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集團智慧型結構是決策集團中,具有不同智慧和能力的決策個體的組合方式與比例關係。在決策過程中,決策集團的成員組成一個協調有機的整體,他們各自智慧和能力的發揮以一種總的力量即智慧型表現出來。在合理的智慧型結構下,決策集團的智慧型合力要大大超過每個成員智慧和能力的簡單相加。決策集團的智慧型結構可以從層次和類型兩個方面區分。從決策層次角度分析,由於高層次的決策集團權力大、責任重、影響面廣,他們智慧型結構的水平要高於下屬層次的智慧型結構。
在現代社會中,高層決策集團的成員從中下層決策者中培養和選拔,有利於智慧型結構的提高。從決策者智慧型類型角度分析,任何系統的決策集團要有不同智慧型的人員參加。其中包括:富於想像,創造能力超群,能夠構思有新意方案的人才;巧於組織安排,協調能力出眾,能夠隨機應變的人才;考慮問題周到,分析能力拔尖,能夠出謀劃策的人才;毅力堅強,不懼風險,能夠鼓舞士氣、穩定人心的人才;精明能幹,善於表達,能夠集思廣益、不孚眾望的人才。由以上類型人員組成的決策集團,才能夠適應瞬息萬變的決策環境,從容處理各種複雜的決策問題,作出科學、合理的決策。在決策集團中,對核心成員的智慧型要求更高一些,更全面一些,這是衡量智慧型結構的又一重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