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由江門市農業局編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市農業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報告介紹
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六部分組成。本報告電子版可在“江門農業信息網”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江門市農業局辦公室聯繫。
2010年,按照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民眾為宗旨,以保證幹部依法和公眾知情為切入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緊緊依靠以“江門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江門農業信息網”和“江門市農村信息直通車服務平台”為主,以《江門農業信息》、《江門市扶貧工作簡報》等平面媒介為輔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初步形成了“陽光政務、便民服務、民眾參與、共同監督”的政務公開機制,讓公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了企業和民眾的滿意度。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體系。一是依法有序擴大公開範圍。2010年,圍繞民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以點帶面,逐步拓寬公開範圍,進一步做好糧食生產、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動植物疫病防控、扶貧開發“雙到”工作、落實農業扶持政策等我局重點工作的信息公開。二是規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依照《條例》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對主動公開信息的內容、形式、程式,以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辦理、答覆等各個環節作出了詳細規定,制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流程。三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學習培訓。組織政府信息公開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廣東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進一步明確保密審查的職責分工、審查程式和責任追究辦法,做到按要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
(二)提高載體建設水平。進一步加強我局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切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性和時效性。一是加強《江門農業信息》、《江門市扶貧工作簡報》的編制、印發工作。年內分別編制、印發《江門農業信息》5期和《江門市扶貧工作簡報》54期,主動公開有關涉農方面的政策信息,並免費寄送至市領導、省農業廳、市直各相關部門、各市(區)農業局等。二是抓好江門農業信息網、江門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和江門市農村信息直通車服務平台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精心打造江門農業農村信息服務平台,提升網站的政府信息服務功能,並積極做好網站信息更新及回復民眾來信等工作,努力為廣大農民民眾提供各種綜合信息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我局通過“江門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江門農業信息網”、“江門市農村信息直通車服務平台”、《江門農業信息》、《江門市扶貧工作簡報》以及報刊、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618條,其中江門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206條,江門農業信息網2900條,江門市農村信息直通車服務平台4200條,《江門農業信息》52條,《江門市扶貧工作簡報》160條,通過電視台、電台、報紙等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10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受理情況
全年沒有接到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全年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支出,沒有收取申請人任何費用。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全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雖然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與市委、市府和企業、民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信息公開內容等有待進一步改進;二是主動公開工作的日常化、常態化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制度建設要進一步健全完善。
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局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體系。認真學習借鑑各地各部門的好做法好經驗,努力探索和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律,完善保密審查、信息發布、監督檢查等工作機制,進一步增強全局幹部職工政府信息公開意識,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使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作為一項規範有序的常態工作。
二是豐富公開內容。正確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在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最快速度地公開應公開的政府信息。同時,大力推動行政權力由靜態的政府信息公開向動態的運行過程公開延伸,使權力運行置於公眾監督之下,進一步強化對行政權力全過程的監督。
三是拓寬公開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江門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平台”、“江門農業信息網”和“江門市農村信息直通車服務平台”等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同時運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農業局辦公樓大堂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改進政府信息公開發布系統和依申請公開處理系統,讓企業、民眾享受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切實保證企業、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四是加強督促檢查。堅持每季度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科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改正,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開促廉政,以公開樹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