫集中支付工作。
⑸負責局系統政府採購(招投標)計畫報批及日常管理。
⑹協助辦公室搞好局機關(包括監察大隊和監測站)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⑺負責局機關財務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配合做好外部審計工作。
⑻做好收費票據的管理工作。
⑼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9、環境監察大隊
負責人:鄔剛
業務範圍:⑴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制定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⑵負責全縣範圍內“三同時”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轉情況、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情況等現場監督檢查工作,參與新、改、擴建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驗收,並建立相應的台賬。
⑶負責“十八小”企業的關、停、並、轉和老污染源的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工作。
⑷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等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⑸負責《環境污染突發性事故緊急預案》的組織組織實施及“12369”和環境污染糾紛的調處工作。
⑹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⑺負責處理好涉及本隊的人大提案、政協定案的辦理工作。
⑻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 環境監測站(五強溪庫區監測站)
負責人:謝松
業務範圍:⑴對本縣內各種環境要素的國控、省控及縣控監測斷面測點,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要求,制定監測計畫和進行經常性監測,定期向上級環保監測部門報送監測數據。
⑵對本縣內排污單位(由縣環保局下達具體單位)實行監督檢查監測和排污申報監測,履行技術監督職能,為環境管理、環境監察提供監測數據。建立健全污染源動態檔案,掌握本縣污染源狀況,參與完成全縣環境統計報表工作。
⑶對縣城各環境要素進行監測,為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監測數據。
⑷參加縣內綜合環境調查,環境污染糾紛、環境污染事故調查並監測,為仲裁糾紛、處理事故提供監測數據。
⑸承擔本縣內污染治理設施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檢查治理設施的運轉效果,評價區域防治的環境效益,提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現狀評價資料。
⑹負責編制本縣環境監測月報、年報,參與編寫環境質量公報,及時向主管部門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各類監測數據、報告,為政府環境狀況公報提供監測數據。
⑺在確保指令性任務前提下,開展環境監測諮詢服務及其他技術服務,承擔其他委託性監測。
⑻承擔五強溪水庫水環境監測和國控監測斷面的監測。
⑼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