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縣財政局

江西省黎川縣財政局

黎川縣財政局是黎川縣人民政府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稅政策,組織全縣財政收支,加強預算外資金調控,管理全縣會計事務,強化財經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黎川縣財政局
  • 上級單位:江西省黎川縣人民政府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財政局機關設十二個職能股室:辦公室、預算股、統評股、行財股、農財股、契稅股、會計股、社會保障股、財務監督股、政府採購辦公室、綜合財務股、信息管理股、非稅收入股。局現有在職人員40人,其中:行政人員29人(局領導7人,主任科員6人,副科級幹部1人,各股室幹部17人),事業人員11人。

主要職責

(一)編制縣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彙編全縣年度預算;組織全縣和縣本級預算的執行;編制縣本級決算草案和審編全縣決算草案;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全縣及縣本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縣本級預算。
(二)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
(三)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入,組織執行中央與地方、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負責組織全縣耕地占用稅、契稅以及非稅收入的徵收和管理。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和其它有關法規、制度,擬訂全縣財政、稅收、財務、會議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五)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全縣各項巨觀經濟政策,運用財政政策實施巨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
(六)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訂全縣有關財政支出的財務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及定額;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支出,提出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監管全縣政府採購工作。
(七)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管理、指導和監督全縣各類行業企業的財務工作;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八)擬訂和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全縣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
(九)管理全縣有關政府性基金和非稅收入項目的立項及標準;統一管理縣級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調控資金收取,指導、監督全縣非稅收入票據的管理和使用;管理國債資金,編制和執行國債還本付息計畫;執行彩票管理制度,對彩票發行管理機構財務進行核算和監督。負責全縣利用外資的監督和管理及會計核算。
(十)管理和指導全縣會計工作。貫徹和實施會計法規,監督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組織全縣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註冊會計師考試。
(十一)監督全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鄉鎮的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和違法會計人員。
(十二)擬訂和實施全縣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則,負責全縣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修改;負責機關文電的收發、運轉及機要通訊;負責管理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局機關文印、車輛、財產以及後勤服務的規劃、協調、監督管理及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局屬單位機構設定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和局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職、工資福利、離任審計考核及退休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職稱改革及專業技術職務考試、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編制全縣財政系統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全系統財政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狀況及人事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
財務監督股: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監督執行政府預算;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檢查鄉鎮的財政收支和各部門的財務活動,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意見;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和違法會計人員。
綜合股: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研究財政發展戰略,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住房、物價、工資、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編制住房資金財務收支預(決)算;負責全縣行性和縣級各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並參與收費標準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監督彩票發行、銷售和公益金的管理工作;參與起草修訂、審議上報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的建議;負責對財政行政處罰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對財政行政處罰的申訴和檢舉;承擔行政會議、行政訴訟的應訟代理和國家賠償;統一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
非稅收入股:加強納入預算的非稅收入管理,督促區直部門和單位將各項非稅收入嚴格按規定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財政統一管理。規定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財政統一管理。
會計股:負責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研究並制定完善會計工作的措施;監督檢查全國性的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的實施;指導、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註冊會計師協會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負責全縣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具體組織、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全縣會計人員的培訓;負責管理函授學校的有關工作。
農財股:負責掌握全縣農口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情況,並監督指導農口部門的財務工作。監管農口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財政支農、扶貧、救災等專項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規劃、實施和資金監管工作。編報支農資金財務報表 ;監督檢查財源建設項目實施情況和農業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項目完工後效益考核、驗收;執行國家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研究和建立政府償債基金,負責世行扶持項目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管理、審核財政扶貧資金和農業專項資金的業務報帳工作,並負責報帳項目資金的審核、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財政支農周轉金的、回收工作。
契稅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稅收法規和政策;協調全縣稅收計畫的制定推行,協調財稅關係,研究全縣財稅變化情況;檢查了解、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審核上報、辦理全縣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退稅工作;負責縣級契稅的徵收、管理工作。
社會保障股: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對口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完成城鎮低保、農村低保基本情況的調查;負責完成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完成社保、救災救濟等專項資金的管理。
統評股:負責掌握各分管部門業務的全縣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辦理歸口企業補貼和稅收返還;統一研究財政投資體制改革,參與投融資體制改革;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管理對口部門的經費撥款和預算外資金;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組織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財產清查、資產核實等工作,審核認定縣級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結果和資產損失的核銷。
信息管理股: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推進以“金財工程”為主體的財政信息化建設,改善服務、提高財政工作質量和效率。繼續加快“金財工程”建設步伐,鞏固和完善預算管理體系改革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實現財政管理手段的根本轉變,為財政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行財股:組織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的清產核資、財產清查、資產核實等工作;審核認定縣級所管對口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結果和資產損失的核銷。監管文教行政、政法單位財務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及教育、政法等專項資金。
預算股:負責全縣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和匯總鄉鎮預決算;參與全縣巨觀經濟決算和財稅政策的制定;負責全縣及本級預算收支的管理,參與制定人員經費和功用經費支出標準及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代縣政府起草全縣及本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監督、分析、匯總預算執行情況,並接受人大的諮詢監督;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政府採購辦:負責政府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範圍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的政府採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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