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辦公廳關於糾正與防止耕地撂荒的緊急通知

據有關部門調查,目前,有些地方由於各種原因,出現了耕地撂荒現象,嚴重影響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和農業生產的全面發展。為迅速扭轉這種狀況,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特作如下緊急

【發布單位】81402
【發布文號】贛府廳字[1994]97號
【發布日期】1994-05-23
【生效日期】1994-05-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糾正與防止耕地撂荒的緊急通知
(贛府廳字[1994]97號1994年5月23日)
通知:
一、各級政府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全面開展一次耕地種植情況檢查。對按節令應種未種的拋荒耕地,要查明原因,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因時因地制宜地進行補種。
二、對有些因缺少勞力或耕牛,農具而拋荒的農戶,要動員村、組開展互助耕種。為了進一步挖掘生產潛力,要積極引導農民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建立土地流轉機制。在穩定耕地承包期和堅持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前提下,允許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從根本上防止耕地拋荒。
三、土地是農業生產賴以發展的基礎,各地要大力宣傳保護耕地資源的重要性,按照國有強化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嚴格管理耕地。要將是否有棄耕撂荒問題列入考核鄉、村幹部工作的重要內容,從組織上保證糾正和防止耕地撂荒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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