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獸醫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制訂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畜牧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畜牧業生產新技術的引進、推廣、示範和普及工作。
(三)負責全縣畜牧生產、獸醫、獸藥、飼料的行業管理。
(四)負責全縣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監督、獸藥飼料監察及種畜禽管理執法工作和全縣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和重大疫情的撲滅工作。
(五)研究擬定畜牧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引導畜牧業結構布局調整和資源有效配置,扶持龍頭企業,推進畜牧產業化發展。
(六)負責領導各畜牧獸醫工作站工作,確保新畜牧獸醫管理體制的正常運轉。
(七)負責全縣畜牧畜醫等方面的證照發放、質量認證及監督監測、技術培訓、上下聯繫及業務指導。
(八)指導、協調畜牧科技隊伍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介社團組織、畜牧行業學會、協會的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畜牧獸醫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聘任管理工作和技術工人等級的考核晉升工作。
(九)負責畜牧建設項目的申報、引進、實施與管理。開展畜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資金。
(十)負責全縣畜牧信息的收集、整理、提報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黨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紀檢、人事、機關作風、安全保衛等方面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財務科、業務科、動物衛生監督所、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畜牧技術推廣站7個科室站所,並下設19處畜牧獸醫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