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震局機關服務中心

江西省地震局機關服務中心職責
1、負責後勤服務改革,建立和完善與防震減災相適應的後勤保障機制;
2、承擔局機關房產管理、維修、租賃、調配工作;
3、承擔局機關環境綠化與衛生、辦公科研樓保潔、開水供應、會議室管理工作;
4、承擔局機關水電、煤氣、液化氣、電話的管理工作;
5、承擔局機關計畫生育、辦公用品採購工作;
6、承擔局來賓車、船、機票的購買工作;
7、承擔安全保衛與消防工作;
8、承擔車輛管理,地震應急和日常公務用車調度及公文交換工作;
9、承擔省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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