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歷史
”曾在明代天啟末年任池州大守、
崇禎末年翟池太兵備道,兩度出守池州的顧元鏡(字韻穢)賦五律〈杏花村〉云:“牧童遙指處,杜老舊題詩,紅杏添新色,黃壚憶舊時。遠山層作畫,好鳥解吹箎(古樂器)。偷得餘閒在,官錢換酒卮(古盛酒器皿)。”山西蒲州張邦教,明嘉清四年(152
5)引由進士出任池陽郡同知(郡丞),後官至陝西按察使。他在池州任職期間,“留意山水,賞表杜樊川遺蹟,因自號曰。‘惜花人’”(見《杏花村志》卷四),並在杏花村教前立亭,撰聯曰:“勝地已無沽酒肆,荒村忽有惜花人。”他是明《嘉靖池州府志》記載的第一個
建設貴池杏花村的山西人。上述史實證明,杜牧筆下的“牧童遙指處”,就是池州貴池杏花村!“白錫壺腰中出咀,黃銅鎖腹內生須”,“半畝山林半畝地,一曲牛歌一卷文”,典故就出自這裡。這銅鎖,還有杜牧喝酒的酒壺,都保存在杏花村村志館裡。
清代人郎遂(1654—約1739,字趙客,號
西樵子,一號杏花村)貴池杏花村人,清代文學家詩人。出生於清順治十一年(1654),少年由諸生入太學,以詩文名於時。他雖才華出眾,但不樂仕途,清康熙間攜兒輩讀書杏花村,出於對鄉土的熱愛,他自康熙十三年(1674年)春月起稿,至康熙二十四年夏授梓成書,先後歷經11年。編輯《杏花村志》十二卷傳世。在我國志苑中,自古有通志、府志、縣誌、山志,而為村立志者可謂鳳毛麟角,被搜入我國古代最大的一部文獻《
四庫全書》的村志,恐怕唯有貴池《杏花村志》(見《四庫全書》總目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地理類存目六·《貴池先哲遺書》第二十五種《杏花村志十二卷》)。清代
翰林院檢討侗(字展成,號悔庵)《題杏花村志》詩曰:“從來未有花村志,好事今推郎上元。我欲移家
武陵住,也編仙
史記桃源。”(引自《杏花村志》卷五)清代名士、貴池棠溪鄉曹村人曹文慧(字智珠)為郎遂《杏花村志》賦詩曰:“著出名書村愈名,依稀小杜是前生,斯人寧止一丘壑,還情如椽紀太平。”(引自《杏花村志》卷一)清代詩人、貴池
清溪人朱之梅(字素公)作《杏花村》詩曰:“相傳杜牧刺池州,村酒村花兩共幽。”(引自《杏花村志》卷七)由此可見,杏花村自杜牧《清明》詩後,歷代名士接踵而至,慕其名者熱衷修建這一名村。
晚唐詩人杜牧,一首膾炙人口的《清明》詩,吟處了江南清明那醉人的雨、花和酒,也吟處了一個聞名千古的杏花村。參觀遊覽六朝長廊、懷杜軒、郎遂故居、魚龍橋、古戲台、青蓮館、民俗村、魚歌埠、望華亭、昭明堂、醉仙湖、窺園等著名景點,感受千年詩村特有的詩/酒文化,體驗農耕文化和古老技藝,免費品嘗手工釀製的黃公酒,並觀看了解手工釀酒工藝。杏花村景區風格樸素、典雅,園內廣植花草、杏樹成林,仿唐建築錯落有致,淡淡的酒香不時迎面撲來...
自古以來,酒與詩好像是孿生兄弟,結下了不解之緣。“百事盡除去,唯余酒與詩。”(白居易句),在唐代許多詩人的心目中,人生的最大快樂,就是有詩與酒的享受。杏花村也不例外,據史料記載古時杏花村,杏花遍野,村里酒壚如肆,尤以“黃公酒壚”著名。清《杏花村志》記之:“酒壚茅舍,坐落於紅杏叢中,竹籬柴扉,迎湖而啟,烏桕梢頭,酒旗高挑,獵獵生風,令人未飲先醉。酒壚院裡有一口‘黃公井’,水似香泉,汲之不竭,用此水釀出的酒,為時人所爭飲
。 唐會昌四至六年(公元844-846年),時任池州刺史的著名詩人杜牧春遊杏花村,在黃公酒壚暢飲美酒後,觸景生情,揮毫寫下了千古絕唱《清明》詩。 “黃公酒”的創始人名叫黃廣潤,是唐朝有名的釀酒師傅。他以千年黃公井的井水釀造出的美酒,醇香馥郁,一時享譽江南。這口“香泉似酒,汲之不竭”的千年古井,現保存在我們的一期古井文化區內,系安徽省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村莊景點
西湘橋
又名聖母橋。《杏花村志》記載:“聖母,系明太祖敕封鎮泗州水道之神。”始創於唐朝,橋下為杏花溪。於此橋可觀杏花村十二景之一---西湘煙雨。
十里橋
十里橋地處杏花村十里崗,是南朝梁代南陵郡府所在地。
問酒驛
古時此處有一驛站,是供官府中人休息、換馬的地方。唐會昌年間,池州刺史、著名詩人杜牧行春至此,路遇牧童而問酒,寫下了膾炙人口的《清明》詩。後人稱此驛為問酒驛。
窺園
窺園,村中舊名。歙縣著名學者董子修,於明代萬曆年間修建,以紀念先祖、漢代大儒董仲舒。
明清村落
主要建設明清古村落和“杏花詩林”景點,展現明清時期古村落風貌和杏花村的幽美詩境。
梅洲曉雪
梅洲曉雪也是古杏花村十二景之一。主要展現杏花村志中雪梅似玉、風光無限的美景,並打造葡萄酒莊、墨蘭梅軒等景點。這裡可以採摘,可以感受濃厚鄉村氣息,體會回歸自然的生活情趣。
杏花酒坊
“酒文化”是杏花村經典元素之一,杏花酒坊以古杏花村十二景之一的“黃公酒壚”為內涵和載體,是一處文化休閒等多功能複合的鄉村休閒基地。
村莊復建
1999年10月中旬,旅歐華僑詹曉榮先生應邀來池州考察,同月與貴池市政府商談復建杏花村、開發西大門項目。
2000年1月18日,詹曉榮先生與貴池市政府簽訂《貴池市西大門開發及杏花村古井遺址復建工程契約書》,4月22日又簽訂了補充契約,承建杏花村古井遺址和西大門整體改造工程。
2000年1月底,邀請中科院外籍院士加州伯克萊大學士木系教授林同炎和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同濟大學名譽校長李國豪公司擔當杏花村工程項目的設計。
2000年3月安徽省歐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成立,從事西大門舊城改造和開發經營。
2000年5月19日,杏花村復建工程破土動工。
2000年7月29日,安徽省黃公酒壚文化娛樂有限公司成立。
2000年12月,詹曉榮先生出任池州市外商聯誼會首任會長。
2001年5月28日,安徽省黃公酒壚文化娛樂有限公司正式申請杏花村旅行服務商標,並於2002年6月21日獲得公告。
2001年7月1日黃公酒壚開業,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完全仿唐建築,再現唐風古韻。
2002年5月14日,安徽省歐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參加省政府在香港召開的招商會議,與池州市政府簽訂杏花村復建工程建設契約。
2002年7月29日,池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池外發[2002]55號檔案同意安徽省黃公酒壚餐飲娛樂有限公司更名為“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杏花村古井遺址園動工。
2002年12月18日,池州市政府召開杏花村景區總體規劃評審會。
2003年9月27日,杏花村古井文化園正式開園。
2003年11月24日,池州市團市委、貴池區團區委在古井文化園舉行揭牌活動,古井文化園成為“池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貴池區青少年教育基地”。
2005年5月3日,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獲得中國物品編碼中心頒發證書,成為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
2005年5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頒發註冊證,自2005年05月14日使用“牧童遙指”註冊商標。
2005年6月8日上午,池州市杏花村復建二期工程——杏花村文化園正式奠基。
2006年9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布第02795號《杏花村及圖商標異議裁定書》,就山西杏花村對對公司的註冊商標提出異議案,國家商標局予以裁定如下:異議人所提異議理由不成立,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杏花村及圖”的予以核准註冊。
2007年12月4日,安徽省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以皖旅質評〔2007〕8號檔案批准杏花村古井文化園為國家3A級旅遊區。
2008年2月20日,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國務院副秘書長項兆倫、衛生部黨組書記高強、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商務部副部長馬秀紅、安徽省省長王三運,副省長文海英及我市領導童懷偉、方西屏、孫曉福、張曙光、張夏林、劉國慶等陪同下來到杏花村古井園視察。在視察中,吳總理高度評價了杏花村古井園的文化內涵。
2008年4月,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同貴池區文聯簽約,自2008年4月始,共同主辦《杏花村》文學雜誌。
2009年7月,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在央視1——10頻道發布“清明時節雨紛紛,安徽池州杏花村”品牌廣告。
2009年8月30日至31日,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組織了國內150家旅行社同行,開展“百家旅行社游杏花村”活動,推介杏花村旅遊區,簽訂旅遊行銷契約。
2009年9月26日,由池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首屆國際·中國池州杏花村旅遊文化節暨開園慶典活動拉開帷幕,杏花村旅遊區正式開放。
2009年10月15日,國家旅遊局15日以旅辦發〔2009〕173號檔案公告,池州杏花村旅遊區達到國家4A級旅遊景區標準的要求,被正式批准為國家4A旅遊景區。
2009年11月1日,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委派以尹子輝為組長、王毅為副組長的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質量等級驗收組,抵達池州杏花村檢查驗收杏花村旅遊區創建國家AAAA級旅遊景區工作情況。驗收組認為:杏花村旅遊區依託池州豐厚的歷史人文資源精心打造,環境優美,景致獨特,內涵豐富,功能齊全。在創建AAAA級旅遊景區工作中,起點高,力度大,工作到位,成效顯著,達到了國家旅遊景區質量等級AAAA級標準,國家旅遊局將適時公告,頒發牌匾。
相關史實
記載一
關於“杜牧《清明》詩中的杏花村在池州”的相關史實
1. 清康熙年間,池州杏花村人郎遂編纂《杏花村志十二卷》。
2. 自古在我國志苑中,有通志、府志、縣誌、乃至山志,而為村立志者,只有池州杏花村,並收入了《
四庫全書*總目錄七十七* 史部三十三* 地理類存目六* 貴池先哲遺書第二十五種 *杏花村十二卷》。之後,於清末民初,池州人鬍子正編纂《杏花村志續集》傳世。
3. 1979年版《辭海》中記載:“杏花村,在安徽
貴池市西。向以產酒著名。《江南通志》載:唐詩人杜牧任池州刺史時,有‘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一詩,即指此。”
4. 由
崔乃夫主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名大詞典》第五卷記載:“杏花村:在貴池市西郊。因村中十里杏林中,春來杏花盈村,故名。隋唐間又以黃公井水釀酒醇香,而以杏花酒肆聞名。1985年始廣植杏樹,現已一片杏花勝景。”
5. 《嘉靖池州府志》中《天一閣藏明代方誌選刊〈池州府志〉》記載:“杏花村在城西里許``````”
6. 《貴池縣誌》五中記載“杏花村府志在
秀山門外里許``````”
7. 貴池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纂的《貴池縣誌》記載:“杏花村位於貴池城西郊``````”
8. 一九七九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由繆鉞著的《杜牧傳》中記載:“會昌四年(公元844年)九月,杜牧由黃州遷池州任刺史,這一年他四十二歲``````”
9. 中國歷代詩人選集16中周錫複選注的《杜牧詩選》
10.
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馬春陽編著的《巧聯趣話》中記載“杜牧贈聯酒家女”、“杜牧池州試孟遲”
11. 安徽省人民政府檔案皖政[1989]34號“關於公布第三批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中,
杏花村古井屬唐代古井。
12. 2002年3月12日,“人民日報”第十五版報導了“天下第一詩村”,其中闡述了“位於池州城西的杏花村``````”
13. 2002年3月16日香港《大公報》以一整版刊載《春風醉雨杏花村》一文和古今池州的彩色圖片,向世界隆重推介了
安徽池州市杏花村!
14. 2002年4月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春風醉雨杏花村”的文章。
15. 2002年4月12日,“人民日報”第十五版刊載了題為“最憶小杜‘杏花村’的文章。
記載二
16. 2002年4月25日,“人民日報”第五版(海外版)報導了作者子牛的“情牽杏花村”,其中寫出了海外華僑華人詹曉榮先生如何從一位商人成為一名杏花村的“村民”。
17. 2003.3月《
中國地方志》(總第134期)刊登作者
郎永清的“‘杏花村’地望之爭辨析”寫到:“應該說,杜牧《清明》詩所吟,當屬安徽省
貴池市西郊之杏花村。”
18. 2003年10月27日,《光明日報》b2版“市場 旅遊”欄目報導了“貴池再現杏花村”,其中說道:“晚唐詩人杜牧所描寫的情景,十一期間在安徽貴池
杏花村古井文化園裡再現,吸引了大批遊人。”
19. 2003年10月26日,“經濟日報”第三版縣域採風板塊刊登“貴池又見杏花村”,其中寫道:“9月27日,安徽貴池杏花村復建工程在經過2年多的建設之後,終於正式開園了。”
20. 原載20世紀80年代初《
山西日報》“星期天”專欄第二期,刊登了作者劉緯毅的“杜牧清明詩中的杏花村在池州”文章,其中寫道:“這首千百年來膾炙人口的清明詩,是杜牧在堂弟會昌四年至六年任池州刺史時寫的”
21. 2005年6月11日,新浪網〉新聞中心〉國內新聞中載有作者
曹海峰的“數億巨資復建‘第一詩村’文章”報導了2005年6月10日池州“杏花村”復建工程舉行開工儀式的時事報導。
22. 2003年11月14日,新華社網〉新華社新聞〉亞太專線轉載“杜牧筆下的杏花村古韻在
安徽池州復現”文章。
23. 2004年6月14日,網上發布“安徽日報”記者
潘峰文章“古杏花村復建工程動工”。
24. 日本杏花村之旅——杏紀行第38歌集
25. 2006年9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裁定: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所提出的該公司商標“杏花村”與貴池杏花村商標“杏花村及圖”二者內容一致,並損害其合法權益的理由不成立,第1960307號“杏花村及圖”商標予以核准註冊。
26.2010年10月15日,備受關注的“杏花村”旅遊服務類商標案,經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抗訴,維持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至此,爭執了近十年的“杏花村”旅遊服務類商標最終“花落”池州市。
27.2009年11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審理後,作出商評字(2009)第32351號商標異議複審裁定書,對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申請的第1960307號“杏花村”商標予以核准註冊。
28.2010年元旦前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裁定書:“杏花村”一分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隨後,山西汾酒集團通過行政訴訟起訴國家工商總局,池州杏花村景區作為第三人參與訴訟。同年6月28日和10月8日,北京市中院、高級人民法院先後公開進行一審、終審,判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交通
池州杏花村公交線路
1、市內坐2路/6路/8路/15路公車可到達;
池州杏花村自駕線路
1、安慶市—湖心中路—濟廣高速公路—朝大渡口/池州/蕪湖/上海方向,稍向右轉進入滬渝高速公路— 池州市—杏花村
2、池州火車站—永明路出發—長江南路—G318—景區;
特產
菜刀
鐵匠是一門古老的職業,他們以鐵為原料,憑手中一把小小的鐵錘,和一個煅燒鐵坯的火爐,就能打造出各式各樣的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品。杏花村保留著這一傳統手藝,鐵匠師傅現場為您表演鍛造工藝,讓您在零落的錘聲里忘卻塵市的喧囂。 杏花村鐵匠師傅用傳統工藝鍛打菜刀,他們運用火爐、風箱、砧子、錘子、鑿子、剪刀、磨石等工具,經過將熟鐵打成毛坯——開槽夾鋼——熟火——開片——剪毛邊——粗開刃——淬火——水磨刃——上把等多道工序,打出的菜刀刀身輕快、刀口鋒利、不捲不崩、經久耐用,成為當地一絕。
菜籽油
榨油坊的歷史到底有多久只有歷史學家才能考證,但杏花村民榨油的歷史至少延續了幾百年。現存的杏花村油坊的榨油設備主要由木器組成:榨鼓子全長3米有餘,圓形餅槽1點5米,油餅就上在這圓槽里,四周用木樁牢固。與榨鼓相對應的是梢(大圓木),梢是榨的配套設施,有一丈多長,像支大木棒,前頭粗大,鑲有鋼撞頭,末端細小,中間作為支點懸吊在半空。每年開榨時,榨油師傅們都很莊重地叩頭、燒香,然而鼓足勁撞響第一榨,說是撞得越響油就越多,“轟——轟——”木榨的聲音沉悶有力,伴著夥計們哼出的號子聲,散發著濃厚的地域文化內涵。
“出村四五里,還聞榨油香”,說的就是榨油坊飄出的香氣。這種榨油方法是依靠機械純物理擠壓,不含任何化學溶劑,最大程度的保證了油品的營養成份和原汁原味,“綠色、天然、營養”,已逐漸成為追求健康的人們主要的生活食用油。
遊玩須知
①開放時間: 8:30-17:00。
②特殊人群: A.免費政策:兒童身高1.2米以下免票。
③優惠政策:60周歲以上老年人憑老年證或有效證件購票68元,其他優惠暫無,70周歲以上老人免票。
商標之爭
2010年10月,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與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9年“杏花村”的商標權之爭塵埃落定,“杏花村”旅遊服務類商標終落安徽池州。
1999年,旅歐華人詹曉榮來到池州,經池州市政府批准啟動“杏花村”復建項目。2001年5月28日申請註冊“杏花村”旅遊服務類註冊商標。2001年5月28日,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杏花村”旅遊服務類註冊商標,遭到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的爭議。
從2001年開始,雙方就“杏花村”旅遊服務類商標歸屬權屢次對簿公堂。國家商標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委及北京人民法院先後受理此案,並分別作出安徽杏花村旅遊公司享有該商標使用權的裁定和判決。2010年8月,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10月8日,北京高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於2010年10月15日作出終審判決,認為山西杏花村公司的抗訴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判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至此,“杏花村”旅遊服務商標終落安徽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