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學院學生聯合會工作章程及管理條例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聯合會工作章程及管理條例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聯合會,簡稱校學生會,成立於1988年,隸屬於江西工程學院校團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工程學院學生聯合會
  • 簡稱:江西工程學院校學生會
  • 主管機構:校團委
  • 指導老師:桂盈盈
  • 成立時間:1988年3月09日
檔案內容
第一編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簡介
第一章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性質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是中共江西工程學院委員會和學工處領導下的青年學生的民眾組織。在校黨委的領導、校團委的具體指導下,我校學生會本著“一切為了江工學子服務”的宗旨,本著有利於更好地為同學服務,更好地發揮學生專長的原則,努力把學生會建設成為廣大同學信賴的、富有生機和活力的學生民眾組織。
第二章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宗旨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的宗旨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學習、自我監督,為學校廣大師生服務。
第三章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宣誓詞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全員宣誓詞
我志願加入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學習、自我監督”的工作宗旨,貫徹“團結、高效、敬業、創新”的工作理念,樹立“言行在身,形象在外”的工作紀律,嚴格遵守學生會制度,心繫同學,服務同學。
我謹此宣誓:
“一切為了同學,為了一切同學,為了同學的一切”!
第二編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各部門工作條例
第一章主席團
第一條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的最高組織和管理機構,受共青團江西工程學院委員會指導,其成員通過公選、推薦、直選和應聘上崗的方式產生。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二條主席團實行主席負責制,主席全面主持學生會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學生會內部人員配置及任務分工;秘書長、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對主席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三條了解、掌握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路線和方針,結合社會熱點及時政問題,協助學校黨團組織開展學生工作。
第四條負責學生會宗旨的貫徹實施,創造性地計畫和開展學生會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負責學生會各項制度的制訂、充實和完善。
第六條負責學生會校內外良好形象的樹立和宣傳。
第七條每學期初制定學生會各部門相關工作計畫,每學期末進行學期工作總結。
第八條主持學生會所有大型活動的策劃、籌備與開展。
第九條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會所有幹部幹事進行相關知識及業務的培訓,並負責學生會後備人才庫的建立和運作。
第十條指導學生會所有部門及全體幹部的工作,並對各部門之間的運作予以積極協調,使其部門職能得以有效發揮。
第十一條每學期末負責組織江西工程學院優秀團總支學生會、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優秀部門和江西工程學院學生委員會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工作。
第十二條對學生會所有部門及全體成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對各部門及相關幹部幹事的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並依據相關條例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校團委匯報學生會工作。
第十四條每周一由主席主持召開主席團會議,商討部長例會
內容並於其後召開部長例會,就各部門相關工作進行安排。
第十五條負責召開江西工程學院學生委員會主席團會議,對各學院學生會的工作進行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秘 書 部
第一條秘書部是江西工程學院校團委下屬的職能部門之一,秘書部作為團委與學生、學生會之間溝通的橋樑,秉著“服務全校老師和同學”的宗旨,積極參加並組織各項活動,是學校的一股中堅力量。
第一節 機構設定
第二條秘書部實行秘書長負責制,秘書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開展工作,對秘書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三條負責團委重大活動的策劃書,安排活動地點、所需人員等關制度。
第四條負責團委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五條活動結束後,秘書處還要收集活動總結,總結不足之處並改正
第六條管理團委各種檔案、信函、報紙等,並對檔案、信函登記,存檔。
第七條協助主席團調配人手、傳達通知、撰寫有關檔案等。
第八條負責學生會所需物資的採購、保管和分配使用,並定期向主席團和校團委匯報。
第九條做好活動經費的預算、支出、收入登記。
第十條在領導、老師和同事、同學之間起到一個上傳下達的作用。
第三章辦公室
第一條辦公室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職能部門之一,主管文秘、內務、組織協調等工作,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辦公室稟承“立足現在、敢於突破、大膽創新”的宗旨,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辦公室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對主任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設專人負責學生會公章的管理。
第五條協助主席團建立和完善學生會相關制度。
第六條辦理和管理學生會工作證。
第七條協助主席團貫徹學生會的工作方針和政策,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第八條負責起草和傳送學生會的檔案、信函等文字資料;收集、整理和管理學生會的資料和檔案。
第九條負責管理學生會的財物資產,為學生會工作提供後勤支持。
第十條負責學生會所需物資的採購、保管和分配使用,並定期向主席團和校團委匯報。
第十一條管理學生會辦公場所,統一安排所有學生會辦公場所的使用和清潔工作。
第十二條負責學生會成員的選拔、組織和管理。
第十三條收集和發布校學生會及各學院學生分會工作的動態信息,
第十四條負責學生會網站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經主席團審核批准後可上傳學生會相關資料及各方面活動咨訊,並保證資料的及時更新。
第十五條辦公室主任負責召開各學院學生會會議,貫徹主席團對各學院學生分會的指導精神。
第十六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四章紀檢督察部
第一條紀檢督察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職能部門之一,主管學生會的監督考核工作,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紀檢督察部要具有“監督有力、溝通順暢”的執行力。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紀檢督察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負責對全校學生進行監督、檢查、使之規範自己的日常行為,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第五條負責對全校學生晚自習上課率進行統計,並每周五之前上報到主席團。
第六條引導各學院紀檢監察部相互配合,積極開展工作。
第七條在校級各種大型活動中維持活動現場的秩序。
第八條為我校各學生做好思想道德方面的宣傳,以提高我校學生的綜合素質。
第五章網 宣 部
第一條網宣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學校、學生會的宣傳和學生會媒體的管理,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網宣部以新媒體為媒介,不斷致力於塑造學生會之形象。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網宣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四條由副部長負責對相應部分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並定期向網宣部長匯報,作為年終評優依據。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五條了解、掌握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方針,協助黨團組織開展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宣傳,配合校黨委宣傳部的工作,促進學校的精神文明建設。
第六條在校園內協助學校做好團政相關政策的宣傳。
第七條加強對海報、展板、網路等的管理,規劃和管理各類學生宣傳陣地。
第八條建立並保持與校內外各種媒體的聯繫,力爭擴大學校及學生會在社會上的正面影響。
第九條負責學生會所有大型活動的宣傳工作及幕景製作。
第十條舉辦書畫比賽、徵文比賽等活動,豐富同學們的校園生活。
第十一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六章學術部
第一條學術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組織策劃各種學術與學習活動,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學術部以回響學校“科教興國、學術強校”的口號為己任,致力於提高廣大同學的學術創新水平,增強校園學術氛圍。
第三條學術部的口號是“愛我所學,學我所愛。”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四條學術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五條加強與校內外知名教師的聯繫,組織開展各類知識講座。
第六條組織策劃各種形式的學術知識類競賽。
第七條組織、合作、舉辦各種類型的演講賽、辯論賽。
第九條策劃、編輯、發行活躍校園學術氛圍的公開新聞報導。
第十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七章文體部
第一條文體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主管學生會文藝工作、體育工作,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文體部不懈地致力於生產歡笑和歌聲,體現江工學子活潑向上的精神風貌。
第三條文體部以“增強同學體質,豐富同學生活,增進同學友誼”為宗旨,促進學校素質教育工作的開展。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文體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配合學校黨委、團委開展文藝活動,組織策劃大型文藝匯演。
第五條負責全校有音樂特長或愛好同學信息的收集。
第六條負責培養學校有文藝才能的學生,為活躍校園文化氛圍儲備新鮮血液。
第七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八條掌握和回響黨和國家的體育工作方針和動向,配合各種全校大型賽事,在同學中開展各種形式新穎的活動。
第九條與學校體育組建立並保持聯繫,配合學校的體育工作,反映同學們的願望和要求,提高同學們的身體素質,促進我校體育工作的進步。
第十條策劃並組織各種樣式新穎的全校性體育賽事。
第十一條策劃並組織一年一度的江西工程學院的“迎新杯”
籃球賽。
第十二條幫助體育組組織一年一度的江西工程學院校運會。
第十三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八章生活部
第一條生活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學生會下屬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學生內務管理和服務等工作,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生活部以“用心品味,生活原本有滋有味”為口號,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生活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與學校後勤處建立和保持聯繫,了解學校膳食、宿舍等後勤工作的動態,配合學校的後勤工作,反映同學們的願望和要求,促進我校後勤工作的進步和同學生活條件的提高。
第五條規劃和實施有關同學生活的服務工作,為同學們提供便利,解決同學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六條對學校的宿舍、樓道、教室、食堂等公共區域進行衛生檢查和評比。
第七條設立飲食投訴信箱和飲食投訴服務台,及時收集同學們的意見,並反饋到學校有關部門。
第八條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食堂的管理,組織開展維護就餐秩序等活動。
第九條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宣揚並倡導同學們愛護環境,增強環保意識。
第十條組織開展有益同學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十一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九章外聯部
第一條外聯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設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主管外聯工作,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外聯部致力於樹立學生會的對外形象,為學生會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空間。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外聯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工作宗旨“內聯一身功,外聯一邊天”。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與社會各界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係。
第五條與其他高校學生會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係,互相交流經驗,以求共同進步。
第六條與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建立並保持良好關係,尋求各種學習、交流和合作機會。
第七條聯繫各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為學生會及學生會組織開展的各種大型活動提供贊助。
第八條負責學生會各部門對外接洽、聯繫工作,保證學生會各部門工作順利開展。
第九條聯繫並負責各類商家、企業在學校內品牌、業務的宣傳、推廣,藉以為學生會籌集資金。
第十條策劃並組織各種致力於樹立學生會外部形象,拓展廣大同學社會視野的全校性學生活動。
第十一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十章組織部
第一條組織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對各學院團支部團費收繳、團員證的註冊及團員檔案管理工作,受主席團的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組織部以“協助團委加強全院共青團思想建設”為宗旨,促進學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開展。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組織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熟悉掌握各分院團組織的基本情況,了解基層團組織的活動、組織生活情況;
第五條嚴格做好團員的發展工作,團員證的註冊和管理工作,做好團員登記、團費收繳、團員組織關係的轉接等工作;
第六條負責團校、學生幹部培訓的組織工作;
第七條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員發展對象,並協助做好具體考查工作;
第八條做好團組織、團員檔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組織的各種數據統計和材料收集;
第九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效地完成主席團交給的任務。
第十一章 權 益 部
第一條權益部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組織開展同學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文體活動,加強各民族之間的聯繫、溝通與交流,受主席團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二條 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應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應少數民族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維護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四條權益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對部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五條團結全校同學,開展有利於校園文明精神建設的活動,特別是能夠展現大學生青春風采和精神面貌的活動。
第六條 定期舉辦各種禮儀知識、身心健康、就業等方面的講座。
第七條 通過網路平台,為大學生提供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多元化信息及大學生網上論壇等活動。
第八條 幫助各二級學院進行指導工作,並檢查其工作情況。
第九條加強各民族之間的聯繫、溝通與交流,互相尊重、彼此交流、平等對待、相互理解、互相幫助、共建和諧校園。
第十條 積極協助校學生會各兄弟部門完成工作任務,維護校學生會的團結,提高校學生會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為校學生會更好的未來奉獻自己的力量。
第十二章 自律委員會辦公室
第一條自律委員會辦公室是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下屬的主要職能部門之一,主要負責倡導同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修養,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服務”,維護廣大同學的切身利益,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維護校園秩序,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的學生組織。受主席團領導,並對其負責。
第一節機構設定
第三條自律委員會辦公室實行會長負責制,會長全面主持工作,對主席團負責;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對會長負責。
第二節工作職能
第四條倡導同學“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修養,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服務”,維護廣大同學的切身利益,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維護校園秩序,推動校園精神文明建設。 
第三編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評優辦法 
第一章 校學生會優秀學生會幹部評選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調動和激勵學生會幹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幹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使我校學生會幹部切實地起好帶頭作用,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評選條件:
(一)參評的學生會幹部本學年綜合成績排名須在全年級(班)(以70人計)前20名以內。本學年內必修課和限選課考試平均成績須在60分以上。
(二)積極完成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對所承擔的社會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敢於同不良現象作鬥爭;積極協助、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嚴於律己,在各方面能起模範帶頭作用,在同學中有一定威信,工作成績顯著。
第三條該學年內,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會幹部不得參加優秀幹部的評選:
(一)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言行,造成了不良影響者;
(二)受到學生會內部或校、學院、年級通報批評以上(含通報批評)紀律處分者;
(三)以職務之便,假公濟私,弄虛作假,損壞學生幹部形象和學生會名譽者;
(四)無視紀律,部長例會或各部例會無故缺席一次以上(含一次)或遲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
(五)工作怠慢,嚴重失職者;
(六)一學年內有一科以上(含一科)成績不合格者。
第四條評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在校團委指導下,由主席團負責全面的評選工作。
(二)評選應採取自下而上的辦法,由各部在符合條件的幹部中進行投票選舉。名單報主席團審查後,將意見報校團委覆核審批。
(三)整個評選程式由紀檢監察部負責監督。
(四)評優名單初步確定後,應及時張榜公布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全體學生會成員都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校團委以反饋情況為依據,確定優秀學生會幹部最終名單。
第五條 名額分配:為各部人數的5%。若有突出貢獻者,可根據具體情況向主席團提出申請,二級組織為其人數的10%,獲得“優秀部門”稱號的部門可適當增加名額,但比例最多不超過本部人數的10%(二級組織不超過20%)。
第六條 評選範圍:為校學生會全體成員、二級組織成員及各學院學生分會成員。
第七條 評選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切實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參評人員必須有詳細的書面材料,由該部部長負責審查。如弄虛作假,即取消相關負責人的參評資格,並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條評選工作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五周內進行。
第二章 優秀部門評選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先進,表彰突出,在學生會各部之間營造積極向上的競爭氛圍,使學生會各項工作更好地開展,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 參評部門的要求
(一)工作認真負責,能夠在規定時間內高質量地完成校團委、主席團交代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工作主動積極,有創新意識,能夠在以往的工作基礎上有所突破,開拓新的工作局面;
(三)能夠積極主動地配合學生會其他部門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部門內部團結向上,凝聚力強,成員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
第三條 該學年內,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不得參加優秀部門評選
(一)部內成員受學生會通報批評(含通報批評)以上紀律處分累計二人次者;
(二)部內成員以職務之便,假公濟私,弄虛作假,損壞學生會名譽,造成不良影響者;
(三)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造成學生會各方面損失者;
(四)部內成員一學年內有一科(含一科)以上成績不合格達三人次者;
(五)一學年內在各種材料匯總工作中,遲交累計達四次(含四次),拒交一次者。
第四條 評選程式
(一)各部門填寫《各部工作考核表》,上交紀檢監察部;
(二)由紀檢監察部進行核實,並匯總填寫一學年來各部門有相關記錄的各項工作情況;
(三)主席團進行討論評議;
(四)主席團呈交校團委審核批准。
第五條 評選範圍:限於學生會十個部。
第六條評選工作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五周內進行,且必須先於優秀學生會幹部評選工作結束。
第三章 學生會優秀學生分會評選辦法
第一條為了表揚先進,砥礪落後,促進各院學生分會更好地開展工作,努力推動我校學生會工作邁上新台階,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評選條件:
(一)班子建設好。有一個能遵守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守校學生會的規章制度,能積極地完成校學生會下達的工作任務,組織同學們開展學習、科技、社會實踐、志願服務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受到廣大青年學生擁護的領導班子。
(二)學生幹部隊伍建設好,幹部之間團結協作,以身作則,聯繫民眾。
(三)制度建設好。有一套相對完善、行之有效的組織制度,能有效加強各系(院)黨政與廣大同學之間的聯繫。
(四)主題特色活動好。有圍繞黨團中心工作的符合廣大青年學生特點的活動。
(五)凡未能按期完成校學生會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者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三條評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在校團委指導下,由校學生會主席團負責全面的評選工作。
(二)各院學生分會必須上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要求詳實、準確、圖文並茂、突出特色,字數在1500字左右。
(三)由校學生會主席團對各(院)學生分會的申報材料進行審議,將結果報由校團委審批。
(四)整個評選程式由校學生會紀檢監察部負責監督。
第四條評選工作必須嚴肅、認真,切實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五條各院學生分會應按照校學生會的通知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過期作棄權處理。
各院學生分會應作好關於評選的宣傳工作,以評選為契機促進學生會的自身建設。
評選工作在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最後五周內進行。 
第四編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幹學生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和完善對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幹部的管理,建立健全合理的幹部任用體制,充分調動學生幹部積極履行幹部義務並保障其合法權利。依據《江西工程學院學生會章程》和《江西工程學學生會內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會幹部包括主席團、各部部長、副部長均應通過校團委組織的公開竟聘,擇優錄取。
第三條新任職的學生會幹部考察期為一個月。考察期屆滿後,凡考察合格者,經校團委批准後方可正式任職。其任職決定由校團委以檔案的方式對外公布。考察不合格者一律勸退。
第四條各部部長、副部長的考察由主席團負責。主席團考察由校團委負責。
第五條凡通過考察期者為校學生會的正式幹部。基本任職期為一年。
第六條任職期結束後,由校團委授予《校學生會學生幹部資歷認證書》,正式承認其作為校學生會幹部的個人資歷。《認證書》發放首先必須經過業績評估,合格者方可授予。其中部長、副部長的評估由主席團負責,主席團的評估由校團委負責。在任職期間被開除,撤職的幹部一律不予授予。
第七條在任期期間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者,必須經校團委批准後方可辭職。未經批准就擅離職守,一律以撤職處理並以檔案的方式對外公布。並取消該學期的學生幹部工作加分資格。
第八條學生會幹部在任職期間應本著“求索完善自我,一切為了江工學子服務”的學生會宗旨,積極履行其幹部義務。
第九條在職期間不認真履行職責,經查證屬實,勸說無效者,可由校團委給予其警告、記過、撤職、開除的處分。並以檔案的方式對外公布。
第十條學生會幹部任職期間所享有的基本權利。
1、享有每學期工作加分的資格。
2、享有被評選為“校學生會優秀學生會幹部”的資格。
3、享有被推薦進入黨校學習的資格。
4、享有被評選為“校優秀團員”的資格。
5、其他一切學生會幹部應當享有的合法權利。
第十一條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於江西工程學院學生委員會。
江西工程學院學生委員會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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