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沁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獻:《關於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
- 內設機構:五大部門
- 編制:編制38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數編制,地址,
職能調整
市政府辦公室各科室不再承擔協調任務,加強審核把關、督查落實和跟蹤調研職能。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負責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對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辦事處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有關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辦事處對國務院、省政府、焦作市政府以及本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結果。
(六)承辦全國、省、焦作市及本市人大代表的建議和全國、省、焦作市及本市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七)負責承辦市政府年度目標的制訂、量化、分解和落實工作。
(八)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服務;負責全市政府信息網路的規劃、指導和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文電收發、運轉、印製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的文秘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負責辦公室機關人事、黨務、紀檢監察、計畫生育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及機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業務知識培訓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綜合口的有關工作。
(十三)做好政府機關的有關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政府法制工作。
(十五)完成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政府內設4科1室(機構規格4個科為股級;政府法制辦公室為正科級)。
(一)一秘科
負責起草修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市政府的重要報告和市長講話;負責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上報市政府的請示、報告等材料的審核,並提出處理意見報政府有關領導或提交市政府有關會議審定;負責市長工作大事記;負責市政府召開的(大型會議)全會、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以及政府黨組會議的組織、服務、會議紀要的起草工作。完成市政府和辦公室主任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二秘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日常值班、上傳下達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協助值班領導處理突發事件;負責機要檔案、秘密文電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保密、管理以及歸檔、立卷工作;管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鑑及介紹信;負責辦公室文印工作;做好檔案的登記、編號存檔工作;負責辦公室黨務、人事、政治、業務理論學習、紀律作風的組織工作;負責綜合口的有關工作;完成市政府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交辦其他事宜。
(三)督查科
負責市政府、政府辦公室的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件及領導批辦事項的督辦查辦工作;對政府全會、政府常務會議、領導批辦的較大事項進行分解立項督查落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目標管理工作;搞好調研工作;完成市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的編髮、上報和調研工作;負責向政府領導推薦外地有關政府工作的信息和經驗;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市政府領導每周要情;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完成市政府及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五)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把關、清理工作;負責部門執法許可權的界定工作;負責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各鄉(鎮)、辦事處的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複議案件的立卷調處工作;負責全市土地行政案件的立卷、調處工作;負責因行政複議決定、土地處理決定而引發的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
人數編制
沁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幹部9名。
駕駛員全供事業編制8名。工勤人員3名。
地址
沁陽市人民政府位於焦作市懷府東路。我們提供最新的人民政府產品服務和企業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