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金融支農五項工程進一步提高金融支農服務水平的意見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金融支農五項工程進一步提高金融支農服務水平的意見》是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2009年8月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金融支農五項工程進一步提高金融支農服務水平的意見
  • 頒發單位: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 頒發時間:2009-8-3
  • 類型:金融保險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金融支農五項工程進一步提高金融支農服務水平的意見
金融保險
淮政發〔2009〕121號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2009-8-3

法規內容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擴內需、保增長、促發展”決策部署,進一步夯實農業在我市經濟發展中的基礎地位,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實施金融支農“五項工程”,進一步提高金融支農服務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信貸投向引導工程,促進涉農貸款持續較快增長
1.明確金融支農的責任和目標。各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當前加強金融支農工作對於擴內需、保增長、促發展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三農”發展的新特點、新變化、新趨勢,科學合理布局機構、網點,不斷創新服務產品、工具,著力完善服務體制、機制,確保全市涉農貸款逐年遞增,增幅高於各項貸款平均水平,全面提升金融服務“三農”水平。
2.加強支農政策的研究和傳導。市人民銀行要高度關注、認真研究國家出台的各項金融支農方針、政策,準確解讀、及時傳導政策意圖,並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會同農業等相關部門,制定切合淮安實際的金融支農指導意見,重點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堅持服務“三農”方向不動搖,不斷加大涉農貸款投放力度。
3.搭建銀行與涉農企業的合作平台。市人民銀行要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涉農經濟部門的信息對接,搭建銀行與各涉農經濟主體之間的溝通合作機制,通過舉辦多種形式的融資對接活動,使銀農合作成為“三農”信貸投入快速增長的主平台。市人民銀行要會同相關部門,每年舉辦專題對接活動1次以上。
4.建立和完善信貸導向效果監測評估機制。市人民銀行、淮安銀監分局要進一步規範涉農貸款統計,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實行單獨統計、單獨考核,並按季監測通報。市人民銀行要牽頭建立市、縣全覆蓋的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制度,督促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提高涉農貸款比重;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有區別存款準備金率等政策工具,支持和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主要投放當地,新增貸款中涉農占比達到70%以上。
二、實施信貸服務創新工程,提高金融支農工作效率
1.穩步實施“陽光信貸”工程。淮安銀監分局要積極引導各涉農金融機構建立涉農貸款辦理流程“公告牌”制度,在營業大廳集中公告涉農貸款的準入條件、審批程式、辦結時間等,並通過當地報紙、廣播、電視和政府網站等多種渠道,公布涉農貸款的調查、授信、定價、操作流程和公開承諾等事項,提高涉農貸款的辦理效率。
2.不斷推進信貸產品創新。市人民銀行、淮安銀監分局要積極會同相關方面,加強對“三農”信貸產品的調查研究,認真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改進的思路和辦法,不斷推出適合當前“三農”信貸需求的信貸產品。要定期開展“三農”信貸產品交流推介活動,並及時評估完善、總結推廣,推動“三農”信貸產品健康發展。每年開展涉農信貸產品推介活動1次以上。
3.著力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市政府金融辦、市人民銀行和淮安銀監分局要通力協作,積極爭取政策,努力創造條件,大力推進村鎮銀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農民資金互助社試點工作,鼓勵在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內開展農民資金互助社試點,推動新型(微型)農村金融組織發展。進一步提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服務“三農”的層次,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要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加快銀行類機構組建步伐,逐步把農村信用社全部轉變為規範的銀行類機構;農業銀行要在深化改革中發揮支持縣域經濟和“三農”發展的積極作用,做好惠農卡發放和農戶小額貸款授信工作;農業發展銀行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業開發、農村基礎設施、農林牧副漁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支持,全力促進糧食增產、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郵政儲蓄銀行要發揮分支機構多、網點深入鄉鎮的優勢,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加快業務轉型,使縣(市)和鄉鎮營業機構由吸儲為主向吸儲和放貸並重轉變。同時,制定優惠政策,吸引蘇南農商行來淮設立機構、開辦業務。
4.推動涉農貸款利率更趨合理化。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清涉農信貸市場競爭形勢,不斷增強利率市場化意識,在收益覆蓋風險的前提下,充分兼顧涉農經濟主體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涉農貸款利率,對基礎農業貸款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要努力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改變一成不變的簡單上浮利率定價方式,提高利率科學定價水平,努力讓利於農、取信於農,建立和強化在涉農信貸市場中的優勢地位,為“三農”發展提供可持續的金融支持。
三、實施融資擔保難化解工程,提升涉農經濟主體融資能力
1.加強涉農信用擔保公司建設。採取上級財政支持、各縣(區)財政主要參與的方式,除清河區之外,每個縣(區)組建一家“農”字頭信用擔保公司,切實加強“三農”融資擔保力度,並大力鼓勵農業龍頭企業、農業行業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參股或自行組建擔保公司。鼓勵現有擔保公司加強涉農貸款擔保,對涉農貸款擔保比例較高的給予獎勵。市、縣(區)財政部門要積極牽頭研究制定具體辦法。
2.鼓勵金融機構擴大可擔保載體範圍。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機構要主動會同相關方面,積極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住房及宅基地抵質押試點,探索林地和水面承包經營權、合作組織股權、農業機械、高效農業設施以及存貨、商標等各類權利、動產、無形資產抵質押,繼續推進農戶聯保、互保,努力擴大可擔保載體的範圍,同時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合作,放大貸款擔保倍數至5到10倍。
3.強化信用擔保新模式的示範推廣。積極借鑑推廣山東等地“信用商會”等模式,深入總結我市部分縣(區)興起的行業協會、企業互保等發展模式,大力推廣聯合信用擔保方式,克服個體信用擔保能力的不足,提高涉農經濟主體的現有擔保能力。各地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協力推動,努力使本地區聯合信用體建設工作取得明顯進展。
四、實施優惠政策激勵工程,調動金融機構支農積極性
1.開展金融支農優惠政策梳理彙編工作。去年以來,國家和省及相關部門在新設農村金融組織和金融機構、農村信貸擔保機構設立和擔保公司進入涉農擔保業務、農貸風險補償、農貸業務創新以及涉農貸款重組、減免和呆賬核銷、稅收優惠、增加對蘇北投入等多個方面,先後出台了多方面的階段性扶持政策。市、縣(區)財政部門要牽頭會同相關方面,加強對相關政策的梳理,連同我市出台的相關政策一起編印成冊,發至各金融機構以及各類金融組織、擔保公司等,便利各方面充分理解相關政策,更好地搶抓政策機遇。
2.推動支農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各金融機構和相關方面要抓住當前難得機遇,用好用足各項支持政策,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市、縣(區)財政及相關部門要認真加強對相關政策的研究,促進各項政策及時落實到金融機構,同時積極完善配套措施,在地方財力許可的情況下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辦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支農信貸投入。
3.加大“三農”信貸投入考核激勵力度。市、縣(區)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信貸投入考核獎勵機制,突出加大對“三農”貸款的單項考核獎勵力度,調動金融支農積極性。市、縣(區)金融辦會同各級財政部門、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每年對金融機構在信貸支農領域的信貸投入進行統計和綜合考評,對涉農信貸投入總量較大、增幅較快的金融機構予以獎勵。
五、實施金融生態最佳化工程,改善縣域及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1.推進金融生態縣建設。按照《江蘇省金融生態縣建設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07)100號)要求,加大信用鄉鎮創建力度,全面推進金融生態縣建設工作。2009年各縣(區)信用鄉鎮覆蓋面達60%以上,並逐年提高到80%以上;力爭每年創建金融生態達標縣(區)1—2家,到2010年力爭創建金融生態示範縣(區)1家。縣(區)政府要重視金融工作,維護銀行債權,打擊企業和個人逃廢債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幫助銀行處置不良資產。市金融辦及市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研究金融生態縣建設的激勵機制,將信用鄉鎮創建及金融生態縣創建工作列入市對縣(區)目標考核管理指標體系,加大督促推動力度,著力營造縣域金融生態良好環境,為金融機構加大縣域及農村信貸投入提供保障。
2.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推動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加快農村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的信息採集與信用評價機制,提高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在農村地區的服務水平,為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入提供基礎信息參考。
3.推進農村地區支付結算“快通工程”建設。提高農村金融機構支付系統接入率,2009年末基本實現atm機、pos機、轉賬電話對所有鄉鎮全覆蓋,電子銀行覆蓋面明顯擴大,農村地區支付結算效率明顯提高,農村企業、個人和各類經濟主體資金加速周轉,進一步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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