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是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第二次會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2018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南昌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8年10月23日
會議進程,會議議程,選舉事項,
會議進程
2018年9月30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決定: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8年10月23日在南昌召開。
2018年10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預備會議在省行政中心會議中心舉行,以無記名按表決器的方式,選舉了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了大會議程。
2018年10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主席團第一次會議在省行政中心會議中心舉行。會議採用無記名按表決器的方式,通過大會日程,這次大會定於10月23日上午開幕,下午閉幕,會期1天;推選大會全體會議執行主席;決定大會副秘書長;決定大會表決議案辦法;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草案並決定提請各代表團審議;聽取了省委關於推薦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省人民政府省長候選人情況的說明,決定將候選人名單提請各代表團醞釀;決定憲法宣誓的組織辦法。
2018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南昌召開。
會議議程
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共兩項):
(2018年10月22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
一、補選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二、補選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長。
選舉事項
2018年10月23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補選劉奇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主任、易煉紅為省人民政府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