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交通運輸局

負責對沁縣境內查獲超限車輛進行處罰和卸載;負責對超限車輛的司機和助手進行宣傳教育;加強檢測點廉政和行風建設,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疏導路面的臨檢車輛,在做好檢測工作的同時,確保路面暢通;確保站點規範、安全運行,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沁縣交通運輸局
  • 性質:事業單位
  • 地址:沁縣
  • 屬性:非盈利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機構職能

沁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沁縣交通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承擔涉及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
(三)主管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及質量監督管理。
(四)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主管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管理工作,主管全縣公共汽車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五)主管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執行相關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公路、水路、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組織全縣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渡口的規劃和口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縣鄉道路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維護、運營、監控、路政、治超等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公安保衛工作。
(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檢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和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客運、貨運、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及汽車維修、汽車場站規劃管理,汽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
(九)負責交通教育、幹部培訓;承辦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十)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定全縣物流業發展規劃,擬定有關部門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一)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船隻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綜合辦公室
主要職責: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貫徹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草擬年度工作計畫、總結。負責組織會議、文電處理、安全保衛、文秘、檔案、保密、信息資料工作,負責和承力後勤保障接待工作。
機構名稱:財務股
主要職責:
負責局機關財務開支、經費、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工作;擬定公路建養管資金和項目年度使用計畫;對養管中心、道路運輸管理所、新店治超站的各項收費進行業務指導;按時報送各類財務報表。
機構名稱:公路股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及中長發展規劃;做好全縣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的年度計畫和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公路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工作;參與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主管全縣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機構名稱:安全監督股
主要職責:
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農村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和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全縣突出公共事件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機構名稱:沁縣路政管理所
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執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保護路產。
3、實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
5、維護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秩序。
6、參與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
7、依法查處各種違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案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名稱:沁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主要職責:1、為維護運輸市場秩序,提供監理保障。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與資質管理。
3、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質管理。
4、道路運輸經營監督與違章經營處罰。
5、道路運輸質量糾紛調解,道路運輸行業調查與統計。
機構名稱:沁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公路法》、《國防法》、《國防交通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戰備工作的方針政策。
2、根據國防動員委員會指示,擬制和修改戰時及應付突發事件時交通保障有關問題,組織所屬各單位(部門)密切協同落實保障任務。
3、組織協同有關部門擬制戰時重點目標保障方案,組織公審和定稿上報。
機構名稱:沁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農村公路養護計畫,安排養護任務,審核養護經費的使用,組織力量勘測設計並編制大、中修工程及水毀預算,落實施工隊伍,搞好施工指導、質量監督和檢查、驗收指導、督促、檢查、考評各鄉(鎮)農村公路管理站工作,負責農村公路養護及大中修工程的招標工作,負責公路養護及管理人員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工作。
機構名稱:沁縣地方海事處
主要職責:依據有關海事法律、法規、規章,對本轄區內水上遊船的停泊、作業及經營進行綜合監督管理。
機構名稱:沁縣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農村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辦理監督手續,制定監督計畫;負責監督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試驗、檢測等單位的質量體系建設運行情況,並實施動態管理;負責對農村公路工程質量檢查、抽檢、評估,並提出質量管理的措施意見;負責對施工項目進行質量檢測和鑑定。
機構名稱:新店治超站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208國道的車輛進行24小時不間斷的超限檢測;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被表彰為山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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