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關於任命胡慧雲等7人為公證員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廳關於任命胡慧雲等7人為公證員的通知》是江西省司法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5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司法廳關於任命胡慧雲等7人為公證員的通知
  • 發文字號 :贛司行審字〔2019〕30號
  •  成文日期:2019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 :江西省司法廳
檔案發布
南昌市、九江市、贛州市、上饒市、景德鎮市司法局:
根據《法務部關於任命張馨艷等162 人為公證員的決定》(司發通〔2019〕57 號),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公證處胡慧雲、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公證處何長平、江西省九江市匡廬公證處盧津、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公證處肖四桂、江西省弋陽縣公證處李鳴、江西省樂平市公證處呂小芬、江西省樂平市公證處王希被任命為公證員。
江西省司法廳
2019年5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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