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正縣級建制,貫徹執行和監督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汶上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汶上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責調整: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
  • 職責調整2:增加工礦商貿作業場所
  • 職責調整3:加強對汶上縣安全生產工作
設立初衷,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地理位置,

設立初衷

根據濟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汶上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14號)和《中共汶上縣委、汶上縣人民政府關於汶上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汶委〔2010〕45號),設立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三)加強對汶上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監督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汶上縣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協調汶上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汶上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監管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 (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汶上縣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 (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縣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組織、指導和協調汶上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汶上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汶上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汶上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汶上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汶上縣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承擔有關外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教育培訓、黨群等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組織重大調研;承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汶上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負責指導、監督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工作;負責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認證和發證、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和申報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行政許可科
擬訂安全生產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會議材料;組織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核發非煤礦山企業(含採掘施工、地質勘探、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許可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和(甲、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工作;負責煙花爆竹危險工序作業人員上崗許可工作;負責第二類、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單位備案,第二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單位備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生產備案工作;負責汶上縣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審批的有關事項,負責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套用推廣工作。
(三)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牌子)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和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擬訂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範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四)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金屬與非金屬礦山、石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監察工作;負責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申報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 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環保、城市燃氣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其他

本規定由汶上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汶上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地理位置

地址:山東省濟寧市汶上縣
汶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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