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縣水利局

沅陵縣水利局

湖南沅陵縣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沅陵縣水利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計畫財務股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有關水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水利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三)按照國家和省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利用、開發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溪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跨區(鄉、鎮)間隔的水事糾紛。(五)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六)指導全縣小水電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建設,指導全縣小水電的安全生產、經營管理、技術進步、體制改革等工作。(七)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小(二)型以上水利工程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依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範組織實施並監督。(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溪流、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九)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十一)組織全縣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與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防治。(十二)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指導與加強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和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水利行業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發證。(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宣傳、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信訪、會務、治安、消防、機關房產、車管、計畫生育和重要接待工作;組織辦理縣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意見和提案;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會同有關股室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保險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培訓、專業技術幹部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水利行業職工培訓、有關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報和直屬單位的年度考評工作,加強全縣水利隊伍建設工作。
計畫財務股: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和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全縣水利資金投入的專項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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