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策集團年齡結構是在決策集團中,不同年齡段的決策個體的組合方式與比例關係。年齡段可劃為老年、中年、青年三個層次,每一層次的年齡起止範圍,不同決策系統有不同的限定。決策集團的年齡結構要做到老、中、青年齡的決策個體保持適當比例,能夠符合決策活動的需要,還能滿足決策集團吐故納新的要求。年齡結構合理的第一個標準是每個年齡段都要有決策者代表。
因為不同年齡段的決策者各有長處,能夠發揮不同的作用。一般而言,老年決策者經驗豐富,思維周密,善於穩重地分析和處理複雜問題;中年決策者年富力強,積累了一定經驗,具有了一定能力,有超前發展眼光,又有立足當前的基礎,是承前啟後的決策人才;青年決策者朝氣蓬勃,思維敏銳,勇於開拓,奮發向上。這三部分決策個體相結合,可以揚長避短,互相促進,有利於決策質量的提高。決策結構合理的第二個標準是不同年齡段的決策者要有一定的比例。在一般情況下,年齡結構要保持梯形結構,即老年決策者少於中年,中年決策者少於青年。對於梯形結構不宜絕對要求。首先因為老、中、青年齡段的劃分不是絕對的,不同層次不同系統有不同標準。還因為梯形結構的運用不是絕對的,在某些高層次的重要決策系統可以增加老年決策者數量或中年決策者數量,形成倒梯形結構或菱形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