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江西省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維護我省廣大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保護海外僑胞和僑資企業正當權益,促進我省開放型經濟的發展,2004年12月29日,江西省僑聯法律顧問委員會在南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歸國華僑聯合會法律顧問委員會
- 地區:江西省
- 類型: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委員會簡介
委員會章程
一、宗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其實施辦法和《中國僑聯章程》的規定,為維護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國內合法權益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二、任務
(1)參與有關僑務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訂、諮詢、研討。
(2)向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3)為省僑聯和各級僑聯依法維護僑益工作提供諮詢和幫助。
(4)向在國內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提出的處理要求或訴訟請求依法提供支持和幫助。
(5)對涉僑案件進行分析研究並提供法律幫助。
(6)協助省僑聯開展維護僑益工作的調研,提供維護僑益的意見,幫助省僑聯開展法制教育和法律宣傳工作。
(7)開展海內外華僑、華人法學界與法律界的友好交往活動。
(8)承辦中國僑聯和省僑聯委託的其他法律諮詢事務。
三、組織
1、本委員會採用委員聘任制,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委員若干人,名譽委員若干人。
2、本委員會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該辦公室與省僑聯“華僑權益事務部”合署辦公,辦公地點設在省僑聯經濟聯絡部內。
四、工作方式
1、本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全體委員會(簡稱年會),對本委員會年度工作進行總結、交流和規劃。
2、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或委員應邀參加或列席省僑聯的有關會議。
3、本委員會辦公室遇有一般法律事務,可向委員提出諮詢,也可委託委員承辦處理;若遇有重要或疑難法律事務,可向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提出舉行專題或專案諮詢研討會議的建議,並根據會議紀要精神承辦處理。
4、舉行專題或專案諮詢研討會,由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或其委託的委員召集主持,可臨時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參加。
五、經費
本委員會活動經費由省僑聯及熱心僑聯法律事務的社會各界提供支助,並委託省僑聯財務室管理。
六、其他
本章程的條款由委員會年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