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是江蘇省級射陽經濟開發區,實施“三創三先”戰略,加快新特產業發展而設立的一家專業園區。旨在提升射陽精密機電、生物食品、紡織染整、新能源及其裝備、生態造紙五大新特產業科技創新能力。產業園總投入2.1億元,用地153畝,總面積5.9萬平方米,分3個組團,集創新研發、創業孵化、成果展示與交流、公共技術服務四大平台於一體,具有科技信息、標準檢測、投融資服務、研發協作、創業孵化、工業設計和人力資源等七大功能。已與中國農科院、東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中國工程院就建立生物食品研究院、紡織技術研究院、特種機械研究院、光伏新材料研究院等建立合作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
- 戰略:三創三先
- 總面積:5.9萬平方米
- 產業園總投入:2.1億元
- 用地:153畝
區位優勢,航空,鐵路,港口,公路,水運,配套設施,通訊網路,會議培訓,餐飲服務,人才公寓,休閒娛樂,關於加快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發展的意見,促進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發展的扶持辦法,
區位優勢
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北接連雲港,西承中西部,東面與韓國、日本隔海向望,已完全融入上海2.5小時經濟圈,形成了“公路、海運、空運、水運”一體化運輸網路,客、貨運直達港澳台、韓國、日本和國內各大城市。
航空
距國家一類空港鹽城飛機場25km,已開通國內北京、廣州、香港、溫州、桂林、長沙、昆明、南通和韓國首爾、台灣台北等城市,其中,廣州、北京每天一班。
鐵路
距新長鐵路鹽城火車站35km,被納入長三角城際鐵路網,射陽至上海的列車時程僅需1.5小時。鹽城火車站已開通北京、西安、重慶、成都、瀋陽等專線,客、貨運便捷。連雲港至上海的沿海鐵路穿區而過。
港口
距國家一類港口大豐港60km,已開闢韓國釜山、日本長崎、台灣基隆等國際航線。至上海港298km,至連雲港130km。距縣內國家二類開放口岸射陽港5km。投資30億元建設的射陽港航道治理工程正加快建設,2013年將建成2個10萬噸級泊位碼頭。
公路
沿海高速依區而過,公路至上海298km,車程2.5小時;至青島480km,至南京340km。
水運
天然河射陽河寬1km,途經準安、鹽城等里下河地區,橫穿園區全境,奔入黃海,系蘇北里下河地區水上交通運輸大動脈。
配套設施
通訊網路
園內通訊網路均已鋪設到位,千兆光纖乙太網均已接入到每一個工作場所,並已實現了WIFI全覆蓋。科技創業中心已建成內部雲平台,可實現樓內資源共享服務。
會議培訓
科技創業中心內設多個會議展覽場館,最多可容納約1000人同時開展會議、培訓、展覽等活動,園內企業可優先使用相關會議、會展設施。
餐飲服務
方便快捷的金融辦理、物美價廉的餐飲服務、服務周到的酒店賓館,一切盡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加幾個連鎖餐飲、銀行、酒店標誌)
人才公寓
該項目是為解決來我縣的高層次人才居住問題,而實施的築巢引鳳項目,生活方便,環境優美,目前,已形成了地區性的高層次人才集聚區。
休閒娛樂
射陽縣內擁有射陽海濱國際高爾夫球場和射陽島高爾夫球場兩個具備接納國際比賽的高爾夫球場、國家AAA級旅遊區息心寺、國家級珍禽自然保護區以及全國農業旅遊示範點“十里菊香”
關於加快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發展的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以“軟體和服務外包”為重點的新特產業聚集度,全面加快新特產業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區科技創業中心設立“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現結合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人才為根本、創新為支撐,堅持“需求引導、統籌規劃、揚長避短、講求實效”的原則,通過政府引導和政策激勵,營造良好的軟體和服務外包、產品研發和檢測、動漫設計和創意以及大型電子商務等新特產業發展環境,促進與汽車電子、新能源、電力設備、裝備製造、生物食品、高端紡織以及現代物流業等產業的互動融合發展,不斷提升支柱產業的核心競爭力。
發展重點(一)建設行業套用軟體維護和服務區域性中心。重點發展能有效提升我縣支柱產業競爭力的汽車電子、新能源、電力工程、裝備製造、生物食品、高端紡織等行業套用軟體、ERP、APS和嵌入式管理軟體。
(二)重點發展軟體即服務(SaaS)和地理信息等信息技術外包業務(ITO)以及呼叫中心、金融與財務支持、人力資源管理、物流與供應鏈管理、數據加工、技術研發和工程設計等業務流程外包業務(BPO)。
(三)鼓勵創意產業、動漫設計、軟體培訓等產業的發展。
(四)聯合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建設機械電子、生物食品、高端紡織等產業的研發中心、檢驗檢測機構。
(五)發展大型電子商務企業核心業務。
三、發展目標
(一)近期目標
到2013年底,引進6家以上專業性軟體公司和服務外包企業,建設3-4家企業研發中心、檢測檢驗中心等,爭取吸納100名軟體和信息技術專業高層次人才入駐。
遠期目標到“十二五”末,引進國內外知名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40家,創意產業、動漫設計、軟體培訓等企業30家,各類研發、檢測中心20家,在軟體開發、軟體套用、信息服務等方面形成特色鮮明、充滿活力和核心競爭力的企業集群,致力打造江蘇沿海乃至全國新產品研發、檢測聚集區,爭創國家火炬計畫軟體產業基地,吸納800名軟體和信息技術等方面的高層次專業人才入駐,其中歸國留學人員100名以上,培育營業收入過億元企業2-3家,營業收入力爭達到20億元,稅收力爭達到1億元。
四、扶持政策
(一)產業扶持政策
1、設立“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每年從區財政預算中安排不少於2000萬元,用於支持和鼓勵軟體、服務外包等新特產業的發展。
2、創意產業園企業利用銀行貸款並按時還本付息的,按照銀行的基準利率給予適當貼息。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入園企業提供各種形式的貸款擔保,推動各類貸款擔保機構向創意園企業傾斜。
3、建設產業園軟體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為軟體及服務外包企業提供高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和技術服務。
4、根據國家最新統計標準,結合實際,建立反映區域軟體和服務外包發展特點的統計制度,以加強對軟體和服務外包產業的統計分析和發展趨勢研究,為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5、設立軟體和信息技術等各類人才創新獎、企業卓越成長獎、年度最佳軟體和外包獎、最佳研發中心獎、最佳檢測檢驗中心獎,每年度對入園單位進行評選,予以表彰並給予物質獎勵。
6、鼓勵創意產業園企業上市,制訂鼓勵企業上市的政策措施。
7、創意產業園企業在區投資征地建設的,採用“一事一議”的辦法,在用地指標、土地價格、建設規費等方面實行特殊優惠政策。
(二)企業成長政策
1、制定稅收優惠政策,採取“五免五減半”的辦法,激勵企業加快技術創新,擴大生產規模。
2、對前兩家並擁有發明專利、註冊資金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入園企業,根據需要,給予每個企業300萬元專項資金資助(其中100萬元為無償資助、200萬元為2年使用期的無息貸款扶持),對資金的使用,申請人以發明專利質押並公正。
3、入駐產業園的企業,實行“三免兩減半”,即:對辦公租金、物管費、辦公網路租賃費前三年免收,後兩年減半收取。前三家入園企業免辦公裝修費。入園企業可免費使用科技服務中心內的各種會議、展示場所和設備、設施。
4、對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的各類認證、承接境外業務、制定國家行業標準等給予補助、獎勵。
5、對軟體園企業參加的境內外展會、推介會、招商會、洽談會等開拓市場活動,給予往返交通費、展位費補助。
6、大力鼓勵科研院所入駐並廣泛開展產、學、研合作,發揮新產品、新技術對地方主導產業的支撐作用,在新特產業新領域開拓方面給予資助。
7、積極引進高校和社會培訓機構入駐創意產業園,開展軟體等職業技能培訓。對培訓規模和辦學質量達到一定要求的,給予專項獎勵。
8、區信息化建設的招投標及我縣政府的採購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採用創意園企業的產品。同時採取各種形式,幫助入園企業積極開拓市場。
(三)人才激勵政策
1、對到產業園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實施人才服務“8+1”工程(一套人才公寓、一套工作設施、一輛工作用車、一筆創業啟動資金、一筆創業扶持貸款、配備一名保健醫生、一名專職工作秘書、落實一名聯繫領導和一張人才服務綠卡)。
2、對引進的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研發等方面的領軍人才、博士、碩士、本科學歷人員及各專業領域專家等,給予相應的住房以及工資外津貼補助。
3、對獲得國家“千人計畫”、省“雙創計畫”、省“企業博士集聚計畫”資助的人才,分別給予資金配套支持。
4、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帶頭人、國務院特貼專家、省級以上突貢專家、已獲評的國家“千人計畫”和省“雙創計畫”資助對象,以及與上述對象相當的境外高端人才,來創意產業園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經評審符合條件的,根據在射陽實際工作時間給予重點補貼。
5、創意產業園企業工作人員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給予政策性支持。凡符合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由區人事部門優先向省、市業務主管部門推薦;對符合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可不受名額比例限制;對符合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可直接辦理以聘代評手續。
五、平台建設
1、加快硬體設施建設,確保軟體及外包企業、各類研發機構入駐所必須的場地、供水、供電、網路、物業等到位,合理規劃,引導入園。
2、引入競爭機制,鼓勵通信運營商、金融機構等,最佳化服務,為企業提供多元化和個性化服務,滿足發展需要。
3、完善產業園電力設施配套,建設自備專線,確保不間斷用電。
4、加快產業園的餐飲、住宿、超市、銀行、交通、娛樂設施等基本要素的配套,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生活好。
5、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共享資源、區域網路協同辦公、企業內容發布、園區視頻點播等軟體平台建設。
6、加快科技孵化園標準廠房的建設和配套,滿足產業園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生產製造的需要。
六、推進措施
1、搭建招商工作體系
成立專業招商隊伍,推進全員招商、駐點招商、代理招商、委託招商,給予充分的人力、財力、物力等支持,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調動招商人員的積極性。建立社會化招商隊伍和網路,重獎有功人員。出台《促進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發展的扶持辦法》,吸引更多的軟體和外包企業、研發培訓機構入駐。
搭建產業服務體系為軟體企業提供註冊、著作權登記、發明專利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雙軟”認證、市場推廣、信息諮詢等服務,協調企業與政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的關係。
搭建人才服務體系開展軟體人才庫信息服務、招聘信息發布平台服務、應屆軟體專業畢業生信息諮詢服務和培訓服務、軟體專業大學生見習和實踐活動服務,與知名院校簽約,進行訂單式培訓,為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及研發、培訓機構的發展,提供高質量的人力資源。
搭建技術服務體系通過整合各種資源條件,搭建軟體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幫助軟體企業提升核心技術產品的研發能力,降低企業的研發成本,實現企業和院校技術研發環境的共享、信息交流渠道的共享、共性技術成果的共享。
搭建融資服務體系指導軟體企業申報各類政府扶持資金項目,如國家創新基金項目、科技成果轉化扶持項目、留學人員專項資金項目、科技興貿專項項目等;為軟體企業、研發機構推薦合適的銀行、金融擔保公司、風險投資公司,提供適合產業園項目發展特點的一攬子融資解決方案。
組建專業管理團隊建設一支專業化的創意產業園服務管理團隊,對入園企業實行保姆式的跟蹤聯絡服務。聘請業界資深顧問,成立軟體和服務外包、重大項目、創新成果等發展決策諮詢和專家評審委員會,研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促進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發展的扶持辦法
(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我區軟體及服務外包等新特產業發展,吸引國內外知名軟體企業、重大項目和大型企業研發機構進園,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提升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發展水平,特制訂本辦法。
產業範圍。 (一)自主軟體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
(二)從事向境內外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提供服務外包
的企業,其中包括信息技術外包(ITO)企業、業務流程外包(BPO)企業、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KPO)企業。
1、ITO是指企業與客戶簽訂長期契約,為客戶提供IT外包業務服務。包括軟體開發外包、軟體測試外包、系統集成服務、軟體項目諮詢、教育、培訓,軟體項目監理、數據加工、網路服務等。
2、BPO是指企業與客戶簽訂長期契約,承接客戶的一些重複性的非核心和核心業務流程外包(BPO),提供相應低成本、高質量服務。包括人力資源、採購、財會、客戶中心、呼叫中心、後勤、研發、行銷、工廠運作、培訓等。
3、KPO是指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包括智慧財產權研究、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和測試、產品技術研發、工業設計、分析學和數據挖掘、動漫及網遊設計研發、教育課件研發、工程設計等。
(三)企業從事創意產業、動漫設計、軟體培訓等業務。
(四)高校科研院校、企業從事機械電子、生物食品、高端紡織等產業設立的檢驗檢測機構。
(五)大型電子商務企業設立核心業務機構。
第二條 入園條件。
企業必須從事本辦法第一條規定範圍內的一種或多種產品的生產、研發、培訓和服務,且在射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登記。
入園軟體企業享受相關扶持辦法需滿足如下基本條件:
1、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新註冊企業的,需要有明確的產業化立項項目。
2、已註冊企業遷址至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的,要求沒有不良經營記錄。已經有技術成果(發明或套用專利)且正在產業化過程中(開始有穩定的客戶群)的企業,將給予重點支持。
3、已註冊企業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投資設立子公司的,要求其母公司企業註冊資本至少在500萬元以上,並在本行業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辦公及研發場所。1、實行“四免”,即:免辦公裝修、免辦公租金、免物管費、免辦公網路租賃費。
2、辦公租金、辦公網路租賃費和物業管理費減免暫定三年。後兩年,辦公租金、辦公網路租賃費和物管費,每年初先由企業支付,每年底由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予以減半返還。
3、單個公司實際辦公面積可不低於200平方米。對軟體和外包企業所需辦公面積較大的,根據項目規模協商確定,原則上人均使用面積不超過10平方米。
4、入園企業成功實現上市或年納稅連續兩年達5000萬元以上的,所使用的辦公及研發場所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由開發區無償辦理到入園企業名下,作為該入園企業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 入園公司設立。
新設立軟體研發、創意設計和服務外包有限責任公司(不包含一人公司)的,註冊資本原則上不作要求,企業名稱可體現“網路科技”“數字科技”“科技信息”“服務外包”等字樣,實收資本按工商部門規定執行,軟體企業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成果,經評估驗資後,可作為無形資產追加本企業的註冊資本金。各類研發、培訓等機構的入駐,按相關規定的下限執行。
設立發展引導資金。2013-2015年,每年安排總額不少於2000萬元的專項扶持資金,用於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入園企業的資助以及獎勵等。
對前兩家擁有發明專利、企業註冊資金在500萬元及以上的入園企業,根據需要,給予每個企業300萬元專項資金資助(其中100萬元為無償資助、200萬元為2年無息資助),對資金的使用,申請人以發明專利質押並公證。具體為:(1)申請100萬元無償資金的公司,提供發明專利或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公布通知書》、《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與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簽訂質押協定,併到射陽公證處公證,公證後辦理借款手續。申請人如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兩年內,累計實現開票業務收入500萬元,或者爭取到1個省級項目資金的,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對申請人先前借款,以獎金形式予以抵沖。
(2)申請2年期200萬元無息貸款的公司,根據資金使用計畫,提前1個月向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申請並辦理借款手續,並在約期內歸還到位。
2、對其他入園企業,需要流動資金貸款的,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可提供擔保。
第六條 稅收政策。
1.增值稅、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財政全額獎勵,第六年至第十年財政給予50%獎勵。
2.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對符合查賬徵收條件的納稅人,一律實行查賬徵收,對確不符合查賬徵收條件的納稅人,軟體批發零售的應稅所得率在納稅規定標準內從低確定。對納稅人所繳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財政部門全額獎勵,第六年至第十年減半獎勵。
(2)個人所得稅:從事軟體管理、技術工作的人員,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財政全額獎勵,第六年到第十年財政減半獎勵。
第七條 補貼獎勵
1、各類認證補貼:
(1)推動軟體企業進行“雙軟認證”,通過軟體產品認定的,給予每個產品1萬元補貼,通過軟體企業認定的,給予2萬元補貼;
(2)對獲得國內著作權登記的企業和個人,按每項登記4000元的標準資助。
(3)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通過CMMI二級、三級、四級、五級認證後,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40萬元、60萬元的認證補貼;通過ISO27001、SAS70等認證的企業,給予每個認證10萬元補貼。
2、市場開拓補貼:
(1)企業參加國際招商推介會、專業展會、國際市場宣傳,在給予國家、省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相關費用50%支持的基礎上,再給予國家、省扶持資金50%的配套補貼。
(2)企業參加國際行業會議的,給予3萬元/年的差旅費用補貼。
(3)對企業舉辦的人才招聘、展覽促銷等活動,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年的場租費用補貼。
3、從業人員規模補貼:
新企業在正式運營第一年內從業人員達到50人、100人規模以上的(呼叫中心企業150人規模以上的),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補貼。
生活用房補貼:企業的主要創業人員及各類研發中心主要人員(1-2人),由園區無償提供人才公寓入住。其他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員(4-5人)按1萬元/年的標準補貼房屋租金,補貼期為2年。
購房及工資外津貼補貼:(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帶頭人,國務院特貼專家、省級以上突貢專家、已獲評的國家“千人計畫”和省“雙創計畫”資助對象,以及與上述對象相當的境外高端人才,來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勞動契約,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給予實際購房款的30%補貼。根據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實際工作時間,每月給予8000-10000元的崗位津貼。
(2)對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企業引進的專業博士、碩士、本科、專科學歷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經認定以後,軟體園連續三年每年分別給予2.4萬元、1.2萬元、6000元、3000元的工資外津貼補貼。
6、平台建設獎勵:
對企業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給予支持。對檢驗檢測中心等平台進行設備購置、軟體購買、平台運營,且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7、原創作品獎勵:
在射陽原創的電視動畫作品,在副省級以上城市(含副省級)電視台播出,按二維卡通片每分鐘500元,三維卡通片每分鐘1000元標準,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獎勵,但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在中央電視台播出的,按二維每分鐘1000元,三維每分鐘2000元標準,給予原創企業一次性獎勵,但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在多個台播出的,按從高不重複原則給予獎勵。
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支持園內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向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對獲得省級、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30萬元。
出口獎勵: 以海關出口統計或外包業務契約、出口契約備案證書和銀行結收匯單為依據,軟體和外包企業連續三年,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進行業務結算和納稅的,其承接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每創匯500-1000萬美元(含500萬美元,下同)、1000-2500萬美元、2000-5000萬美元、5000萬美元以上,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
營業收入獎勵:年度實現的營業收入(不包括射陽縣以外母、子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和3000萬元以上的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的獎勵。
領軍及成長型企業等獎勵:經權威機構評選的中國軟體或服務外包領軍企業,當年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獲評的中國軟體或服務外包成長型企業,當年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商務部“服務外包及軟體出口信息管理系統”上報數據的服務外包企業,每年經鹽城服務外包領導小組認定的優秀服務外包企業,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國家行業標準制定企業獎勵:鼓勵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內企業創新發展,制定國家行業標準且得到國家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50萬元的獎勵。
引薦獎勵:(1)對引進企業投資從事軟體和服務外包業務,註冊資金2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及以上,且正式營業的項目引薦者,每個項目分別給予3萬元、4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2)對引進國內50強、國際100強軟體和服務外包企業及世界500強企業投資從事軟體和服務外包業務的項目且正式營業的引薦者,每個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和30萬元獎勵。
第八條省或國家重點實驗室、重點高校或科研院所、知名企業等,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新設立從事軟體和服務外包及其他各類研發業務,從業人員在10人以上且正常運作,被省或國家認定的研發機構,包括工程技術中心、技術中心、企業研發中心等,分別給予30萬元和50萬元一次性扶持資金。
第九條獲得國家“千人計畫”、省“雙創計畫”、省“企業博士集聚計畫”資助的,對創業人才給予資助總額50%的配套扶持,對創新人才給予資助總額30%的配套扶持。
第十條 鼓勵、支持入區企業進行自主研究、創新。對企業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發明專利產品,按國家、省、市獎勵標準予以100%配套。
第十一條鼓勵園內企業上市,對3年內上市的企業,無償辦理所租用辦公房屋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第十二條國內外大型企業在園內設立總部(或區域性總部)、研發中心、數據中心等,且投資總額超過3000萬元的,按照實際到位投資額1%比例給予企業團隊獎勵,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30萬元。對園內企業入駐科技孵化園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3年內免廠房租金和物管費。
第十三條對園內企業引進的境外人員發放“藍卡”,開闢出入境“綠色通道”,對符合條件需要辦理出國、出境證件、各類簽注、簽證的,隨到隨辦。
第十四條對園內工作1年以上的(含1年)高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術人才,在子女教育、家屬就業和醫療保障等方面優先安排。
第十五條積極爭取上級各種補貼、獎勵政策,到位後的資金全部用於企業發展。
第十六條對到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人才服務“8+1”工程(一套人才公寓、一套工作設施、一輛工作用車、一筆創業啟動資金、一筆創業扶持貸款、配備一名保健醫生、一名專職工作秘書、落實一名聯繫領導和一張人才服務綠卡)。
第十七條對重大項目和特殊項目的引進,實行“一事一議”。
第十八條獎勵程式:企業向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提供相關資料,並提出申請,經審定後及時兌現。
第十九條享受本辦法的入園企業應書面承諾。
自享受本辦法之日起,在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運營五年以上,若五年內撤出園區,對已取得的獎勵、補貼或資助等應全部無償退回。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辦法由江蘇智陽創意產業園招商局負責解釋。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