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2018年江門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江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外文名:Jiangmen Bureau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擬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範性檔案,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
二、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工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企業情況綜合工作。
四、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指施和意見,促進工業投資。負責歸口的各項財政專項資金和經費的總體計畫、實施管理、績效評價等工作。
六、組織落實產業轉移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轉移工業園統一布局和協調發展。牽頭擬訂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和提質發展、擴能增效工作,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七、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協調指導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負責信息網路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通信管理、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助推進國家、省、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
九、落實民用爆炸做品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一、承擔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和開發套用的標準規範。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
十二、依法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和無線電台(站)。負責組織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三、承擔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產業進園和產業升級等工作,協調解決軍民融合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負責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牽頭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新型企業家培養計畫。指導協調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一)深入推進簡攻放權。逐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對工業、信息化領域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強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標準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二)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擬訂支持工業、信息化領域項目及相關領域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逐步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食鹽生產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全市食鹽行政執法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市鹽業工作,組織落實鹽業產業政策和加強行業管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統籌落實本部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政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二、規劃與運行監測科。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本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工業、信息化領域專項規劃相關任務。牽頭負責培育大型骨幹企業工作。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相關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信息化領域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承擔工業企業數據分析、報告等企業情況綜合工作。綜合分析工業、信息化領域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負責草擬重要文稿、宣傳以及督查督辦工作。
三、技術改造與創新科。組織編制實施工業、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有關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計,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促進工業投資。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省和市審批、核准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政策措施。指導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參與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指導推進制造業及相關新興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製造、大健康、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新材料、數字經濟等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突施相關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承擔企業技術創新相關工作。推進產學研用聯合和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指導開展品牌培育工作。
四、工業園區科。組織落實產業轉移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產業轉移工業園統一布局和協調發展。牽頭擬訂工業園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提質發展、擴能增效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推進工業園區合理布局、工業進園和產業集聚發展。研究協調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的申報、變更的有關工作。承擔市工業園區開發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裝備工業科(民用爆炸物品監管科)。組織實施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裝備工業產業政策,研究裝備製造業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助推動高端裝備造業重大項目建設。指導重大技術裝備消化創新及套用。承擔推進珠江西岸先進裝備製造產業帶建設相關工作。落實民用爆炸物品銷售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建設項目、科技項目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管。承擔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綜合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六、材料工業與工業節能科。組織擬訂鋼鐵、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綠色製造。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牽頭推進工業領域淘汰落後產能相關工作。
七、消費品工業與生產服務業科。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醫藥(含生物醫藥)、輕工、紡織服裝、食品、家電等消費品工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組織推進工業、信息化領域生產服務業發展,促進服務型製造發展。推動有關生產服務業模式創新,促進工業設計、工業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推廣供應鏈管理技術套用。承擔消費品工業相關行業管理工作,監測醫藥及其他消費品工業的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八、電子信息與工業網際網路科。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政策並協凋落實,監測電子信息工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電子信息有關裝備、晶片、元器件、儀器等的研發製造及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及推廣套用。擬訂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建設及套用推廣等工作。組織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工業網際網路發展試點示範,培育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承擔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產業進園和產業升級等工作,協調解決軍民融合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貫標等相關工作。
九、信息化與數字產業科。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套用促進政策。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促進信息消費發展。承擔信息網路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的有關協調工作。協調推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重點信息化工程。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動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組織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並協調落實,監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訂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套用等標準規範。指導推進社會經濟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和管理創新。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
十、中小企業與民營經濟科。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有關中小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推動建立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機制。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統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服務。負責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進行巨觀指導綜合協調。牽頭負責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新型企業家培養計畫。
十一、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依法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和無線電台(站)的設定使用審批。負責研製、生產、銷售和維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管理。負責組織全市無線電管理的監督檢查及相關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組織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承擔無線電管理的普法工作。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體人員服務等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意識形態、群團等工作。
現任領導
江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余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