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江漢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了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信息公開指南,並將根據工作需要和情況變化適時更新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
一、信息公開形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內容
(1)局領導及分工;
(2)機構職能、機構設定等;
(3)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
(4)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5)權責清單及辦事流程;
(6)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計畫及重大項目建設;
(7)人事任免信息;
(8)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2.公開形式
(1)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入口網站;
(2)新聞媒體。
3.公開時限
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1.申請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須填寫《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
(1)信函申請。從本局網站下載《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後郵寄至局辦公室;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持相關證件到本局辦公室,現場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
(3)本局暫不受理以電話、傳真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傳真方式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問題的諮詢。
3.申請的處理
(1)審查
①本局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及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本單位受理機構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確需延長答覆期限的,延長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並提前告知申請人:
①屬於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②屬於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③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④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局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二、工作機構、投訴方式及程式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江漢區文化和旅遊局辦公室;接受申請地址:江漢區新華路247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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