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依據國家《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0〕32號) ,2011年11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贛府廳發〔2011〕59號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該《規劃》分“十一五”期間的主要成效及基本經驗、“十二五”時期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規劃實施與考核7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 地點:江西省
  • 屬性:〔2011〕59號
  • 行業:安全生產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十一五”期間的主要成效及基本經驗,“十二五”時期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保障措施,規劃實施與考核,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贛府廳發〔2011〕5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江西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本規劃依據國家《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0〕32號)編寫,對我省2011-2015年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規劃部署,是我省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檔案,是全省各行業領域編制安全生產專門規劃和實施安全生產重大工程項目的重要依據。

“十一五”期間的主要成效及基本經驗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間,全省安全生產規劃各項工作實施進展順利,實現了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到2010年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的階段性目標。突出表現為“五個顯著下降”:
一是事故總量顯著下降。與2005年相比,2010年事故起數減少6414起、下降41.37%、年均遞減10.12%。
二是事故死亡總人數顯著下降。與2005年相比,2010年各類事故死亡總人數減少1397人、下降42.07%、年均遞減10.34%。
三是重大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顯著下降。與“十五”相比,“十一五”期間重大事故起數減少12起,死亡人數減少246人,分別下降54.55%和64.23%,整個“十一五”期間,全省沒有發生特大事故。
四是重點行業(領域)事故死亡人數顯著下降。與2005年相比,工礦商貿事故死亡人數下降36.16%,其中:煤礦下降57.97%、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下降62.77%、煙花爆竹下降28.57%,道路交通下降33.98%,鐵路交通下降86.76%,消防下降50.0%。
五是反映安全生產總體水平的四項相對指標顯著下降。與2005年相比,2010年全省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5.61%、工礦商貿十萬就業人員事故死亡率下降45.69%、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64.93%、煤炭百萬噸死亡率下降69.77%。
“十一五”安全生產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二)基本經驗。
“十一五”期間,全省上下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積極探索,創造性開展工作,在取得安全生產顯著成績的同時,也積累了不少寶貴經驗。
一是堅持各級黨委、政府高位推動,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堅強領導保證。省委、省政府領導和各級黨委政府領導親歷親為、帶頭示範,親自研究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親自參加安全生產檢查指導。
二是堅持注重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可靠制度保證。《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關於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意見》等一系列規章和重要檔案相繼出台。“一崗雙責”、“一票否決”、述職約談、目標管理、責任追究等機制更加完善。
三是堅持積極推進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是加強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保證。不斷推進煤礦資源整合和整頓關閉,實施煙花爆竹全行業安全整頓和“打非”、“禁鉀”專項治理,開展打擊民爆“四超”(超員、超量、逾時、超產)等非法違規行為的專項行動,推進非煤礦山資源整合與專項治理相結合,治理道路交通超速、超限、超載和違章載客行為,通過整治,夯實了安全工作的基礎,減少了各行業事故的發生。
四是堅持實施科技興安和加大投入,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物質保證。全省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遠程聯網工程基本建成,中深孔爆破技術在全省採石場得到廣泛套用,防爆阻隔材料在加油站普遍套用,危險工藝生產裝置自動化改造得到大力推廣,各級政府普遍建立了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以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急指揮平台一期為代表的一批安全生產重點項目得到順利實施,並投入使用,為全省安全生產穩定好轉發揮了積極作用。
過去的五年,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但全省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仍然偏大,職業危害呈擴大趨勢,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現狀尚未根本轉變,制約安全生產深層次問題的解決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相對落後的安全保障能力與人們日益增長的和諧平安需求矛盾凸顯。

“十二五”時期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進入“十二五”,省委省政府在《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提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要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為龍頭,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推進城鎮化,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著力提高生態文明水平,著力提高人民民眾幸福指數,實現全省經濟總量跨越萬億元台階並向兩萬億元邁進,主要經濟指標在全國的位次前移,欠發達地區的地位顯著改變。在實施規劃綱要的進程中,勢必大量承接沿海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勢必大力發展新興產業,勢必有大規模公路、鐵路、航空等基礎設施項目開工建設,勢必刺激能源、交通運輸、原材料擴能增產,導致安全生產戰線拉長,監管監察覆蓋面擴大,防範壓力增強。
同時,做好“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工作也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
一是省委、省政府把安全生產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證。“十二五”期間,民生問題將提上更加重要的議事日程,安全生產工作在地方黨委政府政績業績考核中的權重將進一步加大,各級黨委政府必將更加重視安全生產工作。
二是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戰略的實施和發展方式的轉變力度加大,為解決安全生產深層次結構性的突出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隨著國家擴大內需戰略、我省實施中部地區崛起戰略以及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一年開好局、五年見成效、十年大跨越”戰略的全面實施,國際國內資本和高新技術產業將加速向我省轉移,促使我省服務業和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勢必逐步淘汰高風險、高能耗產業。
三是“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顯著成效,為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奠定了良好基礎。經過多年的發展,特別是前五年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成效的積累,企業安全設施、政府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為“十二五”安全生產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
四是全省經濟實力的顯著提高,為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供了堅強保障。未來5年,全省經濟總量和財政收入實現跨越式增長,用於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安全科技支撐能力、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的投入將大幅度增加,經濟發展的安全保障水平將逐年提高。

指導思想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大局,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堅持安全第一,更加注重責任落實,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把經濟發展建立在安全生產有可靠保障的基礎上;堅持預防為主,更加注重強基固本,大力推進科技興安,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全面加強安全標準化,提升公共安全素質和風險防控水平,切實改善作業場所環境條件,保障勞動者安全健康權益;堅持綜合治理,強化政策治本和源頭治本,加強監管執法,嚴格安全準入,強化專項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較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為江西科學發展、進位趕超、綠色崛起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為實現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根本好轉的第三步目標奠定良好基礎。
(二)主要目標。
——安全生產狀況全面好轉,事故總量進一步下降。到2015年,全省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1800人左右。
——相對指標排位前移,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進一步下降。以2010年實際為基數,到2015年全省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年均下降8.5%;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年均下降5.8%;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下降32%以上,年均下降7.4%;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28%以上,年均下降6.4%。
——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均衡協調發展,事故防控水平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持續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技術面貌明顯改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技術支撐能力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增強,公共安全素質提高,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職業危害得到有效治理。
“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規劃指標(略)

主要任務

(一)深化高危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
著眼防範大事故、立足治理大隱患,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分行業分地區組織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與集中整治,淘汰落後產能、落後設備、落後工藝,嚴厲打擊和依法懲處各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行為和其他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著力治理“小、散、亂、差”狀況和整頓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全面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推廣套用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治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人員帶“病”上崗,機器設備帶“病”運行等突出問題。
1.交通運輸。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智慧型交通管理與控制系統,水上監控與通信系統,公路客運、危貨GPS安全監控系統,全省交通運輸GIS電子地圖系統和國省道治超站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引入旅客列車尾部安全防護系統、鐵路防災安全監控系統,大力推廣列車操縱自動最佳化裝置;完善機動車、船舶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加強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發及長上坡、長下坡、急轉彎等危險路段,重點水域,重點航段,道口的安全監管工作,以解決農民出行難問題和淨化農村道路通行環境為突破口,全面扭轉農村道路和國省道涉農路段的交通事故多發局面。
2.煤礦。加快推動資源整合礦井安全技術改造,依法取締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壞資源、污染環境和資源枯竭的礦井;淘汰落後的採煤方法和支護方式,推行壁式、薄煤層機械化採煤法和液壓支柱、金屬支架和錨噴等支護方式;建設和完善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推進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建立煤礦瓦斯治理長效機制。
3.金屬與非金屬礦山。繼續實施資源整合,加大採石場分台階開採,嚴格井工礦山供電安全管理,加大機電運輸專項整治和大型採空區治理,規範排土場管理。依法取締關閉非法生產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的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其中大型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二級以上水平,中型金屬與非金屬礦山企業全部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露天礦山全部採用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按要求安裝使用;繼續實施尾礦庫危、險、病庫專項治理,三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安裝線上監測系統。
4.建築施工。建立全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信息化網路平台,推廣套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套用軟體”;健全建築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和失信懲戒制度;強化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等節點的安全監管;以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和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等為重點,實施預防建築施工高處墜落、施工坍塌專項整治行動。
5.煙花爆竹。全面改善規範全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管理和一線安全監管,推進煙花爆竹工廠化、機械化、標準化、科技化和集約化建設;深化煙花爆竹“三打擊”即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打擊三超一改(超範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改變工庫房用途違規組織生產)、打擊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專項治理。“十二五”末,60%以上的生產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企業標準,80%以上的經營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企業標準。
6.民用爆炸物品。最佳化民用爆炸物品結構和生產布局,規範民用爆炸物品的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各個環節的管理,進一步強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建設。
7.危險化學品。制定完善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實施化工企業進園入區專項行動,到2015年,規模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部進入化工園區或集中區域,防止危險源過度分散;推動化工園區一體化建設與管理,實行化工園區區域性安全評價制度,實現化工園區安全合理布局;實施化工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自動化改造專項行動,到2012年涉及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設施全部建立有效、可靠的自動控制系統;實施周邊人口密集的危險化學品企業限期搬遷和技術改造專項行動,2012年所有安全防護距離不夠的化工企業都要制定整改搬遷或關停計畫並抓緊落實,安全防護距離不足的加油站都要安裝防爆裝置或油氣回收系統,並於2012年內完成;實施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治理行動,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特別是穿越公共區域以及城區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明確管理責任和制度,建立高效應急回響和快速處置體系。
8.冶金、有色、建材、電力等行業。實施冶金、有色、建材、電力等行業安全隱患專項整治,重點對冶金煤氣回收使用、交叉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硬體管理,實現生產工序標準化、安保設施標準化、安全管理標準化、安全操作標準化,危險部位監管標準化,做到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科學化、規範化安全管理;進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電力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堅持把好安全生產準入關,探索建立核電、風電、光伏等新興產業的安全監管機制,培育相關安全監管力量。
9.特種設備。實施起重機械、電梯、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氣瓶、危化品承壓罐車等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尤其要加強重點工程建設用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完善重大隱患治理、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健全以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為主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為主導,檢測檢驗機構為支撐,綜合執法機構為基礎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組織體系;完善覆蓋全省、交換實時、信息暢通、運轉高效的特種設備安全動態監管信息化體系。
10.消防、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等。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築、地下工程、改建擴建工程、工業用房集中區域及合用場所火災隱患,實施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四個能力”(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和消防宣傳教育的能力)建設及驗收標準;實施拖拉機和農用掛車加裝燈光信號裝置、貼上農機安全反游標識、加裝拖拉機制動貯氣泵及管路裝置等安全技術措施改造;推進重點水域漁船避風港建設,建設漁船安全生產應急救護基地,配備和更新救援設備,強化漁船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重點做好漁船及船用產品檢測能力建設,做好漁船標準化船型設計、推廣、漁船救生、消防設備配備以及漁業政策性互保工作。
(二)強化職業危害監管,創建安全健康作業環境。
1.健全職業健康監管體系,落實職業健康監管責任。理順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體制,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實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配備執法裝備、設備和儀器以及通訊、交通設備和工具。加強監管隊伍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以職業危害嚴重的家具、皮革、礦山、危險物品等行業入手,認真履行職業健康監管責任,把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業績考核範疇,逐級抓好考核與責任落實。
2.嚴格職業危害申報制度,實行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建立覆蓋全省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統,作業場所存在使勞動者接觸到粉塵、化學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導致職業病的各種有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申報職業危害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使用有毒物品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
3.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控,推進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專項治理。礦山開採、冶煉、水泥製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箱包加工、皮革加工、製鞋、五金電鍍、家具製造、玩具製造、電子製造、裝飾材料加工等生產企業,特別是產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企業,要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與控制,採取有效措施治理職業危害,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工作場所。到2015年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70%以上,粉塵、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60%以上。
4.加強從業人員職業危害知識培訓,提升自我保護意識與能力。將職業危害防治知識納入職工安全培訓內容,提高從業人員維護職業安全健康權益意識,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增強生產經營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觀念,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三)不斷推進主體責任落實,全面實施企業風險預控管理。
1.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各行業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訂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到2015年,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特種設備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推動企業依據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制定完善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嚴格安全生產許可。推動項目管理部門把符合安全生產標準作為高危行業領域建設項目立項審批的前置條件,實行嚴格的安全核准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制度;制定完善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發展規劃及其產業政策。
3.淘汰落後工藝技術與裝備。定期最佳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強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建設和延續。對存在落後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
4.推廣套用先進適用安全技術和裝備。到2013年,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要全部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2012年底以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運輸專用車輛,旅遊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要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鼓勵有條件的漁船安裝防撞自動識別系統,大型起重機械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5.加強企業基礎管理。實施安全標準化達標活動,全面推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實施重大危險源普查,推動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建立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到2015年建成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動態資料庫系統;建立隱患分級監管制度,重大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公告、整改評估,推行隱患登記、銷號和查詢管理。
6.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指導管理體系。省、市、縣三級工業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2010〕23號和贛府發〔2010〕32號檔案規定,落實安全生產指導管理職責,充實安全生產機構、人員和必要的保障條件,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建立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加強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治理,發展安全產業,構築本質安全型工業體系。
(四)健全安全監管監察體系,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水平。
1.加強監管監察機構建設。調整充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監管力量;進一步理順和明確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構執法職責和程式,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安全監管機構的作用;鼓勵和引導國家、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工業園區設立安全監管執法機構,並將其納入各級政府安全監管體系。
2.建設專業化的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人員選拔與培養機制,建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實現監管監察執法隊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以崗位職責為基礎,分級分類建立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崗位能力評價體系,到2015年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培訓及持證上崗率達到100%;鼓勵和支持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到企業掛職鍛鍊。
3.完善安全監管監察執法工作條件。推進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省、市、縣安全監管部門基礎設施標準化建設達標率分別為100%、80%、70%,省級和區域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達標率為100%;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實訓體系,至2015年,全省安全監管監察執法人員定期實訓覆蓋率達到100%;改善一線交警執勤條件,將高速公路交警隊營房建設納入高速公路同步建設;實施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以及漁業船舶檢驗機構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配備與完善各級農機監理機構和漁業船舶檢驗機構的專用執法及檢測設備;加快推進安全生產信息系統二期工程建設。
4.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方式。分行業領域實施安全生產基本情況調查,建立基於企業風險的分級監管監察機制,實現安全監管模式從傳統被動反應型向現代主動預防型轉變;建立企業安全生產信用掛鈎聯動制度;建立完善重點企業安全生產績效評估制度;建立高危行業高風險領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信用評價體系;完善各級政府安全生產信息入口網站。
(五)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完善技術支撐體系。
1.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機構。依託安全監管部門直屬科研單位和社會優勢資源,建立完善省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支撐機構,搭建科技研發、檢測檢驗、諮詢認證與技術服務的工作平台;建設完善安全技術研究、應急救援指揮、調度統計信息、考試考核、危險化學品登記、宣傳教育和執法檢測等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支撐機構。
2.開展安全科學技術創新。強化企業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鼓勵企業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加快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加大對高危行業安全技術、裝備、工藝和產品研發的支持力度,引導高危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平。
3.引導發展安全產業。開展安全產業調查,制定安全產業發展規劃,重點發展安全裝備製造業,研發製造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防護、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等安全設備,優先發展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安全生產技術研發等諮詢服務業。
4.規範安全中介服務機構發展。依託科研院所,結合事業單位改制,推動安全生產評價、技術支持、安全培訓、技術改造等服務性中介機構的規範發展。完善安全生產專業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保證專業中介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加強註冊安全工程師的註冊和繼續教育管理,完善安全生產專家隊伍。
(六)積極推進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著力提高應急保障水平。
1.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建立結構完整、統一協調的應急救援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與協調指揮系統;加快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加強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統一指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協同應對事故災難的合力;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贈等方面參與、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其在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置等方面的作用。
2.加快應急救援基地及隊伍建設。根據煤礦、非煤礦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險化學品、消防、特種設備等行業或領域的特點、危險源分布情況,以各級政府部門、各類企業現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為依託,通過整合資源、調整布局、補充人員和裝備,加快基本覆蓋主要危險行業和危險區域的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體系建設。
3.加強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根據《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西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抓緊編制、修訂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其他各類預案,搞好政府、部門、企業以及社會等相關應急預案的對接與協調,構建覆蓋各地區、各行業、各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4.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建立應急物資與資金保障機制,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不斷開拓社會化保障體系。嚴格制定保障措施,實現“定人、定責、定位”,確保各種應急救援物資在處置突發事件時,拉得出、聯得動、用得上。
(七)全面普及全民全員安全教育,創建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環境。
1.普及安全生產教育。加強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崗前、崗中教育培訓,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抓好礦山、危險化學品和建築等行業農民工的安全培訓。進一步推進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培訓工程,到2015年,市、縣、鄉鎮政府分管安全生產領導幹部安全培訓率達到100%。
2.增強公眾安全意識。發揮媒體作用,加強安全生產輿論引導。推動全民安全教育體系的建立,初步形成較為健全的全民安全教育網路。大力開展民眾性的安全文化活動。宣傳普及安全法律、安全防護、自救互救基本知識與技能,引導規範安全行為。大力開展安全文化“進企業、進園區、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進農村”活動。
3.創建安全示範典型。積極開展安全城市、安全社區、安全工業園區、平安暢通縣(區)和誠信企業等創建活動,創建一批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安全社區、安全園區、安全鄉鎮,樹立具有示範效應的不同類型的安全典型,倡導和鼓勵增加安全文化建設投入。

重點工程

(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基礎設施建設及裝備配備工程。
到2015年,全省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業務用房和執法裝備基本達到國家標準,滿足新時期安全監管監察工作需要。由三部分構成:
1.全省安全監管系統基礎設施建設及裝備配備。包括:鄉(鎮、街道)、縣(市、區)、設區市、省級安監部門的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配備。
2.全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化工程(“金安”二期)與應急平台建設及套用系統開發。
3.全省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能力保障建設。包括:用房建設;配備取證、聽證、執法監察、信息化設備和執法交通車輛;建設完善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技術中心和江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統計中心。
(二)全省高危行業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程。
到2015年,全省高危行業(尾礦庫、煤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存在的重大隱患得到有效治理。由四部分構成:
1.尾礦庫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包括:19個三等以上的尾礦庫建立線上監測系統;做好7座安全度為危庫和9座安全度為險庫的尾礦庫的隱患治理。
2.煤礦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治理。其中:江西煤業集團公司坪湖煤礦、建新煤礦、尚莊煤礦、沿溝煤礦、涌山煤礦、仙槎煤礦,安源股份曲江公司等礦井瓦斯治理;江西煤業集團公司沿溝煤礦、涌山煤礦、仙槎煤礦、巨源煤礦、花鼓山煤礦水患治理;對每個國有及國有控股煤礦安裝使用人員管理系統的,給予一定的補貼。
3.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包括:6個處在城區的化工企業搬遷提供資金支持;全省現有化工企業進區入園及全省1200多個重大危險源自動監測技術改造、117家企業危險工藝改造和300家加油站等導向性資金補助;高速公路、國道危化運輸事故危化品卸載基地建設。
4.煙花爆竹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包括:保留企業隱患整改治理和退出企業轉產補助;民用爆炸物品重大隱患排查治理。
(三)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到2015年,省級礦山、危險化學品等專業應急救援基地,設區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和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技術保障系統要初步建成。由三部分構成:
1.省級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包括:江西省礦山救援基地,建設地點上饒市,承擔華東地區、江西省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任務;江西省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建設地點九江市,依託中石化九江分公司的消、氣防應急救援隊伍;江西煤礦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地點南昌市,依託江西煤礦搶險排水站技術骨幹力量。
2.專業應急救援骨幹隊伍技術裝備配備及更新。包括:7支礦山救護隊伍(贛州市礦山救護隊、九江市礦山救護隊、宜春市礦山救護隊,萍鄉市礦山救護隊、上饒市礦山救護隊、吉安天河煤礦礦山救護隊、樂平礦務局救護大隊)的技術裝備配備及更新;5個化工產業〔南昌市(合成氨)、樂平市(氯鹼)、新幹縣(氯鹼)、永修縣(有機矽)、贛州市(氟化工)〕集中的區域,建立省級危險化學品骨幹救援隊伍;全省煤礦救護隊建設和救援技術裝備的配備及更新;區域性客運索道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
3.應急救援信息技術保障系統。包括:依託衛星地面站資源和已經投入運行的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提高預防和處置生產安全突發事故的水平和工作效率,建設省安全生產應急移動指揮通信系統項目;建設11個設區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實現與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台、相關平台的對接;利用基於寬頻網路技術和視頻技術的遠程監控系統,實現對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生產場所(區域)遠程視頻監控、數據傳輸、安全管理的功能。
4.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應急救護基地建設及救援裝備的更新。包括:建設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應急救護基地,地點為南昌、九江、上饒、景德鎮、鷹潭、新余、吉安、贛州市以及鄱陽湖區9個縣,承擔鄱陽湖區以及全省主要漁業水域應急救護工作;建設16個漁業船舶避風港。
(四)全省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
到2015年,省、市級安全技術支撐體系初步建成,國家級礦山、非礦山、職業危害三個專業中心實驗室相關儀器裝備配備齊全。
1.省級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依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煤監局直屬事業單位,建設礦山安全、非礦山安全與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危害檢測與鑑定3個專業中心實驗室;實施職業衛生實驗室建設項目。
2.市級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市級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11個支撐體系總計31個專業中心實驗室,其中:南昌市建設非礦山安全與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危害檢測與鑑定2個專業中心實驗室,鷹潭市建設礦山安全、職業危害檢測與鑑定2個專業中心實驗室,其餘9個設區市各建設礦山安全、非礦山安全與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危害檢測與鑑定3個專業中心實驗室。
3.安全生產重點實驗室建設。購置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支撐服務必須的數據採集、檢驗測試、模擬驗證、鑑定分析等設備。
4.完善全省漁船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包括購置開展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安全生產檢驗檢測技術支撐服務的檢驗檢測車、電腦以及尾氣檢測儀等檢驗檢測儀器設備;五年內更新淘汰老舊漁船1萬艘。

保障措施

(一)科學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1.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制定地區、部門發展規劃時,要同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在發展中落實安全,在安全中促進發展,實現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有機統一。
2.積極完善安全生產規劃體系,充分發揮規劃對安全生產的指導作用。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規劃體系,以安全生產規劃協調、統籌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安全發展。
3.加快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步伐,加快發展新興產業,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加快改進發展方式,實現我省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
(二)嚴格監督考核與責任追究。
1.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和省、市、縣的安全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的綜合協調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作協調製度和聯合執法機制,建立領導溝通、工作例會和聯合整治方式,定期召開安委會成員會議,分析形勢、研究問題、制定對策、部署任務。
2.強化安全生產目標和控制指標考核,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完成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情況進行嚴格考核,凡突破總體控制指標,或者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實行安全生產評先一票否決。
3.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落實。推行安全生產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實行事故企業負責人任職資格終身否決制度。
(三)建立專項投入制度與長效投入機制。
1.推進政策創新,建立多方位安全生產投入機制。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機制相結合、法規約束與政策激勵相結合,以政府投入帶動社會投入,以經濟政策調動市場資源,以宣傳教育引導公眾參與,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市場推進的多方位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2.建立事故預防基金,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風險抵押金制度。建立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機制,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企業浮動費率機制,促進企業加強事故預防控制;建立事故預防基金;依法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推廣實行高危行業企業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
3.加快推進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行礦山、化工、建築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群防群治、風險共擔機制。
4.推行促進企業安全投入的信貸、賠付、保險等政策。建立企業安全狀況與銀行貸款、擔保、保險等信用評級掛鈎機制,實行有保有壓的融資政策,對安全生產有保障的企業,在發行股票、企業債券、公司債以及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完善安全生產法制與執法秩序。
1.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配套制度。研究修訂完善《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安全生產相關的地方性配套法規,加快擬訂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許可、註冊安全工程師等方面的政策法規,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配套規章制度。
2.嚴格依法行政、科學監管。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問責、聯合執法、執法績效評估與獎懲等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陽光行使權力,堅持科學監管,注重監管效率。
3.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定期分析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產生的主要原因,對事故頻發、隱患突出、非法違法行為突出的地區、行業和單位,要進行重點整頓,該追究法律責任要堅決追究法律責任,以強有力的措施打擊一切非法違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
(五)強化安全科技保障與引領作用。
1.加強安全基礎理論研究。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對理論的迫切需要,以重大事故預防基礎理論研究為突破口,加大安全生產理論研究的力度,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對安全生產工作認識不清、重視不夠、投入不足的問題,為安全生產巨觀管理、企業安全生產微觀管理和安全工程技術套用提供指導。
2.加強重點領域的技術研發。以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職業危害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加強重大事故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共性、關鍵性技術研發,提高對重大事故的控制能力、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監控能力、應急救援水平和事故分析處理能力,並為安全生產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3.發展安全生產職業技術教育。鼓勵和支持企業辦好技工學校,變招工為招生,大力實施安全工程師教育培養計畫,為高危行業培養更多專業技術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
(六)加強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
1.維護職工監督權益。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單位和個人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和各種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有效舉報予以獎勵。
2.拓寬社會監督渠道。有關部門和地方要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信箱,公布舉報電話,統一和規範安全生產舉報投訴“12350”特服電話,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3.發揮輿論監督作用。要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輿論反映的客觀問題要深查原因,切實整改。

規劃實施與考核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全投入,引導社會資源,做到責任有主體、投入有渠道、任務有保障,逐項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保障措施。
(二)規劃提出的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全員安全培訓等主要任務,是企業應盡的安全生產責任,主要依靠企業組織實施。
(三)規劃提出的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主要依靠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落實。
(四)規劃確定的監管監察執法、技術支撐、應急處置等能力建設任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運用公共資源全力完成。
(五)本規劃確定的“十二五”時期安全生產規劃指標,要納入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確保完成。
(六)做好安全生產規劃與經濟社會相關規劃的銜接協調,相互促進,共同推進規劃實施。
(七)加強部門合作,共同推進規劃實施。發展改革部門要制定有利於安全生產的產業、價格和投資政策,把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財稅部門要制定有利於安全生產的財稅政策。工業與信息化、安監、公安、交通運輸、建設、農業、煤監、質監等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加強和推進安全生產工作。
(八)定期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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