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汪渝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0年3月
- 出生地:四川長寧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工作履歷,人物事件,立案偵查,
工作履歷
1987年9月至1989年7月,四川省人民警察學校讀書;
1989年8月至1996年3月,長寧縣公安刑警隊民警、政治處幹事(期間:1991年9月—1993年7月瀋陽刑警學院函授大專畢業;1994年7月—1995年12月下派官興任鄉長助理);
1996年3月至1998年1月,長寧縣委組織部副科級組織員、組織科科長;
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長寧縣古河鎮黨委副書記;
1998年12月至2002年7月,長寧縣古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2年7月至2002年11月,長寧縣梅白鄉黨委書記;
2002年11月至2006年11月,屏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黨組成員;
2006年11月至2011年12月,中共宜賓縣委常委,宜賓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1年12月-2015年4月宜賓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5年4月,珙縣縣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2017年3月18日晚 據四川紀委監察部發布。珙縣縣委副書記汪渝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偵查
經查,汪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建設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汪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汪渝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