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防工程標準定額質量監督站是江西省人民政府防空辦公室直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防工程標準定額質量監督站
- 所在地區:江西省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防法律法規和建設部、國家人防辦的有關方針、政策及人防工程建設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省人防辦的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工作,擬定全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定額管理工作的實施細則。
二、依法承擔對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的單建掘開式、坑(地)道式人防工程和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實施質量監督,並按《人民防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監督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報送人防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負責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各設區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和定額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培訓、考核、資格年檢。總結交流質量監督和定額管理工作經驗。
四、承擔中、小型人防工程(含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檔案審查。
五、檢查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承擔人防工程建設任務的資質和工程參建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檢查人防工程專用產品和設備生產廠家的資質,對人防工程防護設備、通風設備、防水材料的定點生產廠實行質量監督管理。
六、組織編制人防建設工程費用定額、補充定額,並負責管理、發行和解釋工作。
七、監督檢查人防工程建設造價預(決)算、招標標底及中標價。
八、負責全省人防工程建設項目預(決)算中有關問題的解釋、仲裁及造價審計等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人防工程質量問題的爭端。
九、按省計委、省財政廳贛計收費字[2002]1111號文及有關規定標準收取工程質量監督費、工程構件質量監督費、工程定額測編費等。
十、承辦省人防辦和上級業務部門布置的其他工作。
獲得榮譽
2018年12月18日,獲得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南昌市第十七屆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