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檔案收發、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財務、統計、保密、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協調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津區民宗局
- 內設機構:綜合科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等
- 職務:負責檔案收發、會務、檔案等工作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綜合科 承辦黨建工作。負責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宣傳工作,承辦日常民族事務,開展民族工作調研,研究和提出民族工作建議,協調和處理民族糾紛,幫助少數民族發展經濟,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辦理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審批事宜。負責黨和國家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宣傳工作,承辦宗教方面事務性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加強管理,依法開展活動,保護合法利益,制止非法活動。協調和處理宗教工作的矛盾糾紛,做好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全區民族宗教情況的調查研究。
(二)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和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
(三)承辦全區的民族工作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少數民族相關活動。做好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審批工作。
(四)負責協調推動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五)聯繫和培養教育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數民族幹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使用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辦理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七)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加強自身建設,搞好民主管理。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在宗教界開展愛國愛教、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
(八)開展民族宗教的對外宣傳和文化交流工作,組織、指導民族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和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
(三)承辦全區的民族工作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組織開展少數民族相關活動。做好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審批工作。
(四)負責協調推動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五)聯繫和培養教育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和少數民族幹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使用工作。
(六)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辦理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七)指導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加強自身建設,搞好民主管理。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在宗教界開展愛國愛教、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教育。
(八)開展民族宗教的對外宣傳和文化交流工作,組織、指導民族宗教界開展對外友好交往活動。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