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安全檢查員管理辦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檢查員管理辦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檢查員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全省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現場檢查工作,加強食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建設,江西省市場監管局於2022年制定印發的辦法。

《辦法》共9章、35條,分為總則、檢查員資格、檢查員權責、檢查員遴選、檢查員選派、檢查員培訓、檢查員考核、檢查員管理和附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食品安全檢查員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
  • 發布單位:江西省市場監管局 
內容解讀
根據《辦法》,檢查員是指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內具備一定資格,經遴選確定,從事對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活動進行合規確認和風險研判的人員。按照檢查員層級、類別及檢查領域等,檢查員分為省、市、縣三個級別,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兩個類別,食品生產、食品經營和特殊食品三個檢查序列,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等四個領域。檢查員隊伍管理原則為分級管理、分類使用、嚴格考核、動態調整。
《辦法》明確,檢查員主要職責是依法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日常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專項整治、重大活動保障、核查處置等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辦法》規定,任務選派單位根據檢查任務需要,從檢查員庫中抽取或選派檢查員,遵循迴避原則。檢查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學時的培訓。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對省級檢查員實行年度考核,重點考核檢查能力、工作實績、工作質量、遵守紀律和培訓情況等。
《辦法》強調,檢查員存在違反工作紀律或廉政紀律並造成不良影響的、不能履行檢查員職責、無正當理由不服從選派、連續兩個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情形時,應予以除名。
《辦法》的出台為加快推進全省食品檢查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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