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百春,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安徽潛山人,大學學歷,省委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宿松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
2024月3日,汪百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百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撤銷資格,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2.09-1984.07 安慶農業學校農學專業學習
1984.07-1986.09 宿松縣許嶺農技站技術員
1986.10-1993.04 宿松縣農業局技術員、農經站站長
1993.05-1997.11 宿松縣委辦公室秘書
1997.12-2001.12 宿松縣委辦公室政研室副主任
2001.12-2003.05 宿松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2003.05-2006.02 宿松縣委辦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2006.02-2010.04 宿松縣匯口鎮黨委書記
2010.04-2012.04 宿松縣孚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2.04-2016.04 宿松縣孚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副縣級)
2016.04-2018.11 宿松縣孚玉鎮黨委書記(副縣級)
2018.11-2019.02 宿松縣政府黨組成員、孚玉鎮黨委書記(副縣級)
2019.03-2019.10宿松縣政府副縣長、孚玉鎮黨委書記
2019.11-2019.11宿松縣委常委、副縣長、孚玉鎮黨委書記
2019.12-宿松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9月12日,據安慶市紀委監委:宿松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汪百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安慶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撤銷資格
2023年10月20日,市政協十六屆九次常委會議通過,鑒於汪百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市委建議,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第十六屆安慶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撤銷汪百春政協第十六屆安慶市委員會委員資格。
依法雙開
2024年3月,經中共安慶市委批准,安慶市紀委監委對宿松縣政協原主席汪百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百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報銷個人費用,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服務,默許親屬利用職務影響謀取私利;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規向司法機關說情、打招呼;心無敬畏、甘於被圍獵,長期和管理服務對象賭博;貪婪無度,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企業和個人在項目承接、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汪百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安慶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安慶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汪百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安慶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