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活動方案

池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7月13日印發池州市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活動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市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活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13日
  • 發布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的要求,全力推動我市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健全完善促進消費的工作機制,加快推進消費結構最佳化和提檔升級,全力打造“滿意消費長三角放心消費在池州”品牌,營造消費需求持續增長、產品服務品質放心、消費權益有效保障的放心消費環境,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不斷提升人民民眾消費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一)放心消費創建工作全域覆蓋。在現有放心消費商店、網店、餐飲店、汽車銷售等放心消費單位行業基礎上,廣泛帶動與民眾日常生活消費息息相關的各行各業,特別是酒店民宿、旅遊文化、健身保健、美容美髮、教育培訓、交通運輸、建築裝潢、移動電信等消費糾紛多發行業經營者,共同參與創建,不斷擴大行業參與面。到2023年底,全面實現“678”目標,即與消費密切相關的企業和市場主體創建率達到60%以上(其中無理由退貨單位占符合無理由退貨條件的放心消費單位總數的70%以上),行業創建率達到70%以上,鎮(街道)、村(社區)創建率達到80%以上。
(二)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明顯提高。加強經營者教育培訓,不斷增強經營者法律意識,按照“誰銷售商品誰負責,誰提供服務誰負責”的原則,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動經營者守法經營、文明經營蔚然成風。經營者自覺落實消費維權首問責任制和先行賠付等制度,嚴格落實商品三包和缺陷產品處置制度,主動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糾紛化解在源頭。
(三)消費品和服務質量全面提升。加強源頭管控,推進商品質量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針對問題多發領域開展專項執法整治和質量抽檢,依法公布抽檢結果,及時發布消費預警,查處質量不合格行為,組織開展“質量月”系列活動。全市主要消費品質量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其中,全市主要工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5%以上,主要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9%以上。消費者對公共服務業服務質量整體滿意率達到78%以上。
(四)消費糾紛解決渠道全程暢通。不斷探索並完善市場準入、企業信用監管、主要消費品質量安全追溯、消費警示和突發事件防控應急處置等機制,全面形成覆蓋城鄉、通道便捷、關口前移、部門聯動、多方參與的消費糾紛高效化解格局,消費糾紛處理率達到100%,消費者處理結果滿意率達到80%以上,消費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區域性系統性消費風險大幅降低。
(五)執法監管保障有效落實。強化執法監管,依法查處各類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針對消費者反映問題較為突出的房地產銷售、預付式消費、老年保健品消費、汽車售後維修、教育培訓、網路購物等領域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虛假廣告、價格欺詐、計量作弊等違法行為,及時公示違法違規單位,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效果,形成監管合力,倒逼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市場主體消費安全責任。
三、重點任務
(一)開展網路購物放心消費建設。指導社交領域電商平台等新型業態健康發展,規範實體商業通過直播平台、社交行銷等從事的經營活動,最佳化居家“雲逛街”“宅消費”市場環境,推廣池州市放心消費導航平台。督促電商企業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切實指導平台和商戶在準入、質量管控、售後服務、投訴處理、先行賠付、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加強規範管理,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二)開展通信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積極營造通信用戶放心消費環境,提升通信行業品牌服務品質,完善行業服務規範,最佳化行業服務水平,規範收費行為,建立和完善用戶信息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加強對通訊、網際網路服務運營商的監管。(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電信池州分公司、移動池州分公司、聯通池州分公司)
(三)深化快遞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發揮郵政網路、信息和服務優勢,推動郵政與電子商務企業戰略合作。支持快遞業整合資源,構建覆蓋城鄉的快遞物流服務體系。深化快遞標準化網點建設,提高建設標準和服務標準,及時處理嚴重損害快遞用戶權益的違法案件。(牽頭單位:市郵政管理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郵政池州市分公司)
(四)深化誠信旅遊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結合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創建、全國旅遊投訴調解與仲裁銜接試點城市建設,建立健全旅遊誠信體系,培育一批放心景區、旅行社、酒店、民宿等典型樣板。指導經營者明示商品服務項目價格,杜絕臨時加價、拒退訂金、虛假宣傳等不誠信鄉村振興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開展物業服務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加強對民眾居住問題的關注,定期對物業服務質量進行考核,促進物業服務企業提高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業主權益,維護物業服務市場良好秩序。(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六)開展教育培訓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加強面向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及其他非學歷教育機構的監管,依法依規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準入管理,督促引導培訓機構規範培訓行為,嚴肅查處侵害學生和消費者權益行為,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有序發展。(牽頭單位:市教育和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
(七)開展醫療及醫藥產品消費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加強對醫療服務單位的管理,對醫保定點醫藥產品經營單位以及藥店經營資質、進銷貨台賬、價格、廣告、銷售、醫保卡使用等行為的監督管理,最佳化安全放心購買環境。加強防疫物資銷售管理,加大對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並建立公示機制。(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醫療保障局)
(八)推動與消費相關的放心工廠創建活動。從消費端倒逼生產端提供高品質產品,保證產品質量,以特色產業為源頭,推廣“廠商一體”無理由退貨理念,探索推行線上線下同款同質同價,根據線上線下不同銷售模式,形成完整的“銷售與服務”相配套的保障體系。(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林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九)推進放心林產品、農資品牌創建活動。推進林產品標準化、綠色化生產,加強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進一步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強化農藥、化肥、種子、農用薄膜等重要農資產品質量監管。(牽頭單位: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大力推進食品(農產品)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推進“田間”到“餐桌”的生產經營全過程、全生命周期監管。推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標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加強農產品品牌建設。(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
(十一)全面深化餐飲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大力推進餐飲質量安全服務提升工程,加強餐飲行業線上線下監管,規範網路訂餐經營行為,推進“陽光廚房”建設,最佳化農村家宴中心建設,全面深化餐飲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和體育局)
(十二)鞏固深化糧油生產、銷售環節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深入推進“糧油品牌”創建工作,提升糧油相關單位合法合規經營自律能力,引導完善經營管理體制,進一步健全糧油質量監管機制和安全追溯體系,堅決守住糧油安全底線。(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開展文化娛樂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強化對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規範營業性演出、電影放映場所、網路文化市場經營行為,全力營造規範有序的文化市場消費環境。(牽頭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四)開展交通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引導交通行業經營者及時處理消費者有關交通運輸服務質量的投訴,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運輸秩序。依法規範計程車、網約汽車經營服務行為。加強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全面推進車站、高速公路放心消費建設。(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五)開展機動車維修行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加強對汽車維修領域的監督管理,完善機動車維修服務領域監管規範和有關標準,全力打造汽車維修放心消費環境。(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六)開展普通消費品等領域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紮實開展消費品標準和質量提升行動,推動落實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承諾及先行賠付等制度,督促經營者履行法定及約定義務,落實消費維權主體責任,切實承擔商品“三包”義務,明碼標價、誠信經營。鼓勵有條件的線下經營者實行“7日以上無理由退貨”制度。(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十七)開展公用企業放心消費創建活動。進一步提升供電供水供氣等公用事業單位服務質量,樹立公用企業良好社會形象。(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八)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組織建材、家裝、餐飲、物業管理、家政服務、老字號企業等全市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行業創建活動,提升行業消費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各行業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
(十九)開展金融領域放心消費創建。全市銀行業、保險業以及其他從事金融或與金融相關業務的機構全面開展放心消費示範單位創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牽頭單位:人行池州市中心支行、池州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十)開展放心消費示範區創建。以縣區政府、管委會為創建主體,堅持自願參與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完善政策供給。以創建放心消費示範區為抓手,推動形成“政府主導、企業自律、行業自治、民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逐步實現放心消費“城市鄉村全覆蓋、商品服務全覆蓋、線上線下全覆蓋、生產流通全覆蓋”,全面提升區域消費環境安全度、經營者誠信度和消費者滿意度。(牽頭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6月)。召開池州市放心消費城市創建工作啟動儀式,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成立相應工作組織機構,各牽頭部門制定相應領域的創建方案,明確具體工作任務和時間節點,加強對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
(二)細化落實階段(2022年7月)。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各相關部門根據行動方案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及各行業放心消費單位創建詳細標準。摸清行業經營單位底數,明確創建數量,由牽頭部門落實責任分工,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圍繞行動目標任務和各項指標,建立督查、檢查、考核、退出、通報機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三)全面實施階段(2022年8月-2023年12月)。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各相關部門全面啟動放心消費城市創建工作。將“放心消費”元素融入各項相關工作,擴大影響力,全面完成各項創建任務。做好總結提升,打造一批創新亮點,並由各牽頭部門負責做好台賬收集整理及宣傳推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組織領導機制。將“放心消費”主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和各級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依託市放心消費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各項工作。各縣區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每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會議專題研究放心消費創建工作,積極落實中央及各部門提出的放心消費創建重要舉措;分管領導每年至少召開1次放心消費創建工作推進會,至少組織1次放心消費專題調研或督查,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工作部署推進。
(二)建立工作推進機制。市放心消費創建領導小組要全程加強創建政策指導和培育引導工作,推動各參與單位提高創建質量。堅持問題導向,落實落細工作措施,著力解決消費環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以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為契機,不斷最佳化消費環境,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
(三)建立激勵支持機制。將“放心消費在池州”和放心消費城市創建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對創建活動宣傳、示範單位表彰、放心消費導航系統、放心消費信用可視化、消費教育基地建設等所需經費給予保障。制定和完善消費糾紛人民調解等相關制度政策,建立放心消費創建多元參與機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
(四)建立宣傳聯動機制。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動員媒體、企業、社會團體共同開展創建工作宣傳,提高社會公眾對創建工作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的知曉度。要注重對創建成效、特色做法、典型經驗進行總結,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樣板,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監督、共同受益的放心消費良好氛圍。

解讀

2022年7月13日,市政府印發了《池州市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現由市市場監管局解讀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指示和講話精神,深入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意見》(國辦發〔2022〕9號)以及國家27部門《關於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的指導意見》,2022年2月市政府作出最佳化消費環境、開展放心消費建設的決策部署,同意我市申報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開展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有利於全面提高我市經營者的誠信守法意識,形成優勝劣汰的良性機制,促進經營者不斷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利於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提振社會民眾的消費信心,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助推我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通過合力營造消費需求持續增長、產品服務品質放心、消費權益有效保障的長三角滿意消費環境,不斷釋放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品質消費需求, 更好地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讓廣大消費者有更多的獲得感。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為深入推進“滿意消費長三角 放心消費在池州”創建活動,加快推動我市創建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方案》出台大致經過四個階段:一是取得省市場監管局對我市爭創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的支持;二是市放心消費創建領導小組結合池州實際,研究起草了《方案》,2022年3月對《方案》進行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報,並獲準。三是徵求意見階段。①與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多方交流溝通。②3月15日,市政府召開放心消費創建領導小組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集中討論《方案》。③會後再次徵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意見並修改完善,4月6日形成徵求意見稿,向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縣區市場監管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徵求意見。四是進一步完善後形成送審稿後通過公平競爭審查和合法性審查。《方案》送審稿於7月5號在第七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7月13日,市政府印發《方案》。
四、工作目標
一是將放心消費實現全領域覆蓋,將各行各業與消費者日常相關的行業領域都積極帶動到創建當中。二是加強對經營著的教育培訓,強化經營者的主體責任,讓經營著自覺的遵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加強源頭管控,實現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對問題多發領域開展專項執法整治和質量抽檢,公開並查處不合格行為。四是形成消費糾紛高效化解格局,消費糾紛處理率和消費者處理結果滿意率均大輻提升,消費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區域性系統性消費風險大幅降低。五是加強部門執法監管,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並公布,做到“一處受限、處處受限”的效果。
五、主要內容
 明確開展網路購物放心消費建設等二十項放心消費創建的重點工作任務、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涵蓋通信、快遞、教育培訓、餐飲、文化娛樂、機動車維修6個行業、物業服務、醫療及醫藥產品消費、交通、普通消費品、金融5個領域,同時涉及公用企業、行業協會商會、與消費相關的放心工廠、糧油生產及銷售環節、林產品和農資品牌、放心消費示範區等主體、環節和區域創建活動。創建活動從正反二面明確具體措施,並分“三步走”,保證到2023年12月全面實施。
一、在新業態領域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社交領域電商平台等新型業態健康發展,規範實體商業通過直播平台、社交行銷等從事的經營活動。《網路銷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購企業要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通過創建活動,指導企業做出更有利於消費者退換貨的承諾,促進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二、金融、電信行業、公用企業、快遞行業、教育培訓、物業服務都是近些年消費投訴的重點領域,在這些行業開展放心消費創建,特別是在行業協會商會中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的作用,在協會的帶領下,引導廣大會員積極參與創建,從而提升整個行業品牌服務品質,完善行業服務規範,最佳化行業服務水平,規範收費行為,建立和完善用戶信息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滿足消費者的關切。三、池州是皖南旅遊示範區的核心區,旅遊景區、景點,旅行社、酒店、民宿、交通等都是旅遊的重要參與者,結合國家文化旅遊示範城市創建,建立健全旅遊、文化誠信體系,培育一批放心景區、旅行社、酒店、民宿、影院等典型樣板。指導經營者明示商品服務項目價格,杜絕臨時加價、拒退訂金、虛假宣傳等不誠信行為,切實解決社會和遊客反映強烈的問題。四、三年疫情,老百姓對醫療消費有了更高的要求。數據平台上的大數據顯示消費者對醫保定點醫藥產品經營單位以及藥店經營資質、價格、廣告、銷售、醫保卡使用、疫情期間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都提出了不同的訴求。所以在醫療領域開展放心消費創建,符合人民對生命安全的期待,對獲得相關醫療資源的渴望。五、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高品質的農林產品的需求也在增加,所以在農林產品生產加工、糧食加工銷售、餐飲服務等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推動整個行業的誠信建設,保障人民吃的安全,用的安全,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對放心消費環境的需求。六、在普通消費領域,推動落實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承諾及先行賠付等制度,落實“三包”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線下經營者實行“7日以上無理由退貨”承諾,2022年,池州市線下實體點無理由退貨承諾單位已經達到了1200家,通過示範城市創建活動,計畫2023年新增4000家,讓消費者的體驗更美好。
 六、創新舉措
 一是打造“池州市放心消費智慧導航平台”,提高經營戶的創建積極性,為數字池州建設提供必要的數據。二是開展放心消費+信用可視化工作,方便消費者可實時掃碼查詢、評價、投訴和快速維權。
 七、下一步工作考慮
 指導各縣區、各部門做好池州市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工作,請市政府,加強考核,落實獎懲,推動放心消費導航平台早日上線運行,提高經營戶創建積極性以及申報放心消費示範單位的便捷性,實現全國放心消費示範城市創建工作管理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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