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招生基本條件指標

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招生基本條件指標是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招生基本條件指標
  • 發布單位: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
為了有利於加強巨觀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專業監督機制,有利於促進專業辦學條件改善和保證我校專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制定《專業招生基本條件指標》主要用於核定年度招生規模,確定限制、停止招生專業,並對專業辦學條件進行監測。
一、專業招生基本條件合格指標
(一)師資條件
1.專業教師師生比1:18,其中校外兼職教師計乘0.5係數且不超過1/3;
2.中級職稱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比:35%;
3.年到企業進行二個月以上現場鍛鍊教師比:60%;
(二)實訓條件
4.專業實驗實訓室設備值:工科4000元/生,文科3000元/生;
5.專業實訓場地生均10平米;
(三)校企合作
6.與企業合作開發課程4門、開發教材4門;
7.為合作企業提供技術培訓服務年60人次或技術服務經費到賬20萬元或合作企業準捐贈設備值8萬元;
8.深度合作企業年提供頂崗實習崗位10個;
(四)教學運行
9.專業教學基礎檔案評價為合格;
(五)招生就業
10.招生:一志願率80%以上;報到率93%以上;
11.就業質量:就業協定率90%以上,就業專業對口率85%以上,薪酬水平列全校前15名;
12.頂崗實習崗位與專業相關性85%以上,學校為學生提供實習崗位20%以上;
二、專業招生基本條件限制指標
(一)師資條件
1.專業教師師生比1:23,其中校外兼職教師計乘0.5係數且不超過1/3;
2.中級職稱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比:25%;
3.年到企業進行二個月以上現場鍛鍊教師比:40%;
(二)實訓條件
4.專業實驗實訓室設備值:工科2200元/生,文科1600元/生;
5.專業實訓場地生均5平米;
(三)校企合作
6.與企業合作開發課程2門、開發教材2門;
7.為合作企業提供技術培訓服務年15人次或技術服務經費到賬10萬元或合作企業準捐贈設備值4萬元;
8.深度合作企業年提供頂崗實習崗位5個;
(四)教學運行
9.專業教學基礎檔案評價為基本合格;
(五)招生就業
10.招生:一志願率30%—80%;報到率85%—93%;
11.就業質量:就業協定率85%—90%,就業專業對口率70%~85%,薪酬水平列全校前15名~35名,
12.頂崗實習崗位與專業相關性85%以上,學校為學生提供實習崗位10%—20%;
三、限制或停招專業的確定
1.凡有一項專業開設基本條件指標低於限制招生規定要求的專業即給予限制招生(黃牌)的警示,以維持專業開設基本條件不再下滑,並促進其儘快改善基本條件。限制招生的專業其招生規模不得超過當年畢業生數,視具體情況可降低招生規模。
2.凡有三項或三項以上開設專業基本條件指標低於限制招生規定要求,或連續三年被確定為黃牌的專業即為暫停招生(紅牌)專業。暫停招生專業當年不安排招生計畫。
3.專業專任教師低於三人,實訓場地生均低於2平米均確定為暫停招生(紅牌)專業,當年不安排招生計畫。
(一)招生就業
4.招生:一志願率30%以下;報到率85%以下;
5.就業質量:就業協定率85%以下,就業專業對口率70%以下,薪酬水平列全校35名之後;
6.頂崗實習崗位與專業相關性60%以下,學校為學生提供實習崗位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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