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可在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動態”欄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下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包含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可在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動態”欄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該項工作作為促進依法行政,密切聯繫民眾的重要舉措來抓,認真貫徹《條例》,穩步發展,不斷深入,切實做到了以公開增強合力、以公開樹立形象、以公開促進廉政、以公開強化服務,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具體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推行政務公開工作以來,我局一直致力於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2008年,我局將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任成員,並由一名副局長擔任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成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負責人直接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進一步深化。
(二)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局編制了《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下稱《指南》)和《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確定了依申請公開辦法和投訴電話,在我局網站公布了信息公開受理制度和辦理流程、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受理電話和受理電子信箱,方便社會公眾及時向我局查詢、諮詢相關信息。
(三)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2008年,我局結合機關作風建設滿意年活動,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向社會公開了我局的《2008年度責任白皮書》,明確我局的工作任務;編印了《江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眾服務指引》,將各科室、下屬事業單位的服務民眾的辦事內容、辦事程式、辦理依據、辦理需提供的材料、辦結時限等公開。2008年,採取勞務集市、舉辦現場諮詢活動等方式公開宣傳政策法規30餘次,印發宣傳品50000餘份,從而擴大了民眾的知情權。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2008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3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屬於本部門的機構職能、規章檔案、規劃計畫、業務工作等。其中,機構職能類4條,占總體比例的3.25%;規章檔案類74條,占總體比例的60.16%;規劃計畫類1條,占總體比例的0.81%;業務工作類42條,占總體比例的34.15%;其他類2條,占總體比例的1.63%。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08年度,本局沒有接收到以書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度,本局未因政府信息公開事務對公民或企業進行收費。
五、複議、申訴和訴訟的情況
200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申請、申訴和行政訴訟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目前,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問題主要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等有關制度仍有待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範疇和渠道還不夠寬廣,公眾參與程度不高等。針對上述問題,準備採取以下主要改進措施:
(一)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培訓宣傳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安全、持續、高效地開展。
(二)充實信息公開內容。以社會關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為突破口,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
(三)拓寬信息公開渠道。以本局網站為基礎,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方式,提高政府信息網路化水平,增加觸控螢幕的信息公開內容,加強檔案閱覽室的建設,強化在勞務集市進行宣傳的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
(四)加大學習宣傳力度。通過舉辦專題培訓講座和實地考察學習其它單位的做法和經驗等途徑,進一步鞏固和完善現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經常化、制度化和程式化的軌道。同時,加強對全體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工作人員信息公開意識,推進信息依法公開、依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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