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1983年7月27日,經國務院批准,鷹潭市由縣級市升格為省轄市。隨著鷹潭市的升格,1984年元月1日,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掛牌辦公,現下轄餘江縣、貴溪市、月湖區三個基層法院,10個派出法庭。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內設辦公室、刑事審判第一庭等18個職能部門。法院新審判綜合大樓建成於2013年1月,現坐落於月湖區梅園大道99號。全院有正式在編人員89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76.41%,其中碩士18人,占總人數的20.23%。其中,審判人員71人,書記員3人,法警7人,職工8人。
機構設定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6人)、刑事審判第一庭(4人)、刑事審判第二庭(3人)、民事審判第一庭(4人)、民事審判第二庭(4人)、民事審判第三庭(3人)、行政庭(3人)、執行局(含執行一科、執行二科、綜合科共10人)、審判監督庭(2人)、政治部(1人)、辦公室(4人)、研究室(4人)、監察處(2人)、審判管理辦公室(3人)、司法警察大隊(6人)、司法行政裝備處(8人)、司法技術處(3人)、機關黨委(1人)總計18個部門71人。
法院建設
近年來,該院緊緊圍繞“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狠抓審判執行工作,有序推進司法改革和隊伍建設,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步。堅持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該院每年受理一、二審案件550餘件,在全省首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轄、集中審理”制度,增強對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力度。充分發揮審判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自覺把司法工作擺到鷹潭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來謀劃,對審判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深入分析調研,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出台司法對策。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司法為民舉措。2014年,該院建成集立案、會見、調解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提高了訴訟服務的標準和水平。2014年上半年,鷹潭法院在全省設區市政法工作民眾滿意度測評中獲得第一名的好成績。
所獲榮譽
近年來,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獲得了集體榮譽7個,幹警立功受獎達17人(次)。其中,2人先後獲得全國法院司法統計工作先進個人,全國法院先進個人榮譽稱號。6人獲得全省優秀法官稱號,5人次獲得全省法院辦案標兵稱號。
現任領導
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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