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簡介
圖書館自1953年創建以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為江蘇省委黨校教學科研提供了大量的文獻資源,發揮了重要作用。
1953年江蘇省委黨校創建之初,接收了蘇南蘇北兩黨校的圖書資料和原華東革大接收的國民黨中央政大的圖書館館藏總數約7萬冊。1956年江蘇省委黨校改稱為中共江蘇省委中級黨校。黨校的圖書資料工作有所發展,出現了第一個黃金時代,館藏約為10萬冊。1960年江蘇省行政幹部學校合併到江蘇省委中級黨校,圖書資料亦隨之合併過來。到六十年代中期,圖書已有二十萬冊左右。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圖書資料大部分被封存,線裝書和外文書均移送給
南京圖書館,文獻資料大量散失以致毀滅。1971年底,恢復江蘇省委黨校,當時收集了劫後殘留的部分圖書和合訂期刊,經過整理重編,先後投入使用的圖書不足五萬冊。改革開放以後,文獻採集數量每年大幅增長並形成自己的特色,1991年建立“教研文庫”,1996年成立“省情資料中心”。除了傳統載體類型,從1997年開樂求榆始採集數字資源,到2008年,圖書館網上可
供讀者使用的中外資料庫40多個,有數千萬條數據,涵蓋國內知名
社會科學資料庫,基本滿足讀者需求。
圖企轎書館大樓於1986年啟用,圖書館設立了各種專業閱覽室和書庫,借閱功能完善。1998年圖書館網路工程啟動以後,學校先後投入上百萬元資金,用於現代化設施建設,建成圖書館區域網路,圖書館現有數台伺服器,百餘台計算機,建有電子閱覽室,現代化設施比較齊全。迄今面積10,000平方米的新校區圖書館正在改建中,建成之後將更進一步改善文獻典藏和圖書館服務環境,增強現代化功能。
1979年,圖書館只有一套著錄簡單的分類公務目錄。1985年開始制定分類條例,規範分類,並按普通中文圖書統一著錄條例編目。1986年完成全套共6種館藏目錄,建成手工操作時期完整的目錄體系。1990年採用國家著錄標準,1991年採用自編系統進行計算機著錄,使分類編目工作初步實現標準化、規範化。1998年11月採用“丹誠”圖書館集成系統進行計算機著錄,完全實行標準MARC格式編目。1999年6月完成
回溯建庫工作,館藏文獻全部實現計算機檢索。2005年採用“匯文”管理系統,進一步提高管理軟體的效能。
面對網路的發展和浩如煙海的數字信息,圖書館充分利用圖書館網站提供數字信息服務。1999年圖書館詢頁漏建立了自己的網站,以後根據讀者需求定期進行改版。館員們積極學習網路檢索技術,通過各種檢索手段提供網上即時服務;在網頁中提供互動欄目,與讀者進行實時互動交流,線上提供信息服務,讓讀者足不出戶就能諮詢相關問題,並得到及時解答;建立學科聯繫人制度,讓館員為教研人員進行對口服務;定期培訓讀者,指導讀者利用網路查找資料,在借書處、閱覽室各服務視窗處為讀者提供圖書館大型資料庫的檢索服務指南,設立檢索諮詢服務台。在購置大批資料庫的基礎上,不斷開發數字資源、二次整合加工網路信息,深化簽請寒服務,設立《江蘇研究》專題欄目,辦有《省情與文薈》、《領導信息參考》等電子期刊;建立社會科學各類學科導航,建設數種館藏特色資料庫。
在推行圖書館正規化、標準化、規範化、自動化、網路化、數位化、信息化進程中,為了完成從傳婆祖歡婆統館員到信息專家的轉變,圖書館不斷引進和培養人才。目前,職工中98%具有大專以上學歷,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3名碩士研究生。專業技術職稱中有研究館員1名,副研究館員8名,館員9名。圖書館一方面在人事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不失時機地引進圖書館信息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充分調動現有人才的潛力和積極性,立足於現有人才培養,實行在崗培訓。根據各時期不同工作重點,先後對現代化管理、數位化建設、網路信息服務等新課題,多次開辦相關培訓,對圖書館整體工作上新台階提供了知識和技術的支撐。大家還利用業餘時間從事學術研究,參與國家、省級、校級課題並取得豐碩成果。到目擔檔櫻前為止,總共發表論文、出版著作和參加科研課題、工程項目共有數百種,獲得各種獎項。
該校圖書
館伴隨著我省黨校教育事業的發展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今天,在網路化、數位化發展新時期,我們要繼承傳統,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努力做出更大貢獻。
機構組織
館長室 tel:5902
館長:陳曉麗;副館長:
丁小文、仲明。館長室位於圖書館三樓。館長的主要職責是帶領全體職工根據黨校的性質任務,採集各種類型的文獻資料,進行科學整序和管理,形成具有本館特色的館藏結構,為該校駝槓跨拜的教學科研和領導決策提供文獻保障;開展流通閱覽、圖書宣傳、文獻檢索、讀者輔導、諮詢服務、文獻複製等讀者服務工作;進行文獻資料用戶教育,培養讀者利用文獻資源的技能;採用現代技術,建設、整合、開發文獻資源,開展信息服務;開展館際業務交流與協作,實現多層次的資源共享;對市、縣黨校圖書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組織協作等。
資源建設部 tel:5906,5911
主任:王曉寧;副主任:常璐。資源建設部位於圖書館三樓,負責文獻資源的採訪、分類、編目及典藏等各項工作。採訪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校教學和科研的需要制定藏書規劃、調整藏書結構,採集各種載體和語種的文獻資料;編目的主要任務是:加工文獻,組織藏書,揭示館藏信息,以便讀者使用。
參考諮詢部 tel:5913
主任:戚曉熔。參考諮詢部位於圖書館一樓,主要為廣大讀者提供電子信息的閱覽、諮詢、定題與檢索服務,同時管理電子閱覽室,承擔用戶的信息培訓與教育。電子閱覽室位於圖書館一樓。
讀者工作部:tel:5912,5903,5904
主任:顧麗紅;副主任:葉暉。讀者工作部為讀者提供中、外文書刊的借閱服務。圖書館建築結構為
錯層式,其中四層樓主建築,六層樓書庫輔建築用於辦公、閱覽及分藏圖書館各類文獻資源。圖書館對讀者實行開架服務。讀者工作部包括(1)借書處 tel:5904,設在圖書館二樓南面。一、二、三層書庫和一樓、二樓部分主建築區域藏中文普通圖書;(2)工具書閱覽室 tel:5904,設在圖書館二樓北面。(3)現期報刊閱覽室tel:5903,設在圖書館三樓南面。(4)過期報刊閱覽室tel:5903,設在圖書館三樓北面,四、五層樓書庫和三樓、四樓部分主建築區域藏中文報刊;根據南京地區省報協藏協定,我館收藏的西北片報紙藏於圖書館四樓。(5)外文書刊、港台報刊閱覽室tel:5903,設在圖書館三樓;(6)古籍閱覽室tel:5904,設在圖書館四樓。
資料編研部:tel:5907,5908
主任:趙霞;副主任:盧宏。資料編研部位於圖書館四樓,主要職能有:編輯
二次文獻電子刊物《省情與文薈》、《領導信息參考》,有重點地編寫有關省情和當前重點研究討論的學科熱點問題資料和專題資料庫。位於圖書館四樓。
技術保障部 tel:5610
主任:劉景昌。技術保障部位於圖書館一樓,主要職能是對圖書館現代化建設提出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及具體實施方案;負責對全館現代化軟硬體設施進行統一採集、管理和維護;對圖書館管理套用系統進行維護、升級,並根據圖書館業務工作的需要,積極開發其實用功能;對全館進行有關崗位的計算機操作培訓和日常輔導;負責圖書館網頁的製作與更新。
綜合業務部 tel:5909
主任:高勇。綜合業務部位於圖書館三樓,主要職責是協助館長做好圖書館的各項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對內工作的協調,履行各個職能部門的後勤保障等。
館藏分布
樓 層
機 構 分 布
館 藏 分 布
服務方式
二 樓 借書處、工具書閱覽室 版本圖書、近年新書、文學類圖書、工具書 出借、閱覽、檢索
三 樓 黨支部、館長室、資源建設部、讀者工作部、綜合業務部、報刊閱覽室、江蘇省黨校文獻情報學會 現期報刊、港台現期報刊、外文書刊、該校教研成果、近兩年人大報刊複印資料 閱覽、檢索
四 樓 資料編研部暨省情資料中心 省情報刊、人大複印過刊 、港台過期報刊、西北地區省報 出借、閱覽、檢索
書庫一樓 馬列、哲學、文化教育、語言文字、文學、藝術、自然科學類圖書 出借
書庫二樓 社會科學總論、政治法律、軍事、經濟類圖書 出借
書庫三樓 歷史地理、綜合類圖書 出借
書庫四樓 中文普通
過期期刊古籍線裝圖書 出借 閱覽
書庫五樓 中文普通過期期刊 出借、閱覽
書庫六樓 中文普通過期報紙 閱覽
開放時間
部 門
地 點
上 午
下 午
晚 間
備 注
電子閱覽室
一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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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中文普通圖書借書處
二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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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工具書閱覽室
二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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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中文報刊閱覽室
三樓
8:00-11:20
14:00-17:20
18:30-21:00
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外文\港台\省情文獻閱覽室
三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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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中文過刊閱覽室
三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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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辦證須知
新調進的教職工憑該校工作證,到圖書館借書處辦理借書證。
學員報到後由圖書館集中發放借書證,借書時交納一定的押金。
非該校正式職工,憑有關身份的證明檔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方可辦理借書證,借書時需交納押金。
享受校以上津貼或有省、部級以上課題的教學科研骨幹因教學科研需要可向圖書館申請擴大借書許可權。
借書證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立即到流通部掛失,補領新證,如發生冒用及其他意外,由原領證本人負責。
教職工調離該校,學員畢業或因其它原因中途輟學時應還清所借圖書,並註銷借書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借書時間為每周 1、3、4、5全天,周2上午。
出借圖書的數量和期限:教研人員、碩士研究生 40冊;行政人員20冊;學員(主班次、研究生班、函授)、校外讀者3冊。借期為90天,可續借一次。
為維護廣大讀者的利益,讀者應遵守圖書館有關規定,愛護圖書,及時清還。對違章者實行罰款:
1、對借書刊逾期者實行罰款,每冊書刊每超過一天罰款5分錢。
2、遺失圖書根據出版年代和其價值按原書價的3至20倍罰款。
借閱規則
一、 借書證的發放和使用
(一) 讀者借書刊必須持有本館發放的借書證。
(二) 新調進的教職工憑該校工作證,到圖書館借書處辦理借書證。
(三) 學員報到後由圖書館集中發放借書證,借書時交納一定的押金。
(四)非該校正式職工,憑有關身份的證明檔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方可辦理借書證,借書時需交納押金。
(五)享受校以上津貼或有省、部級以上課題的教學科研骨幹因教學科研需要可向圖書館申請辦理臨時專用借書證。
(六)借書證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立即到流通部掛失,補領新證,如發生冒用及其他意外,概由原領證本人負責。
(七)教職工調離該校,學員畢業或因其它原因中途輟學時應還清所借圖書,並註銷借書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二、可借書刊範圍
圖書總庫圖書和過期報刊可以出借。
三、 借書刊方法
(一)借書時間:每周1、3、4、5全天,周2上午。
(二) 讀者憑藉書證和工作證(學員證)方可借書刊。讀者通過電腦檢索或入庫查找找到所需書刊後,由工作人員將數據輸入電腦即可。
(三) 本館書刊可以預約。
四、 出借書刊的數量和期限
(一)借書刊數量
1、圖書冊數
(2)行政人員二十冊。
(3)學員三冊。
(4)校外讀者三冊。
2、期刊冊數
(1)過刊三冊
(二)借書刊期限
1、圖書借期為90天,可續借一次。
2、過刊借期為15天,可續借一次。
五、對違章者的處罰辦法
(一)對借書刊逾期者實行罰款,每冊書刊每超過一天罰款5分錢。
(二)遺失圖書應購買相同版本的賠償,否則按下列辦法罰款:
1、普通中文圖書根據出版年代按原書價的3至5倍罰款。
(1)1980年以前出版的圖書罰款5倍。
(2)1981年至1990年出版的圖書罰款4倍。
(3)1991年以後出版的圖書罰款3倍。
2、特殊文獻按原書價的5至20倍罰款。
(1)孤本圖書罰款10倍。
(2)重要文獻罰款10倍。
(3)線裝書罰款20倍。
(4)外文原版書罰款5倍。
3、多卷書或連續出版物,如遺失其中一本按整套價格加倍賠償。餘下各卷不給賠償人。
(三)凡損壞圖書,按不同程度分別處理。
1、 凡圖書損壞程度較輕,不影響內容完整者,按定價的百分之五賠償;損壞圖書封面底,破壞裝訂者,賠償裝訂費1元。
2、 破壞程度較重,影響圖書內容完整者,應賠償原書,不能賠償原書者,按以上的罰款條例執行。
3、 賠償後,如找到相同版本的、完好的圖書,可退還賠書款。
(四) 損壞及遺失報刊賠償辦法
1、 期刊如有撕毀、污損、塗劃等,要求賠償原版本報刊,或按原書價的3倍罰款,被損壞報刊仍歸圖書館所有。
2、 遺失期刊按下列辦法罰款:
(1) 讀者遺失現刊,按原刊的全年整套價格的3倍予以罰款。
(2) 讀者遺失裝訂成冊的過刊,按原刊的全年整套價格的5倍予以罰款。
(3) 遺失之刊物,如無價格,由本館根據版本、頁數等酌定價格賠償。
3、讀者罰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該套期刊的其餘各冊。
4、 讀者在本年度期刊未裝訂前尋得所遺失期刊的相同版本,本館可退還其罰款。
普通書刊閱覽規則
一、閱覽室包括普通圖書閱覽室、工具書閱覽室、現期報刊閱覽室、過期報刊閱覽室、外文港台報刊閱覽室、省情資料閱覽室。
二、讀者憑工作證、學員證或借書證可入室閱覽。
三、閱覽室開放時間為每星期一、三、四、五全天,星期二上午,現期報刊閱覽室增加星期日、一、二、三、四晚上開放時間。
四、讀者入庫不得攜帶書包和非本室書刊。
五、閱覽室實行開架閱覽。為保證讀者閱讀需要及書刊裝訂收藏的連續性、完整性,閱覽陳列書刊一律不出借,不得將刊物帶出室外,如需複印應予說明。
六、愛護室內公共設施,愛護書刊,不得污損撕壞,如有損壞、遺失,參照本部過期報刊遺失規定罰款。閱畢請放回原處。
七、室內須保持安靜、整潔,嚴禁在室內喧譁、吸菸、隨地吐痰、亂丟瓜皮果
電子閱覽室閱覽規則
一、憑電子閱覽室閱覽證可以上機。
二、讀者應服從電子閱覽室管理人員的安排。保持室內整潔,嚴禁吸菸喧譁,注意操作安全,愛護公共財產。
三、在電子閱覽室閱覽、檢索、上網按《電子閱覽室收費暫行辦法》繳納相關費用。
四、本館光碟不外借。為保證網路安全也禁止自帶軟碟、光碟在本室操作。閱讀本館多媒體資料光碟,應向管理人員辦理借盤手續,並在本室閱覽。
六、正常拷貝或下載信息、文獻,須徵得管理人員同意,並將相關內容暫存在指定的資料夾內,然後由本室提供軟碟拷貝,自帶軟碟須經管理人員進行格式化處理後方可拷貝。
七、需要列印文本者,須徵得管理人員同意,按正常操作列印輸出文本。
八、嚴禁私自改變電子閱覽室內各計算機原有設定或加設口令。嚴禁私自拷貝、刪除任何檔案或安裝程式。嚴禁試圖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由於上述原因造成損失,將由行為人承擔全部責任。
崗位聯繫人
業 務 崗 位
辦 公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子 郵 件
圖書借閱
圖書館二樓
葉暉
潘世明
5904
現期報刊閱覽
圖書館三樓
陳明秀
張傳楠
5903
過期報刊借閱
圖書館三樓
顧麗紅
5912
外文\省情文獻閱覽
圖書館三樓
楊芳
5903
電子閱覽室 參考諮詢
圖書館一樓
戚曉熔
朱珊
5913
館刊編輯部
圖書館四樓
丁小文
趙霞
盧宏
汪曉燕
薛靜
5907
5908
文獻採集
圖書館三樓
常璐
5911
文獻分編
圖書館三樓
王曉寧
胡靖之
5906
技術保障
圖書館一樓
劉景昌
高鵬
5610
綜合業務
圖書館三樓
高勇
謝新民
5909
江蘇省黨校文獻情報學會
圖書館三樓
仲明
謝新民
5902
5909
在推行圖書館正規化、標準化、規範化、自動化、網路化、數位化、信息化進程中,為了完成從傳統館員到信息專家的轉變,圖書館不斷引進和培養人才。目前,職工中98%具有大專以上學歷,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3名碩士研究生。專業技術職稱中有研究館員1名,副研究館員8名,館員9名。圖書館一方面在人事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不失時機地引進圖書館信息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充分調動現有人才的潛力和積極性,立足於現有人才培養,實行在崗培訓。根據各時期不同工作重點,先後對現代化管理、數位化建設、網路信息服務等新課題,多次開辦相關培訓,對圖書館整體工作上新台階提供了知識和技術的支撐。大家還利用業餘時間從事學術研究,參與國家、省級、校級課題並取得豐碩成果。到目前為止,總共發表論文、出版著作和參加科研課題、工程項目共有數百種,獲得各種獎項。
該校圖書
館伴隨著我省黨校教育事業的發展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今天,在網路化、數位化發展新時期,我們要繼承傳統,與時俱進,不斷開拓創新,努力做出更大貢獻。
機構組織
館長室 tel:5902
館長:陳曉麗;副館長:
丁小文、仲明。館長室位於圖書館三樓。館長的主要職責是帶領全體職工根據黨校的性質任務,採集各種類型的文獻資料,進行科學整序和管理,形成具有本館特色的館藏結構,為該校的教學科研和領導決策提供文獻保障;開展流通閱覽、圖書宣傳、文獻檢索、讀者輔導、諮詢服務、文獻複製等讀者服務工作;進行文獻資料用戶教育,培養讀者利用文獻資源的技能;採用現代技術,建設、整合、開發文獻資源,開展信息服務;開展館際業務交流與協作,實現多層次的資源共享;對市、縣黨校圖書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組織協作等。
資源建設部 tel:5906,5911
主任:王曉寧;副主任:常璐。資源建設部位於圖書館三樓,負責文獻資源的採訪、分類、編目及典藏等各項工作。採訪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學校教學和科研的需要制定藏書規劃、調整藏書結構,採集各種載體和語種的文獻資料;編目的主要任務是:加工文獻,組織藏書,揭示館藏信息,以便讀者使用。
參考諮詢部 tel:5913
主任:戚曉熔。參考諮詢部位於圖書館一樓,主要為廣大讀者提供電子信息的閱覽、諮詢、定題與檢索服務,同時管理電子閱覽室,承擔用戶的信息培訓與教育。電子閱覽室位於圖書館一樓。
讀者工作部:tel:5912,5903,5904
主任:顧麗紅;副主任:葉暉。讀者工作部為讀者提供中、外文書刊的借閱服務。圖書館建築結構為
錯層式,其中四層樓主建築,六層樓書庫輔建築用於辦公、閱覽及分藏圖書館各類文獻資源。圖書館對讀者實行開架服務。讀者工作部包括(1)借書處 tel:5904,設在圖書館二樓南面。一、二、三層書庫和一樓、二樓部分主建築區域藏中文普通圖書;(2)工具書閱覽室 tel:5904,設在圖書館二樓北面。(3)現期報刊閱覽室tel:5903,設在圖書館三樓南面。(4)過期報刊閱覽室tel:5903,設在圖書館三樓北面,四、五層樓書庫和三樓、四樓部分主建築區域藏中文報刊;根據南京地區省報協藏協定,我館收藏的西北片報紙藏於圖書館四樓。(5)外文書刊、港台報刊閱覽室tel:5903,設在圖書館三樓;(6)古籍閱覽室tel:5904,設在圖書館四樓。
資料編研部:tel:5907,5908
主任:趙霞;副主任:盧宏。資料編研部位於圖書館四樓,主要職能有:編輯
二次文獻電子刊物《省情與文薈》、《領導信息參考》,有重點地編寫有關省情和當前重點研究討論的學科熱點問題資料和專題資料庫。位於圖書館四樓。
技術保障部 tel:5610
主任:劉景昌。技術保障部位於圖書館一樓,主要職能是對圖書館現代化建設提出長期規劃和近期目標及具體實施方案;負責對全館現代化軟硬體設施進行統一採集、管理和維護;對圖書館管理套用系統進行維護、升級,並根據圖書館業務工作的需要,積極開發其實用功能;對全館進行有關崗位的計算機操作培訓和日常輔導;負責圖書館網頁的製作與更新。
綜合業務部 tel:5909
主任:高勇。綜合業務部位於圖書館三樓,主要職責是協助館長做好圖書館的各項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對內工作的協調,履行各個職能部門的後勤保障等。
館藏分布
樓 層
機 構 分 布
館 藏 分 布
服務方式
二 樓 借書處、工具書閱覽室 版本圖書、近年新書、文學類圖書、工具書 出借、閱覽、檢索
三 樓 黨支部、館長室、資源建設部、讀者工作部、綜合業務部、報刊閱覽室、江蘇省黨校文獻情報學會 現期報刊、港台現期報刊、外文書刊、該校教研成果、近兩年人大報刊複印資料 閱覽、檢索
四 樓 資料編研部暨省情資料中心 省情報刊、人大複印過刊 、港台過期報刊、西北地區省報 出借、閱覽、檢索
書庫一樓 馬列、哲學、文化教育、語言文字、文學、藝術、自然科學類圖書 出借
書庫二樓 社會科學總論、政治法律、軍事、經濟類圖書 出借
書庫三樓 歷史地理、綜合類圖書 出借
書庫四樓 中文普通
過期期刊古籍線裝圖書 出借 閱覽
書庫五樓 中文普通過期期刊 出借、閱覽
書庫六樓 中文普通過期報紙 閱覽
開放時間
部 門
地 點
上 午
下 午
晚 間
備 注
電子閱覽室
一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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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中文普通圖書借書處
二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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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工具書閱覽室
二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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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中文報刊閱覽室
三樓
8:00-11:20
14:00-17:20
18:30-21:00
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外文\港台\省情文獻閱覽室
三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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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中文過刊閱覽室
三樓
8:00-11:20
14:0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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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下午學習暫不開放
辦證須知
新調進的教職工憑該校工作證,到圖書館借書處辦理借書證。
學員報到後由圖書館集中發放借書證,借書時交納一定的押金。
非該校正式職工,憑有關身份的證明檔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方可辦理借書證,借書時需交納押金。
享受校以上津貼或有省、部級以上課題的教學科研骨幹因教學科研需要可向圖書館申請擴大借書許可權。
借書證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立即到流通部掛失,補領新證,如發生冒用及其他意外,由原領證本人負責。
教職工調離該校,學員畢業或因其它原因中途輟學時應還清所借圖書,並註銷借書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借書時間為每周 1、3、4、5全天,周2上午。
出借圖書的數量和期限:教研人員、碩士研究生 40冊;行政人員20冊;學員(主班次、研究生班、函授)、校外讀者3冊。借期為90天,可續借一次。
為維護廣大讀者的利益,讀者應遵守圖書館有關規定,愛護圖書,及時清還。對違章者實行罰款:
1、對借書刊逾期者實行罰款,每冊書刊每超過一天罰款5分錢。
2、遺失圖書根據出版年代和其價值按原書價的3至20倍罰款。
借閱規則
一、 借書證的發放和使用
(一) 讀者借書刊必須持有本館發放的借書證。
(二) 新調進的教職工憑該校工作證,到圖書館借書處辦理借書證。
(三) 學員報到後由圖書館集中發放借書證,借書時交納一定的押金。
(四)非該校正式職工,憑有關身份的證明檔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方可辦理借書證,借書時需交納押金。
(五)享受校以上津貼或有省、部級以上課題的教學科研骨幹因教學科研需要可向圖書館申請辦理臨時專用借書證。
(六)借書證須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立即到流通部掛失,補領新證,如發生冒用及其他意外,概由原領證本人負責。
(七)教職工調離該校,學員畢業或因其它原因中途輟學時應還清所借圖書,並註銷借書證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二、可借書刊範圍
圖書總庫圖書和過期報刊可以出借。
三、 借書刊方法
(一)借書時間:每周1、3、4、5全天,周2上午。
(二) 讀者憑藉書證和工作證(學員證)方可借書刊。讀者通過電腦檢索或入庫查找找到所需書刊後,由工作人員將數據輸入電腦即可。
(三) 本館書刊可以預約。
四、 出借書刊的數量和期限
(一)借書刊數量
1、圖書冊數
(2)行政人員二十冊。
(3)學員三冊。
(4)校外讀者三冊。
2、期刊冊數
(1)過刊三冊
(二)借書刊期限
1、圖書借期為90天,可續借一次。
2、過刊借期為15天,可續借一次。
五、對違章者的處罰辦法
(一)對借書刊逾期者實行罰款,每冊書刊每超過一天罰款5分錢。
(二)遺失圖書應購買相同版本的賠償,否則按下列辦法罰款:
1、普通中文圖書根據出版年代按原書價的3至5倍罰款。
(1)1980年以前出版的圖書罰款5倍。
(2)1981年至1990年出版的圖書罰款4倍。
(3)1991年以後出版的圖書罰款3倍。
2、特殊文獻按原書價的5至20倍罰款。
(1)孤本圖書罰款10倍。
(2)重要文獻罰款10倍。
(3)線裝書罰款20倍。
(4)外文原版書罰款5倍。
3、多卷書或連續出版物,如遺失其中一本按整套價格加倍賠償。餘下各卷不給賠償人。
(三)凡損壞圖書,按不同程度分別處理。
1、 凡圖書損壞程度較輕,不影響內容完整者,按定價的百分之五賠償;損壞圖書封面底,破壞裝訂者,賠償裝訂費1元。
2、 破壞程度較重,影響圖書內容完整者,應賠償原書,不能賠償原書者,按以上的罰款條例執行。
3、 賠償後,如找到相同版本的、完好的圖書,可退還賠書款。
(四) 損壞及遺失報刊賠償辦法
1、 期刊如有撕毀、污損、塗劃等,要求賠償原版本報刊,或按原書價的3倍罰款,被損壞報刊仍歸圖書館所有。
2、 遺失期刊按下列辦法罰款:
(1) 讀者遺失現刊,按原刊的全年整套價格的3倍予以罰款。
(2) 讀者遺失裝訂成冊的過刊,按原刊的全年整套價格的5倍予以罰款。
(3) 遺失之刊物,如無價格,由本館根據版本、頁數等酌定價格賠償。
3、讀者罰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該套期刊的其餘各冊。
4、 讀者在本年度期刊未裝訂前尋得所遺失期刊的相同版本,本館可退還其罰款。
普通書刊閱覽規則
一、閱覽室包括普通圖書閱覽室、工具書閱覽室、現期報刊閱覽室、過期報刊閱覽室、外文港台報刊閱覽室、省情資料閱覽室。
二、讀者憑工作證、學員證或借書證可入室閱覽。
三、閱覽室開放時間為每星期一、三、四、五全天,星期二上午,現期報刊閱覽室增加星期日、一、二、三、四晚上開放時間。
四、讀者入庫不得攜帶書包和非本室書刊。
五、閱覽室實行開架閱覽。為保證讀者閱讀需要及書刊裝訂收藏的連續性、完整性,閱覽陳列書刊一律不出借,不得將刊物帶出室外,如需複印應予說明。
六、愛護室內公共設施,愛護書刊,不得污損撕壞,如有損壞、遺失,參照本部過期報刊遺失規定罰款。閱畢請放回原處。
七、室內須保持安靜、整潔,嚴禁在室內喧譁、吸菸、隨地吐痰、亂丟瓜皮果
電子閱覽室閱覽規則
一、憑電子閱覽室閱覽證可以上機。
二、讀者應服從電子閱覽室管理人員的安排。保持室內整潔,嚴禁吸菸喧譁,注意操作安全,愛護公共財產。
三、在電子閱覽室閱覽、檢索、上網按《電子閱覽室收費暫行辦法》繳納相關費用。
四、本館光碟不外借。為保證網路安全也禁止自帶軟碟、光碟在本室操作。閱讀本館多媒體資料光碟,應向管理人員辦理借盤手續,並在本室閱覽。
六、正常拷貝或下載信息、文獻,須徵得管理人員同意,並將相關內容暫存在指定的資料夾內,然後由本室提供軟碟拷貝,自帶軟碟須經管理人員進行格式化處理後方可拷貝。
七、需要列印文本者,須徵得管理人員同意,按正常操作列印輸出文本。
八、嚴禁私自改變電子閱覽室內各計算機原有設定或加設口令。嚴禁私自拷貝、刪除任何檔案或安裝程式。嚴禁試圖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由於上述原因造成損失,將由行為人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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