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的釋放分為自然釋放和人為釋放兩種。
正文
人為釋放的規模與人類的生產能力、工藝水平和經濟發展程度緊密相關。美國學者E.D.戈德堡等於1975年對物質釋放輸送做了總體估計(表1),從中可見人類活動釋放的物質已達自然過程釋放的物質的七分之一左右。礦物燃料燃燒釋放的化學元素量同自然風化過程釋放的元素量的比較見表2。人為釋放到環境中的污染物,多數情況下是以化合物形態排出的。表3列出了幾種主要元素的人為釋放量同自然釋放量的比較。
污染物的人為釋放包括人類消費釋放、農業生產釋放、工業生產釋放等。
人類消費釋放的污染物,由於生活水平和生活習慣的不同有很大差異,但也有共同性。如人類排放的生活污水一般含有需氧有機物、病原體、植物營養素(氮、磷)和無機鹽類等。世界上許多城市每人每天排出的生活污水達600升(污水含生化需氧量約300~500ppm),生活垃圾約1~2公斤。
農業生產釋放的污染物主要是農藥和化肥。能造成危害的主要是含有汞、銅、鉛等重金屬農藥;含砷農藥;以及對硫磷、內吸磷等有機磷農藥和DDT、六六六等有機氯農藥。這些農藥毒性強、殘留期長、用量大,不僅污染農田和牧場,殘留在蔬菜、果品、穀物和禽畜肉蛋中,而且還會進入水域和大氣。化學肥料的大量施用,造成磷、氮肥料的流失和某些重金屬在土壤中的積累。
工業生產釋放的污染物主要是工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材料和燃料,以及中間產品、最終產品生成時,隨著廢氣、廢水、廢渣或以其他形式釋放到環境中的某些能量和物質,包括噪聲、熱輻射、電磁波、放射線等。
污染物的人為釋放是引起區域環境質量惡化的基本原因,所以控制污染物的人為釋放極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