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池州學院圖書館
- 占地面積:13000平方米
- 藏書:85萬冊
- 期刊:3萬餘冊
- 館長:韓虎林
發展現狀,歷史沿革,入館須知,開放時間,賠償、罰款制度,
發展現狀
圖書館現有建築面積約1.95萬平方米。截止2014年6月30日,全館紙質圖書82萬冊,電子圖書75萬種,中外文電子期刊1.8萬種,中外文紙質期刊1800餘種,並與國內外50餘所高教館和學術機構建立了資料交換關係,基本滿足師生學習和科研對文獻資源的需求。古籍文獻方面主要收藏《四庫全書》、《四部備要》等,特色文獻資料有《大藏經》、《中國佛教學術全刊》、《禪宗全書》、《宋藏遺珍》、《太虛大師全書》、《民俗曲藝》等儺文化、佛文化方面研究資料。
與此同時,近幾年又添置了一定數量的電子文獻資源:讀秀中文搜尋、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世紀期刊)、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博西外文電子圖書、中國重要會議論文全文資料庫、中國重要報紙全文資料庫、中國年鑑全文資料庫、中國工具書網路出版總庫、中國高等教育期刊文獻總庫、中國精品科普期刊文獻庫、中國精品文藝作品期刊文獻庫、中國黨建期刊文獻總庫、超星數字圖書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CALLS電子教學參考書資料庫、EBSCO外文期刊資料庫以及各種實用學習光碟和隨書附贈光碟等。安徽省高校數字圖書館共享資源有: 讀秀學術搜尋、高校課程資源共享平台、非書資料資源中心、職業全能培訓庫、方略學科導航、e線圖情、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外文文獻、法律法規等。其中,讀秀搜尋可免費下載電子圖書120萬種,免費文獻傳遞電子圖書210萬種,免費文獻傳遞中文類學術論文,滿足率98%以上,免費文獻傳遞全世界學術類期刊論文,滿足率90%以上。
歷史沿革
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學技術的發展,圖書館發生了重大的變革,已從傳統的圖書館向信息化、數位化的現代化圖書館轉變,校圖書館順應時代發展的需要,已建立圖書館的區域網路,實現了服務自動化、信息網路化,建立了電子閱覽室和公共檢索室,為讀者提供網上檢索、查詢和閱覽等服務,
同時以校園網為依託、與CERNET、Internet相連線,為館際資源共享提供了物質條件。
按照“一個資源庫,兩個服務視窗”建館模式,成立了市校共建圖書館,2005年我院與池州市政府共同構建了池州學院圖書館,在服務我院師生員工的同時,面向池州市社會讀者開放。2009年我院圖書館隨學院一同搬入池州市教育園區,2010年重建池州市圖書館,雖然分處兩地,但兩館的共建與合作模式仍然繼續,原有的服務功能仍然保持。池州學院圖書館仍然是池州市最重要的信息之源,仍然是地方社會和文化建設的重要支撐。
入館須知
池州學院圖書館入館須知:
1、本館採用全開放服務模式,進出本館須通過指定出入口。院內讀者憑本人校園一卡通刷卡入館;院外人員憑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證件登記後入館。讀者離開室內一律通過監測通道。
2、進入圖書館應保持言談舉止文明、衣裝整齊、禁止只穿背心、拖鞋或帶釘高跟鞋入館。
3、保持圖書館安靜,禁止在館內喧譁或朗讀。入館後請將手機調至振動檔,不得在室內使用手機。
4、圖書館是重點防火單位,嚴禁在館內任何地方吸菸、用火。違者除令其立即將火熄滅外,並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5、保持館內清潔衛生,禁止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嚼吐口香糖。未經許可,禁止在館內外張貼或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違者應主動清除,並將視其情況按有關規定處理。
6、不得攜帶食品、飲料等進閱覽室、自習室和書庫。
7、愛護館內設施設備,不得在閱覽桌等設備及牆壁上塗抹刻畫,不得隨意挪動閱覽桌椅;要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算機等現代化設備,損壞公物者,應按原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8、維持館內正常閱讀秩序。講文明禮貌,講謙讓互助,不得用物品搶占閱覽座位和自習室座位。工作人員將及時清理占位物品。圖書館對占位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9、書包等私人物品可臨時存放於存包櫃內,個人證件、錢款等貴重物品請勿存入,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責任自負。不可長期占用存包櫃存放各種物品。
10、在抽取書刊瀏覽時,請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齊,不要將書刊隨意亂放。
11、出入通道如監測器鳴響,請主動配合和協助保全或工作人員進行處理。
12、未辦理借閱手續不得將書刊帶出室外,凡不按章辦理書刊借閱手續,擅自將書刊帶出本館者,一律視為盜竊書刊行為。
13、自覺遵守本館的各項規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員按章辦事。對違反上述規定者,任何人都有權進行制止和批評,情節嚴重者由圖書館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開放時間
池州學院圖書館開放時間
地點 | 時間 |
文藝書庫(借閱室) | 9:00—17:00 |
社會科學一書庫(借閱室) | 9:00—17:00 |
社會科學二書庫(借閱室) | 9:00—17:00 |
自然科學書庫(借閱室) | 9:00—17:00 |
綜合書庫(借閱室) | 9:00—17:00 |
總服務台 | 9:00—17:00 |
特藏書庫(借閱室) | 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
過刊書庫(借閱室) | 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
工具書庫(借閱室) | 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
外文書庫(借閱室) | 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
9:00—21:00 | |
現刊閱覽室 | 9:00—21:00 |
自主學習室 | 8:00—22:00 |
電子資源(資料庫、電子圖書、電子期刊) | 全天24小時開放 |
密集書庫 | 預約開放 |
(二)開放說明
1、池州學院圖書館對全校師生開放,同時又對池州市讀者開放。
2、特藏、過刊、工具、外文等書庫(借閱室)節假日休息(包括寒暑假)。
3、文藝、社會科學一、社會科學二、自然科學、綜合等書庫(借閱室)節假日不休息,寒暑假期間定期開放。
4、電子閱覽室、現刊閱覽室節假日不休息,但寒暑假休息。
5、電子資源(電子圖書、期刊和圖書館網站全年每天24小時提供服務)。
賠償、罰款制度
讀者必須愛惜所借圖書資料,遵守有關規定,對借閱逾期、損壞及遺失書刊的按下列辦法處理:
1、本館實行借閱(書刊)逾期罰款制度。外借圖書超過借閱期,每冊圖書每超一天罰款0.10元。讀者應在寒、暑假假期內歸還的圖書,可在開學後2周內還清,超過2周按逾期處理。讀者到外地出差、實習,未能按期歸還所借圖書,須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口頭說明無效。
2、讀者遺失圖書需在應還日期之前向借書處報告,並賠償原書。超過應還日期,如無法賠償原書則視所遺失圖書的情況,分別按下列規定進行賠款:
2.1、丟失圖書賠償標準:
(1)賠償原書:無論中外文圖書全部按原書+10元(圖書加工費)賠償;
(2)賠款:
a.中文圖書
1980年後出版的:按原價的5倍;
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的10倍;
b.外文圖書(原版):
1980年後出版的:按原價的10倍;
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價(或40元,指無價格的圖書)的20倍;·贈書:按原價(或40元,指無
價格的圖書)的10倍 ;
c.外文圖書(影印):同1980年後出版的中文圖書。
2.2、丟失期刊賠償標準
A.中文期刊:當年出版的期刊,丟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賠款。合訂本刊如有複本,按出版時間計
算,參照圖書的賠款倍率計賠,另加裝訂費。如無複本按上述辦法計算,再加倍賠款。
B.外文期刊:區別不同情況,按下列倍率賠款:
a.影印、複製交流版,視具體情況按原價的5-10倍賠款;
b.原版期刊:按原價的10倍賠款;
c.1970年前出版的外文期刊,先按現比價計算原價後,再按10倍賠款。
3、賠款後,讀者又找回原書,所賠款項可如數退還本人,從賠款之日起計算過期罰款。如超過應還日期仍
不還書,也不辦理賠償手續者按逾期處理。即在賠償原書的同時,追繳逾期罰款。
4、讀者塗抹或勾點、污損圖書,每損壞一頁賠款0.5元。如損壞嚴重,必須賠償原書,並繳納圖書加工
費,無法賠償原書,按遺失圖書條款處理,同時處以5元以上罰款。如對期刊有撕頁、撕毀情況,按該
期刊全年價格賠償。
5、書脊上的書標和封面封底的條形碼是順利進行圖書借閱和管理的重要標記。污損一張書標或條形碼均罰
款1.0元。
6、讀者撕毀書刊,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賠償。損壞嚴重者,必須賠償原書。無法賠償原書按遺失圖書規定處
理,同時處以10元以上罰款,並通報所在單位。情節嚴重者報學院從嚴處理。
7、偷竊書刊者,一經發現即處以每本50元以上罰款或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停止借書權一個月至一學
期、並收回借閱證;責令本人寫檢查,存檔備考;在圖書館張榜公布進行批評,並通報本人所在單
位。情節嚴重者報學院從嚴處理。未辦理借閱手續,將書刊攜出閱覽室者,均按偷書論處。
8、遇有特殊情況,由圖書館根據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9、所有賠罰款均上繳院財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