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黎川縣林業局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初由黎川縣農林墾殖局更名而成立的,目前局機關設立了7個股、室、中心,即營林股、林政股、財審股、森林資源監測中心,利用外資項目辦公室、局辦公室、防火辦;其中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站、森防站、法制股設林政股內;縣科技推廣站、綠化辦、長防辦、退耕還林辦設營林股內。下轄森林公安局、林業工業公司、速豐林基地管理站、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苗圃(林科所)、豐戈林場、竹膠板廠(現已改制,職工身份正在置換中)。整個林業系統現有乾職員工 1010人,在職人員664人,離退休人員346人。林業系統有各類技術人員72人,其中初級職稱人員51人,中級20人,高級1 人。縣林業局主要工作職責為對全縣森林資源培育、保護、利用進行業務指導,包括造林、低產林改造、封山育林、育苗;林木採伐源頭管理、木竹及其林產品運輸管理、林產工業企業行業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及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等。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有《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等。
辦公室、營林股、林政股、財務審計股、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營林股: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退耕還林工作;指導、監督林木種苗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編製造林育林計畫(規劃)及森林經營方面的技術方案和管理辦法,並組織指導實施;對國有林場、苗圃、林科所、林業工作站、木材檢查站、岩泉自然保護區的建設進行指導和管理。
林政股: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縣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國土綠化規劃和林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複議和應訴工作。
財務審計股: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負責全縣林業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承辦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檢查、監督和掌握全縣森林防火,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森林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