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財政局

江漢區財政局

江漢區財政局是根據《中共江漢區委江漢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漢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江發[2010]1號)精神設立的為區人民政府工作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財政局
  • 機構隸屬: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機構
  • 機構職能:財政工作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健全非稅收入征管體系和機制,逐步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充分發揮各部門在預算編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標準,健全工作機制,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部門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透明度。
(二)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公共財政體系。調整最佳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建立增加民生投入的長效機制。合理界定財政保障範圍和標準,重點增加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嚴格控制一般性開支,降低行政成本。
(三)強化財政調節收入分配的職責,完善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制度體系,促進社會公平。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制度和辦法,轉變財政支持經濟發展的方式,推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四)強化財政監督管理職責。建立健全覆蓋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機制。強化政府投資項目評審,完善政府投資項目評審監督機制,促進監督與管理有機融合。加快推進財政管理信息化建設。完善財政支出績效管理體系,健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制度。
(五)取消已由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區域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區域經濟措施和辦法,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區域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措施和辦法。
(二)制定和執行全區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執行。
(三)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調整預算和區級決算。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區直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全區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指導全區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會同稅務部門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有關政策、法規的授權,協調和辦理稅收退稅等事項。
(七)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協同區國資監管部門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八)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監繳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全區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參與擬訂全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九)負責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區級財政支出。
(十)參與全區社會保障規章、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統一管理地方政府債務。按規定負責地方政府債券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
(十二)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承擔全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財政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綜合科
(三)調研法規科
(四)預算科
(五)國庫科
(六)行政政法科
(七)教科文科
(八)經濟建設科
(九)財源建設管理科
(十)社會保障科
(十一)商貿外經科(國債金融科)
(十二)會計科
(十三)監督檢查科(區人民政府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四、人員編制
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會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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