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沂源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沂源縣委、沂源縣人民政府關於沂源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沂源縣商務局(以下簡稱縣商務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沂源縣商務局貫徹黨中央關於商務和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縣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和外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沂源縣商務局
- 職責:綜合協調產業發展規劃
- 局長:任維東
- 副局長:畢經泰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發展流通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流通供給質量,提升流通供給效率;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最佳化貿易方式,培育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推動外貿平衡協調發展;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加強開放合作,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與我縣相關的工作,推動形成全方位、寬領域、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
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商務領域及外事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起草全縣商務領域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綜合歸口管理全縣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的有關工作,擬訂外事工作的制度規則,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
2. 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推進流通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
3. 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全縣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全縣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4. 擬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秩序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5. 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費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6. 擬訂全縣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及配額的初審和監督管理。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縣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7. 負責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承擔服務貿易統計工作。
8. 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縣內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9. 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按照許可權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以及變更事項的備案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嚴把招商引資生態環境保護準入關口。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
10. 擬訂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縣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審核、管理全縣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推動對外援助工作落實。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
11. 按有關規定,配合上級商務部門對開發區進行綜合評價、統計、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的申報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負責推進經濟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推進全省自由貿易試驗區與我縣相關的工作。負責聯繫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監管和發展工作。
12. 負責發展沂源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縣)、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係,建立聯繫機制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沂源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13.按照許可權負責管理外國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沂源代表機構。負責境內外重大商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按照許可權辦理外國商務人員來訪邀請。負責全縣商務和外事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14.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國際形勢和我縣對外工作以及涉外領域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利用對外交往渠道,開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為全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15.承辦各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報請縣委、縣政府審核、審批的外事工作有關事項。
16.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全縣因公臨時出國和外國人來華邀請工作。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來華留學生管理和因公臨時出國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因公護照、簽證管理工作。
17.負責組織接待來我縣訪問的黨賓、國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外國駐華使節來我縣進行公務活動的有關事務。統籌安排縣級領導的外事活動。負責在我縣舉辦的國際會議、涉外節慶活動的審核、報批以及禮賓指導工作。
18.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管理為外國使領館服務的機構。
19.負責全縣與國際友好城市以及其他友好關係的交往工作,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承辦授予外國友人榮譽稱號有關工作。
20.負責我縣社會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協調管理工作。
21.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處理或者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22.負責全縣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工作。負責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外事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辦理我縣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相關事務。
23. 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和分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4. 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配合紀檢監察機關檢查外事紀律執行情況。
25. 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縣商務局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食糖、羊毛、毛條等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工作。縣發展改革局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糧食(包括小麥、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農產品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工作。
2.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縣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維護市場流通秩序。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按照規定對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縣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沂源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縣應急局負責成品油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工業產品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組織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安全生產辦公室、人才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保衛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商務領域的規範性檔案及有關材料起草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商務領域改革。組織開展重點課題調研及調查研究工作。組織擬訂全縣商務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商務領域政策。負責牽頭組織商務系統承擔的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相關工作。承擔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以及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商務和外事史志年鑑編纂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商務和外事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制修訂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會同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做好商務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商務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承擔局機關、所屬單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以及提請縣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初步審查工作。承擔商務領域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培訓工作。協助安排全縣外事新聞發布有關事務。組織開展外事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協調推動商務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工作。負責商貿流通行業、外商投資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拍賣、租賃、汽車流通、散裝水泥、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商貿流通及衛生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流通業發展科。牽頭擬訂全縣商貿發展規劃、政策,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貿物流、商業特許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領域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擬訂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推動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和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直銷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商務舉報投訴工作。
(三)商貿運行科。參與擬訂全縣商貿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商貿服務業、會展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以及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相關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擬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流通領域消費促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內貿流通行業統計。
(四)對外貿易合作科。擬訂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對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按照規定負責審核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配額以及相關工作。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監督、協調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工作。指導管理全縣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按照規定監督管理外國以及港澳台非企業經濟組織駐沂源代表機構。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縣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政策。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建立完善進出口公平貿易信息庫。指導我縣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建立貿易救濟援助制度,支持受損產業恢復發展。按照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指導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的促進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有關工作。負責審核、管理我縣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負責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統計和分析工作。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進服務貿易示範區建設。負責國際貨運代理管理備案的轉報工作。承擔全縣技術進出口管理和促進工作。負責推進全省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與我縣相關的工作,研究擬訂自貿區地方合作示範區方案、政策。負責複製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經驗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對外貿易業務、服務貿易統計和分析工作。按有關規定,配合上級商務部門對開發區進行綜合評價、統計、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設立的申報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經濟開發區的分類指導、動態管理,配合有關部門負責推進經濟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聯繫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規劃、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監管和發展工作。
(五)外國投資管理科(掛外事科牌子)。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牽頭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嚴把外商投資項目生態環境保護準入關口。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縣外商投資統計和分析工作。參與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編制發布全縣對外合作重點項目。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對外經貿合作出國考察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縣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負責外國(地區)商務人員來訪邀請事項。負責擬訂局機關的商務外事接待方案,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以及外國(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協調我縣與外國(地區)地方政府間多雙邊經貿關係。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和政策,調查研究有關情況,掌握國際形勢及政策動向並提出建議。負責接待外國來我縣訪問的黨賓、國賓及其他重要團組。負責國際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關係的審核、報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與國際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關係的交往工作。利用對外友好渠道,加強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服務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指導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統籌協調和歸口管理全縣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負責審核、審批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因公臨時出國事項。擬定縣級領導和其他市管幹部因公臨時出國年度計畫並辦理報批事宜。負責科級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計畫的審核、報批事宜。指導、協調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單位的因公臨時出國工作。負責對全縣因公臨時出國情況進行檢查工作。配合紀檢監察機關及保密等部門檢查遵守外事紀律等情況。指導有關部門因公臨時出國培訓工作。負責全縣APEC商務旅行卡申辦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承辦我縣涉及外國駐華使領館領事事項的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與外國駐華使領館交往的管理工作。負責外國駐華使節來我縣訪問的申報、管理和接待工作。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領事保護案(事)件。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以及涉外突發事件。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外國專家、留學生管理工作。負責授予外國友人榮譽稱號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我縣社會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協調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審核、申報在我縣舉辦的國際會議,匯總上報年度計畫。辦理我縣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相關事務。負責涉外禮賓規範、指導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外事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承擔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縣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
縣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相關解釋工作由中共沂源縣委辦公室、沂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沂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沂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