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江西省水文局(江西省水資源監測中心)是江西省水利廳領導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水文局(江西省水資源監測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44號)規定,省水文局主要職能是:
1、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和有關水文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
2、負責全省水文行業管理,擬定全省水文行業事業發展規劃,承擔水文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專題研究;
3、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站網規劃與建設,組織實施水文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4、負責組織全省水、雨情的分析、預測、預報,及時向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汛情、旱情實時水文信息;
5、負責組織全省水資源的調查評價以及水資源的動態監測工作,並及時將調查評價和監督結果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6、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能力建設,指導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及監測評價工作,參與重大突發水污染、水生態事件的應急監測及處置工作;
7、負責管理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和水資源調查評價等資料匯交、審定、裁決;
8、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設施的管理與保護,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侵占、損毀、破壞水文水資源監測設施的案件進行查處;
9、組織實施水文水資源測報新技術的開發及推廣套用,根據計量授權組織實施水文監測計量器具檢定工作。
機構設定
1885年3月,九江設測候所,標誌江西開始以近代科學方法進行水文測驗。1949年6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設建設廳水利局水文科,1956年7月,成立江西省水利廳水文總站。1988年3月,省水文總站明確為正處級事業單位。1989年1月,省水文局所轄9個地市和鄱陽湖水文局明確為副處級事業單位,1994年3月增掛水環境監測中心牌子。
2008年9月,全省水文系統實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2011年3月,省編委以贛編辦文[2011]52號文批覆同意省水文局升格為副廳級。
江西省水文局(省水資源監測中心)內設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工會、團委)、政策法規處(安全監督處)、計畫財務處、科技處(省水文水資源研究院)、建設管理處、水文監測處、水情處(防汛抗旱處、省水情中心)、水資源處、水質監測處、水文資料處、通訊信息處、人事處、紀委監察室(審計處)等13個處室(院、中心)。轄贛州、吉安、宜春、撫州、上饒、南昌、九江、景德鎮、鄱陽湖等9個設區市(鄱陽湖)水文局。
截至2015年8月,全省水文系統共有職工1576人,其中在職職工1013人,離退休職工563人。在職人員中,行政管理人員253人;技術人員481人(具有高級職稱51人、中級職稱187人、初級職稱243人)。
水文站網
江西地處長江中下游南岸,雨水豐沛,河湖密布,多年平均年降雨量約1638毫米,多年平均年徑流量1480億立方米,多年平均水資源總量1565億立方米,排在全國第七位,人均水資源占有量3557立方米。有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等五大河流和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的中小河流3700多條,大部分從東、南、西三面向中北部注入鄱陽湖,經調蓄後由湖口匯入長江。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結合我省江河湖泊分布的實際情況,建成了包括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及保護、水生態安全等種類和區域分布基本合理的水文站網。截至2011年,共建有水文測站2807處:其中水文站110處、水位站259處、雨量站1855處、泥沙監測站31處,泥沙顆粒分析站14處,水溫觀測站38處,蒸發站51處,水質監測斷面292處、實驗站1處、地下水監測站20處、土壤墒情監測站68處、水生態監測站36處,河道監測站32處。在省水文局及設區市(鄱陽湖)水文局建成水環境監測實驗室9個;大部分水文站實現流量測驗纜道自動化,大江大河重點水文站廣泛採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聲學都卜勒流速剖面儀(ADCP)等先進技術。
以上述站網為基礎,水文工作已形成了“四大體系”和“一個平台”的構架。
四大體系:已初步建成為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保護、水生態安全等種類和區域分布基本合理的水文監測站網體系;以巡測基地為依託,巡測、間測、駐測相結合水文巡測體系;省、市兩級配備水文應急搶測機構、水文應急基礎設施、應急車輛和應急監測儀器設備,為各類突發水事件服務的水文應急監測體系;涵蓋水情預報預測系統、土壤墒情預測預報系統、地下水監測系統、水資源預測預報系統、鄱陽湖水文水生態系統、視頻會商系統、水文數據中心等的預測預報體系。
一個平台:初步建成水文業務信息標準化採集、傳輸、存儲、處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有效管理的水文信息服務與共享平台。
隊伍建設
根據行業特點和實際需要,堅持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相協調,推進人才資源整體開發,實現人才工作協調發展。
1、野外監測隊伍建設
水文勘測工(野外監測隊伍)是水文工作的基本力量,其技術水平高低對各類水文信息的採集質量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我局加強了兩支隊伍建設。
(1)常規監測隊伍建設
常規監測隊伍以水文基層站隊為單元,從事水文野外監測、地形測量、水質採樣、洪水調查等外業工作。隨時可整合隊伍承擔急難險重任務,如2010年省局抽調水文技術人員100餘人,開展鄱陽湖基礎地理測量工作。通過水文技能基礎知識、技能考試考核及水文勘測工大賽,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
(2)應急搶測隊伍建設
在總結歷年組建工作的基礎上,2011年在全省水文系統選拔20位技術骨幹組建了省水文局、南昌、贛州三支應急搶測隊。增加應急監測裝備和監測項目,並進行了實踐演練,提高了應急快速反應能力。為滿足各類突發水事件需要,計畫在各市水文局都組建應急搶測隊伍。
2、加強科技隊伍建設
以鄱陽湖水文生態監測研究基地為平台,通過對鄱陽湖的監測、分析、論證、研究以及與科研院校的合作,鍛鍊培養了一大批中青年技術骨幹,已有多人擔任科研項目的負責人。通過走出去,請進來,吸引國內外高科技人才,培養造就更多的學科帶頭人。在此基礎上,組建江西水文水資源研究院。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黨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會議決議、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宣傳、信訪、綜治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設區市(湖)水文局的黨群工作。
主任:尚學文 副主任:熊林泱、袁會平
黨委辦公室主任:李林根
團委書記:賀 強
(二)政策法規處(安全監督處)
承擔水文發展與改革的重大專題研究,擬訂全省水文相關政策;負責全省水文水資源監測設施的管理與保護,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對侵占、損毀、破壞水文水資源監測設施的違法案件進行查處;負責全省水文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處長:徐 港 副處長:熊 能 副調研員:盧國娟
(三)計畫財務處
擬訂全省水文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年度投資計畫;組織編制全省水文系統年度部門預算與決算;承擔省水文局並指導設區市(鄱陽湖)水文局財務及資產管理工作。
處長:胡永華 副處長:鄒雪琳、王欽釗
(四)科技處
負責全省水文技術管理工作,編制全省水文科技發展規劃;歸口管理技術標準規範貫徹執行和科技項目的申報、技術鑑定管理工作;負責水文對外合作與交流,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處長:黎明 副處長:熊麗黎 副調研員:胡魁德
(五)建設管理處
擬訂全省水文基礎設施站網建設規劃,負責全省水文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重大技改項目、基建項目前期工作及項目的建設管理;承擔水文統計工作。
處長:洪全祥 副處長:陳福春、姜偉平
(六)水文監測處
負責水文測驗技術、標準和規範的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省水文測驗工作;組織水文應急搶測工作;負責水文監測計量器具檢定。
處長:劉鐵林 副處長:萬建偉、方園園
(七)水情處(防汛抗旱處)
負責組織全省水、雨情的分析、預測、預報;承擔全省防汛抗旱水情信息系統的開發、運行、管理;負責雨、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網路建設與研究;負責全省墒情監測、分析及預報,收集墒情資料並編制土壤墒情公報。
處長:李慧明 副處長:陳家霖、劉貢、凍芳芳 副調研員:潘漢明
(八)水資源處
負責組織全省水資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調查評價以及動態監測、分析、預報工作;承擔水資源監測評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和運行管理。
處長:李梅 副處長:喻中文、吳智
(九)水質處
負責江河湖庫的水質常規監測,承擔全省水功能區、界河、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水質監測;承擔水質資料的審查與彙編工作;參與重大突發水污染、水生態事件的應急監測及處置工作;承擔水資源監測預警系統的開發建設和運行管理。
處長:邢久生 副處長:郜野牧、鄧燕青
(十)水文資料處
負責全省水文資料的匯交、審定、裁決和刊印工作;負責水文資料整編及分析、研究、管理與使用,做好水文資料為社會服務工作;負責水文資料庫系統的開發、建設、維護和套用工作。
處長:時建國 副處長:關興中
(十一)通訊信息處
負責全省水文通信網路的規劃、建設;負責水文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負責本系統水文信息化技術的研究、開發、套用、推廣和培訓;指導全省水文信息化套用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管理江西水文網站。
處長:金葉文 副處長:殷國強、王述強
(十二)人事處
負責全省水文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水文勞動工資、福利和勞動保護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省水文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日常工作;指導全省水文行業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處長:劉玫 副處長:劉洪波
(十三)紀委(監察室、審計處)
負責局紀委及監察日常工作,指導水文行業行風建設;負責全省水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審計處處長):章斌
監察室副主任、審計處副處長:陳天安
單位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祝水貴
負責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詹耀煌
協助黨委書記負責黨委日常工作;協助局長、黨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政策法規、黨建、宣傳、精神文明建設、修志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安全監督處)、紀委(監察室、審計處)、修志辦公室;負責鄱陽湖水文生態監測研究基地項目建設;負責聯繫九江、景德鎮市水文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餘澤清
協助局長負責計畫財務、水資源、水質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處、水資源處、水質處;負責聯繫吉安、撫州市水文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國文
協助局長負責人事、建設管理、資料工作;分管人事處、建設管理處、水文資料處;負責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項目建設項目部工作;負責聯繫贛州市、宜春水文局。
調研員:龍興 根據省水利廳安排負責外洲基地項目。
調研員、局工會主席:溫世文 協助局長分管工、青、婦、離退休幹部、扶貧工作。
調研員、局總工:劉建新
承擔總工程師職責;協助負責水文監測、修志、科技工作,分管水文監測處,協管科技處、修志辦公室;負責江西省水文水資源研究院工作。負責聯繫上饒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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