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州軍亂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沂州軍亂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 涉及人物:王遂
案件詳情
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朝廷平定了叛藩淄青李師道,將其十二州地分為三道,委派王遂為兗海沂密道觀察使,坐鎮沂州。王遂本是錢穀吏,性狷急苛刻。時剛罷兵,人情未安,而王遂專以嚴酷為治。經常杖人,所用刑杖都比法律規定的尺寸大。並稱李師道降卒為“反虜”。又於盛夏役使士卒營建觀察使府舍,督催其急,將卒皆怨怒。七月十五日,原鄆州軍卒王弁與好友四人浴於沂水,密謀作亂,定於次日乘王遂等人宴飲時發難,事成之後推王弁為節度使。十六日中午時分,王弁等五人,乘王遂等正在宴飲,全營都在休息時,取了弓刀,突入聚宴之所,殺死王遂及其副使,王弁自稱留後。朝廷得知沂州之事後,議興兵討伐,又恐其它降州相繼為變,乃授王弁為開州刺史。王弁率隨從百餘人啟程赴任。他一離沂州境,便被械送京城,九月腰斬於長安。沂州之亂,使朝廷認為李師道餘黨未除,乃以棣州刺史曹華為兗海沂密觀察使,命他率棣州兵赴沂州誅亂卒。曾華入沂州三日後,大饗眾將士,預伏棣州兵千人於幕下。曹華讓沂州卒、鄆州卒分立兩邊,將沂人領出,留下鄆卒,隨後關閉門戶,伏兵出而盡殺之,死一千二百人,血流成河。本案中,為亂者僅王弁等五人,其餘人多是被脅迫的無辜者。依唐律犯罪分首從,從者比為首者從輕論處,而曹華盡誅鄆州軍卒,未免用法過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