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梅縣同鄉會

江門梅縣區同鄉會是江門梅州地區的老鄉會,來自梅州地區的梅江區梅縣區興寧市五華縣豐順縣大埔縣平遠縣蕉嶺縣等梅州2區1市5縣都會參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梅縣區同鄉會
  • 位置江門
  • 解釋:同鄉聯誼
同鄉會簡介,標誌說明,同鄉會章程,

同鄉會簡介

在美麗的“中國第一僑鄉”江門,生活著一批同樣來自著名僑鄉,有“世界客都客都梅州” 之稱的梅州客家人,我們來自同一個地方, 說著同一的客家話。為了弘揚優秀的客家文化、傳承先賢勤奮開拓的客家精神、為了江門的繁榮富強,從粵東山區來到五邑這片珠三角的大地上默默地奮鬥。
鑒於大家分布在江門各地,“聞其名不識其人”,不利於同鄉之間聯繫,也難於達到相互交流、共同進步的目的。為了加強聯繫、相互促進、增進鄉情。在楊方興、劉存峰、楊旺林、黃振、李國植、謝喜招等長輩的領導和大力支持下,在溫金勝、李政文、李文雄、梁小瓊、張振峰、吳文豹、劉益麟等的倡議下,將梅州市梅縣區同鄉聚集在一起,成立江門梅縣區同鄉會。
2007年4月22日上午,梅縣區籍江門“遊子心、客家情”同鄉籌備會在江門市文化城三樓劇場召開,到會168人,會議由溫金勝先生負責主持,前輩楊方興、劉存峰、吳永安和企業代表梁宏國等鄉親分別發言,籌備會取得理想效果。
2007年11月17日上午,在梅州市梅縣區夏副區長、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駐穗辦事處曹主任等家鄉官員的祝賀中;在到會的400多名梅縣區同鄉的見證下 ;在濃厚的客家文化氛圍中“江門梅縣區同鄉會”正式成立。

標誌說明

同鄉會標誌是在代表梅州客家的“世界客都”標誌中變更中英文字型而來,主體保留了原標誌的特徵,其喻意為我們都是來自“世界客都”梅州市梅縣區的客家人。
江門梅縣同鄉會
江門梅縣同鄉會

同鄉會章程

第 一 條 江門梅州同鄉會是由在江門地區工作、生活的祖籍為梅州市梅縣區梅江區的人士組
成的聯誼性社團組織。
第 二 條 本會宗旨是聯絡同鄉、增進友誼、團結互助、共同進步;樹立良好形象、弘
揚客家精神。促進客家人在江門工作、生活的和諧發展。
第 三 條 凡是在江門地區生活、工作,祖籍是梅州市梅縣區、梅江區的人士,自願加入,承認
會章,登記確認即成為本會會員。本會也歡迎其它客家地區人士申請加入。
第 四 條 會員的權利:
1、在產生同鄉會各種機構成員時,有推舉權和被推舉權。
2、參加同鄉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對同鄉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需要同鄉會幫助時,可向同鄉會提出申請。
第 五 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力所能及的支持同鄉會的發展。
2、弘揚客家精神,積極參與同鄉會組織的各項有益活動。
第 六 條 本會權力機構是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
1、決定本會的有關重要事宜;
2、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
3、選舉理事會。
第 七 條 本會設理事會,是本會日常事務的執行機構,其職責:
1、處理同鄉會日常事宜;
2、推薦正副會長、正副秘書長及聘請正副名譽會長人、顧問等人選;
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向會員匯報日常事務;
4、非在任理事會成員,不得以同鄉會名義隨意召集會員活動。
第 八 條 理事會選舉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第 九 條 每屆理事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
第 十 條 理事會每月召開一次理事會議,討論同鄉會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由會員自願捐贈。
第十二條 本會經費由會長負責管理,理事會監督,定期向全體會員公開收支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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