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辦法(試行)

2022年7月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辦法(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統計局等部門江蘇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
(蘇政辦發〔2022〕52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統計局、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江蘇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辦法(試行)》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7月5日

內容全文

為客觀全面反映全省數字經濟發展情況,推動各地搶抓數字時代發展機遇,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提升江蘇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指導意見》(蘇發〔2022〕7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把數字經濟作為江蘇轉型發展的關鍵增量,科學開展綜合評價工作,全面反映各地發展成效,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完善數字經濟發展生態,著力打造全國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新高地,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增添強勁動能。
二、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一)基本原則。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堅持全面性和重點性相結合,堅持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結合,堅持系統性和導向性相結合,緊密結合江蘇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要求,兼顧指標數據的可獲取性,重點選取代表性較強的指標,科學反映全省數字經濟發展情況,引導各地樹立科學發展觀,加快提高數字經濟發展水平。
(二)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框架。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包括五大類別28個數量指標以及1個滿意度指標,共29個指標。其中,五大類別分別為數字基礎能力建設、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數字治理、數字生態體系建設。
三、評價方法
綜合評價以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主要採用目標進度法和綜合指數法,評價對象為全省13個設區市。
(一)全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
採用目標進度法評價全省數字經濟發展情況。根據省“十四五”發展規劃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檔案確定的目標任務,用於觀測各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
1.以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本年度發展目標為依據,綜合評價數字經濟發展相關指標是否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2.對未設定年度發展目標的評價指標,按照省“十四五”規劃目標的序時進度值進行比較評價。
(二)設區市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
採用綜合指數法評價設區市數字經濟發展情況。首先,根據各指標的當年實際完成情況計算水平指數,反映各設區市有關工作的現狀;然後,根據各指標比上年的增減情況計算發展指數,反映各設區市當年有關工作的推進成效。
1.水平指數。
各指標水平指數(正指標)=(實際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20+80。
各指標水平指數(逆指標)=(最大值-實際值)/(最大值-最小值)×20+80。
大類水平指數=∑(各指標水平指數)/每大類指標數。
總水平指數=∑(各大類水平指數)/大類數。
2.發展指數。先計算各指標增長速度,再按照上述方法計算各指標發展指數、大類發展指數、總發展指數。
3.綜合指數。綜合指數=水平指數×50%+發展指數×50%。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統計局等部門牽頭建立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對全省及各設區市開展綜合評價。省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有序實施評價。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每年1次,5月底前省有關部門認定並報送上年度綜合評價指標數據,6月底前形成綜合評價報告。
(三)評價結果發布。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後,在一定範圍內發布全省及設區市數字經濟綜合評價報告,全面反映我省數字經濟發展成效。
附屬檔案:1.全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2.指標解釋
附屬檔案1
江蘇省數字經濟發展綜合評價辦法(試行)
52-表1.png
附屬檔案2
指 標 解 釋
1.千兆寬頻用戶數(萬戶)。下行速率大於或等於1000Mbit/s的寬頻接入戶數。(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2.5G用戶普及率(%)。5G用戶占常住人口的比例。(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3.物聯網連線數(億個)。激活使用的物聯網卡數量。(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4.5G基站數(萬座)。5G移動通信網路使用的通信基站數量。(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5.10G PON連線埠數(萬個)。支持光纖鏈路傳輸速率達到 10Gbps 的無源光網路(Passive Optical Network)的接入連線埠數。(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6.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中的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當地GDP比重。(數據來源部門:省統計局)
7.信息通信業電信業務收入(億元)。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經營的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所取得的資費收入,以及電信企業之間網間互聯電信業務的結算收入。(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8.信息通信業電信業務總量(億元)。以貨幣形式表示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社會提供的各類電信服務的總數量。包括固定通話業務總量、寬頻接入業務總量、專線接入業務總量、IPTV 業務總量、移動通話業務總量、移動網際網路業務總量、移動簡訊業務總量、物聯網業務總量、網際網路數據中心業務總量、其他業務總量。(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9.電子信息製造業業務收入(億元)。根據《國家統計局關於批准執行通信行業等三項統計調查制度的函》(國統制〔2018〕134號)要求,依據《電子信息製造業統計調查制度》開展統計的業務收入(具體見電子信息製造業行業分類目錄)。(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0.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規模(億元)。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國家統計局批准的《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開展統計的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業務收入。(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1.新建省級數字農業基地(個)。由省農業農村廳確定的省級數字農業農村基地數量。(數據來源部門:省農業農村廳)
12.省級數字商務企業數(個)。通過省級以上認定的,以數據驅動為核心,以平台為支撐,以產業融合為主線的網路化、智慧型化、高效化模式的數字商務企業累計數。(數據來源部門:省商務廳)
13.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建設數(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評選的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工廠建設數量。(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4.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車間數(個)。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評選認定的省級智慧型製造示範車間數量。(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5.兩化融合發展水平(0-100之間的數值)。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依據《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評估規範》(GB/T 23020-2013),基於省內各地所轄企業的基礎建設、單項套用、綜合集成、協同與創新、競爭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六個方面構建三級指標體系,對定期開展信息技術融合套用現狀成效量化評價的數據加權匯總測算形成的數值。(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6.省重點工業網際網路標桿工廠和平台數(個)。滿足江蘇省工業網際網路標桿工廠和平台建設指南與示範內容,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評選認定的省級工業網際網路標桿工廠和平台數。(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7.新增星級上雲企業數(個)。滿足《江蘇省星級上雲企業評定工作指南》,新通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評選認定的星級上雲企業數。(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8.公共數據按需共享率(%)。已實現歸集和按需共享的公共數據項數量,占公共數據共享需求清單中數據項總數的比例。(數據來源部門:省政務辦)
19.江蘇政務服務移動端標準套用接入率(%)。省政務辦每年發布或更新標準套用清單,各相關省級部門、設區市按照清單將套用對接至江蘇政務服務移動端。標準套用接入率=(按標準套用清單已接入的套用數量/標準套用清單要求接入的套用總量)×100%。(數據來源部門:省政務辦)
20.應開放公共數據開放率(%)。公共數據開放平台開放的公共數據項數量,占應開放公共數據項總數的比例。(數據來源部門:省政務辦)
21.“公共文化雲”城鄉覆蓋率(%)。利用“公共文化雲”開展公共數字文化服務的鄉鎮(街道)占轄區所有鄉鎮(街道)總數的比重。(數據來源部門:省文化和旅遊廳)
22.省級數字鄉村示範數(個)。省級數字鄉村試點縣(市、區)數量、省級數字鄉村綜合、特色示範點數量之和。(數據來源部門:省委網信辦)
23.數字經濟產業有效發明專利占比(%)。數字經濟產業有效發明專利量占同區域有效發明專利總量的比重。數字經濟產業有效發明專利占比(%)=數字經濟產業有效發明專利量/有效發明專利總量×100%。(數據來源部門:省知識產權局)
24.數字安全防護指數(%)。主要根據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技術防護能力、安全管理能力以及重大安全事件發生情況等綜合計算。具體測算方法參考《2021年江蘇省網路安全防護能力指數報告》。(數據來源部門:省委網信辦)
25.IPv6活躍用戶數(億)。指通過網際網路套用統計得出的,江蘇省具備IPv6網路接入環境,已經獲得IPv6地址,且在30天內有使用IPv6協定訪問網站或移動網際網路套用(APP)的網際網路用戶數量,是多個網際網路套用統計結果的平均值,直接反映我省整體IPv6網民規模。(數據來源部門:省委網信辦)
26.備案網站數(萬個)。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ICP/IP位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統計備案網站數據。(數據來源部門:省通信管理局)
27.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項目數(個)。江蘇省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通過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管理系統申請備案並通過審核的項目數量,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定期發布。(數據來源部門:省委網信辦)
28.DCMM貫標企業數(個)。通過評估機構對其貫標工作進行評估,取得DCMM等級證書的企業數,或通過自評估系統開展自評估的企業數。(數據來源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9.數字經濟發展成效滿意度。由省統計局具體組織實施調查。(數據來源部門: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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