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居民涉外結婚登記指南

沅江居民涉外結婚登記由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涉外結婚登記
  • 辦件類型:即辦件
  • 收費依據:價費【2009】105號
  • 承諾期限:即辦
  • 投訴電話:0731-84502079
  • 交通到達線路:乘136、146、150、901、112、302路公車到下大壠下車
  • 諮詢電話:0731--84502080
  • 事項類型:服務事項
  • 收費標準:工本費9元/對
  • 法定期限:即辦
  • 監督部門:省紀委、省監察廳駐省民政廳紀檢組監察室
  • 視窗地點:湖南省長沙市東風路276號
  •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時15:00—18:00)
許可條件,許可程式,

許可條件

1.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當事人一方為本省籍居民,另一方為外國人、華僑、出國人員或台灣居民;
3.雙方自願結婚;
4.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5.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6.當事人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許可程式

一、受理
(一)崗位責任人: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婚姻登記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①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②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三)時限:即時。
二、審查
(一)崗位責任人: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婚姻登記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申請材料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改正的全部內容。
(三)時限:即時。
三、辦結告知
(一)崗位責任人: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婚姻登記員。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婚姻登記員審查後,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並頒髮結婚證並祝賀新人。
(三)時限: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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