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靖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21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靖安縣雙溪鎮石馬中路18號。全院有正式在編幹警55人,本科以上學歷48人,占總人數的87.3%,其中碩士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靖安縣人民法院
- 區位:江西省宜春市靖安縣
- 地址:江西省靖安縣雙溪鎮石馬中路18號
- 郵政編碼:330600
- 聯繫電話:0795-4662321
- 成立時間:1950-04-21
- 全院人數:55人
- 院長姓名:羅賢飛(代)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
法院簡介
江西省靖安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4月21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靖安縣雙溪鎮石馬中路18號。全院有正式在編幹警55人,其中法官38人,法警5人,書記員3人,行政綜合人員9人。中國共產黨員45人,本科以上學歷48人,占總人數的87.3%,其中碩士3人。自2006年始,先後招錄19人充實法院隊伍,法院隊伍呈知識化、年輕化、專業化的特點。
機構設定
靖安縣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官莊、雷公尖、璪都3個人民法庭,政工科、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紀檢監察室、司法技術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17個部門。
法院建設
百姓心中一盞燈
——靖安縣法院創新機制推進公正司法紀實
當前,我國正處在社會發展的轉型期,各種矛盾糾紛不斷顯現,大量矛盾糾紛訴諸法律途徑解決,法院工作面臨著新形勢和新挑戰。如何做好新時期的人民法院工作,滿足人民民眾對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靖安縣人民法院在提高法律權威、服務民眾、化解矛盾中的許多創新舉措贏得了人民民眾的好評,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他們的做法值得借鑑。
“我們兄弟多年的積怨得到化解,多虧法院的法官”;“拖欠了這么久的工資終於拿到手,感謝法官為我們主持公道”……近期,記者穿行於靖安縣的大街小巷,聽到的是民眾對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讚譽。
近年來,靖安縣人民法院把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提高民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有益的探索和實踐,連續5年在民眾滿意度測評中位居全省前十名,連續3年被評為“全省公眾滿意模範政法單位”。
創新機制,讓“鐵案”無懈可擊——“即使只辦錯一件案子,但對當事人而言就是100%的不公”
“對法官而言,也許100件案件中,因為疏忽只辦錯了一件,差錯率是1%;而對於那件案件的當事人,法律不公平體現的卻是100%。”靖安縣人民法院院長鬍勇意味深長地說。正是這種強烈的責任感,讓靖安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們時刻警醒自己:要辦“鐵案”。
為了提高案件質量,靖安縣人民法院創新工作機制,拓寬案件質量管理渠道,完善了疑難案件集體“會診”、裁判文書三級審簽把關等一系列審判管理制度,專門成立案件評查組,將所有案件納入評查範圍,做到不漏一案。評查組對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定期集中匯總分析後,進行通報。積極推行審判方式改革,所有案件實行“立、審、執、監”四分離,有效杜絕人情案的發生。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靖安縣人民法院把辦案的每一個環節都向社會公開,保護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同時,聘請了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司法監督員。近年來,案件依法公開開庭率達100%。靖安縣人民法院還是全省最早建立執法檔案制度的試點單位之一。該院各個執法部門及從事審判、執行業務的法官,逐人、逐部門建立執法檔案,部門及法官的基本情況、辦案數量和質量等全部記錄在案。一旦發現有人辦了錯案,將永久記錄在執法檔案中,直接影響其評優評先、晉級升遷。
據了解,2011年至今,靖安縣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8.6%,抗訴、抗訴案件共10件,全部維持原判,改判發回率為零;審限內結案率100%,案件合格率100%。
便民真情,傳遞司法的溫暖——“哪怕民眾有1%的要求,也要投入100%的努力”
去年農曆臘月的一天,一個涉及21個債務糾紛的大案子擺在了雷公尖法庭庭長陳小弟面前。
涉案的蔡某是一個項目承包商,由於虧損無法付清欠款,同時,他還因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刑事拘留,幾百名沒拿到工錢的民工等著拿回他們的血汗錢。時間不等人。陳小弟立刻趕到上饒,找到蔡某掛靠的公司,由他們先期劃撥50萬元分發給大家。大年初四,在掌握了大量證據後,陳小弟在看守所里連續開庭4天,把蔡某所涉及的債務案件進行打包審理,最終作出了公正的裁決。
民眾利益無小事,細微之處見真情。
靖安縣地處山區,很多村組交通不便。為了解決山里民眾打官司難的問題,靖安縣人民法院在鄉鎮政府駐地設立巡迴審判法庭,在偏遠村莊設立便民訴訟點,同時設定流動法庭。法官定期到巡迴審判點辦案,就地解決糾紛。該院年均巡迴審判超過100次。
靖安縣人民法院還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建立訴訟“綠色通道”,對追索贍養費、勞動報酬等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老、弱、病、殘等群體,只要撥通立案庭電話,法官將上門為其辦理全部立案手續。外地當事人可以通過郵寄方式辦理立案手續。
為確保困難民眾打得起官司,靖安縣人民法院對困難民眾一律減、免、緩交案件受理費,對追訴贍養費、扶養費、勞動報酬等案件一律緩交訴訟費。對部分因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能力而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的,執行部門還先用辦案經費進行墊付。3年來,該院累計減、免、緩訴訟費100餘萬元,發放司法救助90餘萬元。
調解優先,化干戈為玉帛——“冤家宜解不宜結,案結事了才是最成功的審判”
仁首鎮團結村一對夫妻因丈夫賭博鬧得不可開交,妻子找到法院要求離婚。辦案法官通過調查發現,這對夫妻還存有感情,如果起訴,讓雙方對簿公堂,可能會使夫妻感情真正走向破裂。因此,採取訴前調解的方法,邀請他們的父母及鎮、村幹部一起做工作。最終夫妻倆都意識到自己的不足,重歸於好。
這是靖安縣人民法院開展訴前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的一個縮影。為了避免因打官司造成撕破臉、結冤家的情況,靖安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民商事案件中,把調解作為首選程式,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今年以來,該院審理民商事案件205件,調解146件,調解率達71.2%。
法官在辦案時,注重把調解納入到立案、審判、執行的全過程。立案後至開庭前,法官不是坐等開庭,而是到案發地進行協商調解。開庭審理時,法官耐心說服,不失時機地做好政策法律教育,盡力協調處理。執行過程中,仍採取教育協調方式為主,強制執行為輔的辦案思路,減少對立與衝突,儘量用和解的方式結案。
為了提高調解的效果,靖安縣人民法院還從基層聘請義務調解員。這些調解員,一般都是土生土長的村組幹部或者當地威望較高的村民,他們熟悉當事人的情況,既能解開當事人之間的“事結”,更能解開他們的“心結”。
本文刊登於2013-12-19《江西日報》頭版。連結:http://www.jxnews.com.cn/jxrb/system/2013/12/19/012866018.shtml
所獲榮譽
2013年7月被江西省綜治委表彰為“2012年度‘全省公眾滿意政法單位’”、“2009-2012年‘全省公眾滿意模範政法單位’”;2014年5月榮立集體二等功一次;多個部門及幹警先後多次榮獲省市以上榮譽和表彰;2014年,陳小弟同志先後榮獲“全國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進個人”、“ 全國最美基層法官提名獎”、“ 全國優秀法官”等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