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江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位於江陰市澄江中路9號市政大廈1036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江陰市澄江中路9號市政大廈1036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金融監管工作、大數據戰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無錫市委、市政府和江陰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研究擬訂相關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督促實施。
(二)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產業強市主導戰略和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並實施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預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作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深度融合。
(五)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制訂並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准備案等工作。
(六)負責全市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研究制訂並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參與制訂有關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落實。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等工作。
(七)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訂並實施全社會節能及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督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的監督工作。指導全市牆體材料革新、發展散裝水泥和節能監察工作。
(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按職責分工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運行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鹽業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與省、無錫市國防科工辦工作對接。
(九)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制訂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引導企業管理創新,指導企業家隊伍建設、企業智力引進和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負責企業引進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工作。推進企業減負降本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信息化發展、智慧城市建設等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產業發展和管理工作。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負責無線電管理規劃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牽頭負責電子信息產業、軟體產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和信息產業建設項目;牽頭負責物聯網發展工作。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與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
(十四)履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在國家和省、無錫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指導下,推動地方金融改革發展。配合駐澄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建立信息共享、風險處置、業務發展和消費者保護等協作機制。負責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地方金融發展規劃和政策。加強對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領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配合駐澄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研究分析全市金融運行形勢,提出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
(十六)聯繫協調駐澄金融機構,配合駐澄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規範發展全市上市公司。推進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承擔上市企業培育、推薦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十七)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以及從事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可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
(十八)負責對全市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屬性但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
(十九)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配合駐澄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健全全市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
(二十)負責賦予鎮街園區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有關事項的法律法規宣傳、政策制定、協調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江蘇政務服務網上有關賦權事項的動態調整和日常維護工作。
(二十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安全體系建設相關任務。
(二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三)職能轉變。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製造強市、網路強市。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行業管理,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創造良好營商環境。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金融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行為監管和金融消費者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地方金融監管效率。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發揮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檔案、機要、信訪、保密、督辦、政務公開、會務、後勤等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相關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工信系統目標管理工作。牽頭編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協調編制專項規劃和行業規劃;組織協調局內綜合性調研活動。
政策法規科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政策的調研和起草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協調行業管理法規的制訂;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工作;參與依法治市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江陰建設等有關工作。
經濟運行科
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制訂並組織實施培育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大企業大集團和“百強”企業運行態勢;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相關工作。
投資管理科
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意見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申報監督國家、省市專項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重大工業投資項目的推進協調。
技術創新科
研究制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審核、申報、評價工作;編制和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產品新技術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培育自主品牌。負責通用機械、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落實推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專項,承擔重大技術裝備首台(套)等推薦認定和推廣工作;承擔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
企業人才科
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和引進工作;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承擔本機關事業單位及系統的業務培訓。負責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工作;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減負降本工作。
經濟合作科
牽頭負責對口支援、協作幫扶等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加強對落戶本地的“央企”“省企”的服務工作;指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和利用外資工作;組織編制發布全市工業與信息化合作指南;承擔企業產品協作配套和區域產業協作工作;負責企業會展工作;按規定負責系統有關團組及人員出國(境)的相關工作;負責與省、無錫市國防科工辦相關工作對接;配合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節能與綜合利用科
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的監督工作;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審核、核准節能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項目;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節約能源方面的具體工作。制定並實施牆材革新和建築節能產業政策、產業目錄;指導全市牆材革新、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工作。
行業規劃管理科
組織制訂並實施原材料和消費品領域相關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行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項目布局並推進實施;承擔原材料和消費品的行業管理職能,推進相關行業落後產能淘汰、過剩產能化解工作;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按職責分工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鹽業專賣管理的聯繫協調工作。
智慧型製造科
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訂並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兩化融合貫標工作;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承擔企業服務、智慧型工廠、智慧型車間、企業上雲等相關工作。
信息產業科
負責全市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訂電子信息、積體電路、新型顯示與光電子、電子分立器件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物聯網產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相關產業運行統計、監測與分析;指導相關產業結構調整,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
信息化推進科
研究制訂大數據及智慧城市建設相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制訂並實施全市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信息化投資的規模和方向,提出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部門預算內的政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監督全市信息化建設專項發展資金的使用;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服務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貫徹執行無線電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負責無線電管理規劃的相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中小企業科
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法規、方針、政策;制訂促進和扶持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負責百佳民營中小企業監測、調整工作;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承擔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扶持資金的預算、管理與監督工作;推進中小微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調整產業、產品和布局結構;指導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配套發展。指導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資本市場科
負責制訂全市企業上市(掛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及推薦工作,協調解決企業上市掛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承擔駐澄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協助證券監管機構推進上市(掛牌)公司規範發展;協調推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併購重組和直接融資;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對全市各鎮街園區企業上市掛牌工作考核和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目標考核。
地方金融監管科
承擔對全市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含融資再擔保公司)、典當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的審批和監督管理;承擔對全市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含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從事對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批准可開展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督管理;強化對全市對不屬於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具有金融屬性的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執行落實相關監管制度,開展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根據風險監管需要開展現場調查;提出個案風險監控處置措施並承擔組織實施具體工作。負責對全市小貸、擔保、典當、交易場所等類金融機構目標考核。
金融穩定科
督促落實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屬地責任,承擔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金融風險事件的相關組織協調工作;配合駐澄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和早期干預機制、推進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承擔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對全市各鎮街園區防範金融風險工作考核。
財務審計科
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調度工作。參與機關行政後勤服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調配、任免、考核、獎懲、工資福利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辦有關經濟系列、綜合工程系列等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認定工作。制訂本系統黨的建設計畫,指導下屬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負責黨員的發展、管理教育工作;協助做好黨風廉政監督責任相關工作;協助本部門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直屬單位

江陰市企業服務中心
(一)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金融行業的運行監測、產業規劃等;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地方金融機構監管工作;協助制訂改善金融環境,加強金融服務的有關政策。
(二)承擔駐澄銀行業金融機構、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創新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加強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動信用服務在金融監管領域的套用創新。
(三)協助主管部門做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宣傳和諮詢;建立健全社會化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並實施管理;組織和指導社會中介機構為企業提供信息化諮詢、管理諮詢、銀企對接、融資擔保、法律諮詢等服務。
(四)完成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市企業服務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均相當於正股級建制。
(一)綜合服務科。指導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諮詢、項目申報、融資擔保、技術支持等服務;落實政府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配合做好融資服務、人才培訓、對外合作等工作;承擔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金融服務科。負責聯繫在澄銀行、保險、信託、金融租賃、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和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及其金融管理和監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協助制訂金融產業規劃,組織協調金融領域綜合性調研活動;做好銀企對接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普惠金融政策實施工作,推動全市農村金融創新發展工作;配合駐澄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引導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最佳化資源配置,推動全市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建立全市銀行保險業發展協作機制,負責對全市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目標考核。
(三)金融環境科。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金融環境建設相關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金融行業的運行監測和綜合統計相關工作;加強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推動金融監管領域信用服務套用創新,深化涉金融領域失信企業專項治理;協助主管部門做好地方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非現場監測、風險分析和監管評級等工作。
江陰市大數據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省、無錫市有關大數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參與研究擬定全市大數據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引導和推動大數據研究和套用工作。
2.擬定全市大數據收集、管理、開放和套用的標準規範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數據技術標準,研究擬定基礎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目錄、技術規範和範圍;負責智慧城市綜合管理平台、信用資料庫等套用所需數據的標準規範與接口制定;擬定智慧城市運行管理規範和部件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大數據中心平台和系統的建設維護工作。
3.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大數據指標統計及信息發布;參與協調解決大數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市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據開發利用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在政府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的套用,組織實施大數據領域重大項目的建設。
4.指導全市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市政務數據和公共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政府機房、政務雲平台、政務網等全市性、共享性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維護;負責公文交換系統、協同辦公系統、數字證書認證系統等全市性、共享性信息化套用平台的建設與維護;指導協調各部門依託公共平台開發和推進專業套用。
6.組織協調大數據宣傳與普及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大數據專業人才的規劃工作;承擔大數據工作的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工作。
7.承擔市經信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江陰市節能管理中心
1.協助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對用能單位履行國家、省及無錫市、江陰市頒布的節能(能源)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的用能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用能單位的能源利用狀況依法實行監測,對設計、生產單位是否採用或者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的情況進行檢查;負責全市節能監察日常工作。組織開展節能執法活動。受節能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江蘇省節約能源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查處嚴重浪費能源及其他違法、違規用能行為。
2.對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違規使用包裝水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行為的處罰;依法對違規生產、銷售、使用粘土磚行為進行處罰以及受理有關舉報和投拆。
江陰市行業管理中心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導向,協助主管部門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行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並推進實施。分行業收集整理(紡織、服裝、機械製造業、冶金、電子、化工、醫藥生物和新能源產業等)各行業的調整整合、發展規劃材料,定期做好各行業的經濟運行分析及行業發展重大問題的調研,分析制約經濟發展的矛盾、難點和瓶頸,為促進經濟發展提供參考。指導和幫助企業做好新品開發、創名牌、馳名商標、制訂標準專利、科技創新等工作。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小化工、小冶煉等五小企業的整治,淘汰落後產能、禁化武及安全生產等行業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季震
局長:談海平
副局長:俞衛東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委被無錫市委授予“無錫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2年1月,選入江蘇省工信系統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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