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曹克明模式即“塊塊(橫向)管理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曹克明模式
- 別名:塊塊(橫向)管理模式
- 開始推行時間:2001年
- 詞性:名詞
中央加強對地方紀委的垂直領導 三位一體監督
在探索紀委領導反腐敗的體制研究中曽有“張家界模式”和“江蘇曹克明模式”之說,前者是“條條(垂直)管理模式”,後者則是“塊塊(橫向)管理模式”,而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的“雙重領導模式”規定(即“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則在一定程度上“整合”了“張家界模式”和“江蘇曹克明模式”之結果,既有“塊塊(橫向)”又有“條條(垂直)”之特點,它,無疑對反腐敗的發展是又深遠意義的。
“江蘇曹克明模式”的貢獻是,在同級黨委和政府內部加大了紀委的力量。改革開放以來,中央一直在提升紀委書記的規格,使得監督支點在一步步地靠近權力核心。1983年,中央要求紀委書記參加同級黨委常委,繼而要求參加同級黨委書記辦公會。之後曹克明成為首位省委副書記兼任省紀委書記,提高了司職反腐工作的紀委書記的權重。2001年,“江蘇曹克明模式”在中國開始推行,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明確指出要“逐步做到地方各級紀委書記由同級黨委副書記擔任”。
為在黨內有效形成反腐敗機制,自2002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在衛生部等8個部門進行派駐機構統一管理試點工作,到2004年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最後全面“直轄”。
實行統一管理後,由中央紀委監察部對派駐人員的工作進行統一部署,派駐幹部的考核、調動、任免不再受制於所派往部門,監督者處於相對獨立地位。2006年2月,各省(區、市)紀檢監察機關的雙派駐機構統一管理也全部完成。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研究室副主任任建明表示,實行統一管理之前,各部委廳局紀檢組主要接受部門領導,紀委最多是業務指導。
但隨著中央和地方各自實行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政府和黨委的上下級監督依然沒有明顯的改善。
在這種情況下,為落實上下級監督,2003年6月中央巡視組開始運作,地方巡視組也相繼成立。中央巡視工作機構計畫5個巡視組用5年左右時間,把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一到兩遍。2005年上半年增設第六組金融組,2005年8月,中央批准單獨設立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工作辦公室,主要為巡視工作提供相關的行政服務。至此,中央巡視工作的組織和人員體系基本搭建完妥。
對此,中央黨校教授謝志強對本報分析,中央巡視組的一個局限在於它是流動的,巡視一個省份一般是兩三個月,駐省時間短,另外特設的巡視組相比較而言比較屬於體制外。而中央逐漸展開的由外地調入紀委書記模式,則一方面能夠使新紀委書記參與進當地的具體工作。另外,外調紀委書記一般工作年限為五年,就能更充分掌握當地情況。
“如果,今後上級黨委或紀委直接任命下級紀委書記能夠常態化、制度化,那么中央巡視組也就漸漸不需要了,況且,巡視組模式畢竟是臨時性的。”任建明說。
張家界模式:“空降”紀委書記颳起“廉政風暴”
在探索紀委領導反腐敗的體制研究中曾有“張家界模式”和“江蘇曹克明模式”之說,前者是“條條(垂直)管理模式”,後者則是“塊塊(橫向)管理模式”。
從1995年到1997年,張家界市紀委自發推行“選派紀委書記”工作,把所屬區縣的紀委書記的“提名權”由同級黨委轉移到上級市紀委。8名從市紀委“空降”下去的紀委書記,在區縣競相颳起了一場接一場的“廉政風暴”。1998年出台了“選派紀委書記”工作最重要也是唯一的檔案《中共張家界市委關於加強紀檢監察工作的幾點意見》。該檔案提出了一個核心要點,“區縣紀委書記人選由市紀委推薦”。但張家界作為一個地級市,由於缺乏相應的制度跟進,這股從體制內獲釋的改革力量在經歷五六年的試驗後悄然停歇。
而此次“十七大”前夕的黨委換屆中,紀委書記不再兼任副書記,改任同級黨委常委,加之省級紀委書記出現由中央派任的趨勢。對此,任建明表示,現象表明“曹克明模式”開始受到調整,“張家界模式”正在被接受。(來源:第一財經日報作者:孫榮飛)
2006年12月27日,中央紀委黨風室國有企業聯繫點工作座談會在渝舉行。與會者交流了2006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定的情況,對規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等問題進行了研討,交流了各自的經驗做法,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省級紀委書記的頻頻調整有著與以往不同的特點:在異地任職,而且調整不局限於紀委行列,還出現“跨線交流”。省級紀委書記調整的“不拘一格”無疑是因人而異,從實際出發。有反腐專家認為,這是有效打破“關係網”、“人情網”的重要組織措施。
時下反腐敗工作,儘管各項反腐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檔案也在不斷豐富健全,反腐輿論更是形成了人人喊打的有利態勢。但有一個現象也不容忽視,即中紀委的足跡到哪裡,哪裡的反腐工作就會出現勢如破竹的態勢;凡中紀委下地方辦案,貪官都聞之膽震心驚。反觀有些地方紀委,相比之下卻似乎有“力度疲弱”的問題。箇中原因,當然不能全怪省級紀委。因為腐敗問題滋生有著多方面原因,既有貪腐分子思想腐化,作案越來越狡猾的原因,也有地方黨政班子反腐合力未形成等客觀原因。此外,還有地方紀委幹部有顧慮、放不開手腳的原因。(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