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法制、財政經濟、科學文教三個委員會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法制、財政經濟、科學文教三個委員會的決定

1981年8月29日江蘇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法制、財政經濟、科學文教三個委員會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1年08月29日
  • 實施時間:1981年08月29日
  • 頒布單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批准的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為了健全省人大常委會的工作機構,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決定在省人大常委會下面設定法制、財政經濟、科學文教三個委員會,作為省人大常委會的專業工作機構。其任務主要是對我省的法制建設、財政經濟,科學文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根據四化建設的需要,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研究制訂必要的地方性法規,促進四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三個委員會的成員,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副秘書長分別擔任。三個委員會開展工作時,可以根據需要,邀請有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省人大代表、專家參加。
(委員名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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