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
- 別名:省中職學測
- 面向對象:14年秋後季入學的中職學校學生
測試性質,測試對象,測試時間,測試內容,考試形式,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理論,專業基本技能,成績認定,
測試性質
江蘇省中職學考是根據國家和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中職學生達到國家和省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制度,是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的重要內容。
測試對象
1.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三年級學生。現代職教體系“3+3”、“3+4”培養項目的三年級學生均須參加考試。
2.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是否參加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統籌安排。
3.已參加過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可再次報名參加考試。
4.江蘇省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具有江蘇省戶籍、高中階段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測試時間
一般安排在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上學期。
- | 11月第二周 | 11月第三周 | |
周六 | 周日~周一 | 周二~周五 | |
考試項目 | 筆試 | 計算機考試 | 實際操作(專業技能測試) |
測試內容
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技能。按相通相近原則,將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分成不同專業類。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基本技能,按專業類組織實施考試。
1.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職業道德與法律、經濟政治與社會、哲學與人生)等學科。實行省級統考。
2.專業基礎理論考試。主要考查學生應掌握的通用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及其套用能力。按專業類組織實施考試,實行省級統考。
3.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考核相關專業的通用技能和職業規範。
農林牧漁類、化工類、紡織服裝類、中藥類、製藥類5個專業類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與中職職教高考相應科目組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銜接,考試分為A、B兩場。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的以上5個專業類的學生須參加專業基本技能A、B兩場考試,在標準化技能考點實行省級統考;不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的學生只需參加A場考試。
其他省級統考專業類學生的專業技能考試由各設區市按照專業類基本技能考試(指導性)實施方案統籌組織開展。非省級統考專業類仍由各設區市組織實施。
考試形式
公共基礎知識
思想政治、語文、數學採取筆試形式。英語採取計算機考試形式。思想政治、數學、英語考試時長為75分鐘,語文考試時長為90分鐘。各課程滿分均為100分。
專業綜合理論
採用計算機考試形式,考試時長為60分鐘,總分為100分。
專業基本技能
技能考試形式及時長詳見各專業類基本技能考試指導性實施方案。農林牧漁類、化工類、紡織服裝類、中藥類、製藥類5個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總分為100分, B場考試總分為200分。其餘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考試總分為100分。
參考資料:
成績認定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認定
公共基礎知識分課程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專業基礎理論考試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成績長期有效。
參加江蘇省中職職教高考的考生,可以用中職職教高考語文、數學、英語、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成績替代中職學考相應部分的考試成績。
農林牧漁類、化工類、紡織服裝類、中藥類、製藥類5個專業類基本技能A場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考試成績長期有效;B場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滿分為200分,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合格後方可參加B場考試。其餘專業類基本技能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學業水平技能考試成績的轉換
除參加中職職教高考的農林牧漁類、化工類、紡織服裝類、中藥類、製藥類的學生外,其他學生在校期間如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全國行業協會組織的職業(執業)資格鑑定並取得合格證書,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市級及以上技能大賽中獲獎,其技能成績可認定為“合格”。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套用
農林牧漁類、化工類、紡織服裝類、中藥類、製藥類5個專業類,專業基本技能A場考試取得“合格”以100分計、B場考試以實際分數計,兩者成績合計作為中職職教高考的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績。
中職學考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理論、專業基本技能(已銜接專業類的A場)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相應部分的補考,補考由各設區市組織,學校實施。補考成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參加2023年中職職教高考的農林牧漁類、化工類、紡織服裝類、中藥類、製藥類的考生,如專業基本技能A場補考“合格”,則計60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