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專利獎
- 設立日期:2010年11月
獎項介紹,獎勵辦法,獎項亮點,
獎項介紹
江西省專利獎是省人民政府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和貫徹落實《江西省專利促進條例》,為表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並具有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而設立的專項獎勵。旨在獎勵在自主創新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設計人,鼓勵發明創造成果取得專利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促進專利在本省的實施和商用化,提升本省產業核心競爭力,加快建設創新型江西。
該辦法的實施必將有利於促進江西省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識、尊重發明創造的智慧財產權文化氛圍,有利於調動創新主體的積極性,有效提升江西省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水平,有利於推動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成長方式轉變以及加快創新型江西建設。
獎勵辦法
經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西省專利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
根據《辦法》有關規定,省專利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和獎金,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項,每項獎勵10萬元。凡在本省註冊或具有本省戶籍、工作居住證的專利權人,或對本省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其他專利權人,其專利有效、權屬明確且該專利已經實施並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都可申報省專利獎。省專利獎授予對本省自主創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設計人,重點獎勵已形成產業化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和發明人。《條例》同時規定,國防專利和保密專利不屬於評獎範圍,專利權屬存在爭議的專利不得申報省專利獎。
《江西省專利促進條例》將於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還對假冒專利行為的作出最高20萬元罰款的規定。
獎項亮點
《江西省專利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實施近5個月以來,在提高江西省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江西進程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據了解,於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是江西省在專利法第三次修改之後全面促進專利工作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該省出台的第一個專利地方性法規。《條例》針對該省專利事業發展中的熱點和實際,參照其他省市的有關做法,體現了江西專利工作的四大亮點。
亮點一:推動專利工作深入基層,加強專利制度建設
我國專利法中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條例》將推動專利工作的職能主體延伸到縣一級,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工作,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專利專項資金、制定專利獎勵機制、專利指標考核機制和專利保護工作協調等機制,從而推動專利工作能夠真正深入到基層,為專利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亮點二:針對不同專利主體提供了大量的激勵措施
《條例》針對企業、發明人設計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不同主體的需求,規定了專利獎勵、獎酬保障、政府支持和稅收優惠等不同形式的激勵措施,有力促進自主創新和創新成果的運用實施。《條例》還規定把專利作為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依據之一等,使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的收入、榮譽、社會地位與其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相適應,從而從根本上調動發明人、設計人的積極性,激勵專利的創造和運用。
亮點三:細化專利行政執法程式,加大專利保護力度
《條例》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和參考,從實際工作出發,在專利行政執法的程式、時限、職權、內容等方面進行了補充和細化,同時《條例》還對假冒專利行為的處罰額度進行細化,根據假冒專利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嚴重程度不同,處以不同幅度的罰款,使《條例》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加大了專利保護力度。
亮點四:規定了重大經濟活動的專利審查制度
《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專利審查制度,並規定了審查的範圍和審查主體,從而對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專利問題進行審查,了解分析專利的技術狀況和法律狀態,對專利技術進行準確的價值評估,這對於避免技術重複研發、專利技術的盲目引進以及自主智慧財產權流失等現象,提高投資效率具有重要意義。
亮點一:推動專利工作深入基層,加強專利制度建設
我國專利法中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條例》將推動專利工作的職能主體延伸到縣一級,規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工作,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專利專項資金、制定專利獎勵機制、專利指標考核機制和專利保護工作協調等機制,從而推動專利工作能夠真正深入到基層,為專利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亮點二:針對不同專利主體提供了大量的激勵措施
《條例》針對企業、發明人設計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不同主體的需求,規定了專利獎勵、獎酬保障、政府支持和稅收優惠等不同形式的激勵措施,有力促進自主創新和創新成果的運用實施。《條例》還規定把專利作為相近序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依據之一等,使專利發明人、設計人的收入、榮譽、社會地位與其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相適應,從而從根本上調動發明人、設計人的積極性,激勵專利的創造和運用。
亮點三:細化專利行政執法程式,加大專利保護力度
《條例》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和參考,從實際工作出發,在專利行政執法的程式、時限、職權、內容等方面進行了補充和細化,同時《條例》還對假冒專利行為的處罰額度進行細化,根據假冒專利行為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嚴重程度不同,處以不同幅度的罰款,使《條例》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加大了專利保護力度。
亮點四:規定了重大經濟活動的專利審查制度
《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重大經濟活動的專利審查制度,並規定了審查的範圍和審查主體,從而對重大經濟活動涉及的專利問題進行審查,了解分析專利的技術狀況和法律狀態,對專利技術進行準確的價值評估,這對於避免技術重複研發、專利技術的盲目引進以及自主智慧財產權流失等現象,提高投資效率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